陕西建行深陷倒卖金融牌照泥淖

2012-05-10 06:03:59
来源: 时代周报
陕西建行正陷入一场空前的舆论漩涡,拉其下水的是早在2008年就被关闭的证券交易营业部。在政策要求银行和证券业分离期间,这家证券营业部被以“明转暗留”的形式挂靠开封信托名下经营

本报记者 邓全伦 发自西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下称“陕西建行”),正陷入一场空前的舆论漩涡,拉其下水的是早在2008年就被关闭的证券交易营业部。这家本属陕西建行旗下的证券营业部,在政策要求银行和证券业分离期间,被以“明转暗留”的形式挂靠开封市信托投资公司(下称“开封信托”)名下经营。此后,该证券营业部几易其主,结出恶果。

陕西建行已被陕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称“陕西农信社”)状告偿付2.8亿元债务。目前,它又被牵扯进一起刑事案件—“涉嫌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

2012年2月28日,陕西警方向陕西建行发出立案决定书,决定对原建行西安市分行、建行西安市建国路支行、开封信托涉嫌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案立案侦查。

5月7日,当地警方接受时代周报采访称,此案尚在侦查之中。陕西建行至今拒绝就此事向外界发表评论。

“假转让”原罪

西安市长安中路16号大门北,“陕西省军区军人服务社”处。5月6日,时代周报记者寻访至此时,往日喧闹的场景已不复存在。

1994年起,它曾一直是置陕西建行于尴尬境地的“小寨证券交易营业部”所在地。2008年1月,该证券营业部被勒令关闭,这里才变身“陕西省军区军人服务社”,不再有股民出入。

小寨证券营业部经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批准,成立于1994年10月,最先隶属于原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信托投资公司,其后14年里几度易主。

1995年,我国开始实施“银信分离”政策,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发文决定撤销建设银行西安市信托投资公司,改建为建行西安市分行城中支行,小寨证券营业部由该支行管理。

1996年,人民银行又发布《关于撤销及转让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所属信托投资公司下设证券营业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6]227号),开始实施“银证分离”政策。

时年11月6日,建行西安市分行城中支行与开封市信托投资公司签署《证券营业部转让合同》,将小寨证券营业部转给后者。随后,小寨证券交易部更名为开封市信托投资公司西安证券交易营业部(下称“开信西安营业部”)。

“转让合同”约定,自1996年12月31日起,开封信托正式接收小寨证券营业部,即日起营业部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开封信托承担,经营中所发生的差错损益亦由开封信托负责。

然而,签署转让合同同一天,建行城中支行和开封信托还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这份标注有“机密”字样的协议称,建行城中支行将小寨证券营业部挂靠在开封信托名下自主经营,营业部形式上为开封信托所属非法人机构,实质上仍归建行城中支行所有,所有权并不转移。

按照此前“转让合同”,开封信托应支付建行城中支行转让价950万元,“补充协议”称,该款项由建行城中支行先打到开封信托账上,然后开封信托再将其转回建行城中支行。双方还约定,“补充协议”与“转让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事实上,订立这种“阴阳合同”的原因,在于建行西安市分行(后与建行陕西省分行合并,以下统称“陕西建行”)不愿放手。

“当时,建行转让了两个证券营业部,一个是上海证券营业部,一个是西安证券营业部。”开封信托原总经理方兴光在接受西安市公安局询问时说,由于西安小寨营业部利润较大,建行不愿转让就提出了挂靠,也就是假转让,“当时签署了两个合同,一个是表面的转让(合同),一个是转让的补充协议。”

陕西建行原总会计师、原小寨证券营业部债务清算组负责人宁连珠,在接受西安市警方调查时说,“营业部转让给开封信托后,开封信托只是要个牌子,还是建行西安城中支行具体负责,一切法律责任都是西安建行承担,当时国家规定不转不行。”

“自卖”闹剧

1998年12月,《证券法》出台并将于次年7月实施,按照《证券法》规定,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保险业,应该分业经营。这让开信西安营业部的挂靠行为,面临从违规上升到违法的危险。陕西建行不得不紧急谋划将其控制下的这个证券营业部转让出去。此时,到处收购证券营业部的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称“海赛格”)找上门来,双方一拍即合,很快达成转让和接收意向。

知情者透露,1998年4月,海赛格派出的人就已入场。由于该营业部名义上还属开封信托,转让还需获得其同意。但开封信托却始终不愿对这桩转让给出明确答复,既不愿建行将小寨证券营业部转让给海赛格,也不愿意出资自行购买。

大限将至,最终,陕西建行决定由开信西安营业部负责人穆飞出面,在1999年6月22日以营业部名义,自行和海赛格签署《证券部转让协议》,从而上演了营业部“自己卖自己”的闹剧。

这一情形在西安市公安局对陕西建行城中支行原行长高贵林的询问笔录中得到证实。高在笔录中称,“因开封信托不同意转让,而行里又着急将营业部转让出去。当时的行长张优军、王冰剑找我谈,让穆飞以开信营业部的名义,先和海南赛格签转让证券营业部的协议,盖了开封市信托投资公司西安证券交易营业部的章子。”

1999年6月30日,陕西建行将证券营业部正式移交给海赛格。但此时名义上的所有者开封信托,对营业部的转让仍未表示同意。

1999年12月1日,建行西安市建国路支行(原西安市建行城中支行的更名)给开封信托发出名为“关于西安证券交易部转让问题的函”称,双方就西安证券部的去留问题多次商谈,终不能有一个满意结果,时至今日仍未最后商定,我们深感不安。

建行建国路支行通过上述函件向开封信托提出:“有什么要求请直言,便于我们双方协商解决。”

历经艰难谈判后,开封信托答应以陕西建行支付其300万元“补偿费”而收场,但这笔补偿费最终由海赛格埋单。时代周报记者调查了解,海赛格给开封信托转账300万元的票据上,费用名称一栏写着“购证券部款”。

随后,海赛格支付给陕西建行转让金1500万元。1999年12月18日,开封信托和海赛格签订《证券营业部转让协议》。2000年3月29日,建行建国路支行与海赛格又签订《转让补充协议》,约定由建行建国路支行将营业部转让给海赛格,在证监会批准前由双方对营业部实施共管。不过,该转让并未被中国证监会批准。

逾亿资金被蒸发

陕西建行与海赛格的孽缘,很快结出“恶果”。1999年至2002年,开信证券营业部被建行建国路支行、海赛格共管期间,存在挪用股民保证金和违规拆借资金等行为。

其中,陕西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下称“陕西信合”)是最大“苦主”—1999年至2000年期间,陕西信合下属雁塔、莲湖、未央、长安、蓝田、周至6家联社分别与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签署协议,共提供资金约2亿元用于购买国债,约定9%左右的年投资回报率。

陕西信合代理律师赵振凯说,“各协议期满后,开信西安营业部只返还部分本金,至今仍有1亿多本金尚未归还陕西信合,若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开信营业部欠陕西信合债务高达2.8亿。”

赵振凯通过取证发现,截至2000年,开信西安营业部购买海赛格的企业债券用了7800万元;海赛格派驻营业部负责人方家银借款800万元,由营业部于2000年4月13日打入海赛格湖北证券营业部的账户;另外尚有4500万元目前去向不明。

开封信托西安证券营业部原负责人穆飞在接受警方调查时坦承,原本约定投资国债的资金,其实并没投资国债,而是流向了股市和公司债券。

但他表示在签订合同之前,他口头上与陕西信合说过,融来的资金是用来给股民配资,不是用来购买国债,“因为当时人民银行有规定,(银行资金)进入证券公司的理由只有购买国债,所以就签订了购买国债的合同。”

2002年4月24日,证监会致函建行:鉴于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存在挪用股民保证金和违规拆借资金等违规经营行为,随时面临挤兑风险,请你行尽快恢复对该证券营业部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并履行风险清理责任。

2002年5月13日,陕西建行成立工作组进驻开信证券营业部,接管该营业部印章,并对员工、财务进行管理;陕西建行为补足营业部挪用的股民保证金,5月16日向营业部拆借资金2000万元,还为营业部解决头寸2000万元。

陕西建行还在5月15日成立开信证券营业部全面业务清理小组,对该部门自成立到2002年5月14日前的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清理。

但据陕西信合反映,在清理过程中,陕西建行故意隐匿陕西信合1个多亿国债投资的事项,对该笔资金只字未提,也未与陕西信合采取任何核对。

2003年9月,开封信托一纸“清算公告”让追债心切的陕西信合看到希望。赵振凯说,当时陕西信合认为债权只能向开信西安营业部主张,因此向开封信托清算组申报债权,并多次催促开封信托清算组还债,但均被告知尚在清算中。

涉嫌倒卖金融牌照

此后,德恒证券成为接盘者。开信清算组、陕西建行与德恒证券三方签署转让营业部的协议书。

三方协议称,开信营业部为陕西建行所有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交易机构,原营业部的任何民事行为、负债(包括或有负债)、亏损以及产生的有关股民保证金、交易、账实不符、股民透支纠纷等遗留问题均由陕西建行处理。

陕西信合代理律师赵振凯称,陕西信合便开始和陕西建行交涉,希望返还本金,支付利息,但都遭拒绝。

6家联社遂分别以陕西建行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但出师不利。”陕西信合代理律师赵振凯称,原因在于建行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隐匿证据逃避债务的行为。比如,先后撤销了曾管理过营业部的城中支行、建国路支行,屏蔽了这两个支行的工商档案;并先后将三方协议的签约人宁连珠调动至宁夏工作,将营业部负责人穆飞开除并追究刑事责任。

2008年12月,索债无方的陕西信合,以开信西安营业部涉嫌“合同诈骗”向西安市公安局报案。

陕西信合表示,下属6家联社按协议约定将2亿多元注入开信西安营业部指定的账户上,但该营业部并未按协议约定投资国债,而是将该笔资金用于购买股票、企业债券、还款等其他用途。

“开信西安营业部先是与陕西信合各个联社签订较小额度的委托投资协议,期满后全额归还本金及利息,使得6家联社对其产生信赖,从而诱骗他们继续签订和履行委托投资国债协议,却拒不归还投资款及约定利息,又提供虚假的交割单,屡次变更机构,明显属于合同诈骗。”陕西信合代理律师赵振凯说。

2009年7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以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及总经理穆飞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

在侦查合同诈骗一案过程中,警方还发现陕西建行涉嫌其余犯罪行为,并掌握了大量关键证据。2012年2月28日,西安市公安局以原建行西安市分行、建行西安市建国路支行、开封市信托投资公司涉嫌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立案侦查。

“按照人民银行文件规定,1996年底前,国有银行所属的证券营业部未完成转让的必须要撤销,而陕西建行不仅不关闭注销旗下证券营业部,反而采取‘明脱暗不脱’方式,将小寨营业部挂靠于开封信托名下经营。”西安证券市场一不愿具名的资深人士说,其后还转让给海赛格,最后转让给德恒证券,是典型的金融牌照倒卖行为。



 

监管缺位背后的利益迷局

本报记者 邓全伦 发自西安

5月7日,陕西信合代理律师赵振凯风尘仆仆地从外地赶回办公室,将其写给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的公开信用特快专递寄出。

赵振凯在写给郭树清的公开信中称,陕西建行违背中央“银行业与证券业、信托业分离政策”之规定,非法持有小寨证券营业部,将其挂靠在开封市信托投资公司名下,自行经营以牟取非法利益。

缺位的监管

随着《证券法》的颁布,法律禁止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业务,陕西建行亦知证券营业部“明脱暗不脱”的行为违法,但为逃避法律制裁,多次签署“阴阳合同”对证券营业部进行转让,其间又出现挪用股民保证金、违规拆借资金、转让金融机构许可证等情形。

赵振凯在信中指出,迄今为止,中国证监会并未就陕西建行非法挂靠、转让证券营业部行为作出处罚,“事实上,贵会不仅未作处罚,反而还在陕西建行将证券营业部转让德恒证券时大开绿灯,涉嫌违法批准其转让申请”。

公开信认为,证监会对陕西建行证券营业部的处理方式,明显有失公允。

此前,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撤销及转让商业银行所属信托投资公司下设证券营业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6】227号)第五条规定:“已确定撤销的私家银行所属信托投资公司必须在1996年12月31日之前将拟转让的下设证券营业部转让完毕,逾期不能转让的一律撤销。”

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1999)13号”文件亦表示:“1996年6月30日,逾期未完成转让的证券营业部,在落实债权债务、就近转移客户后,予以关闭。”

“陕西建行挂靠开封信托、违法持有证券营业部已明显违反上述规定。”赵振凯表示,首先,按理应由中国证监会关闭证券营业部,而不是批准其再次转让;其次,即便按照证监会“证监函2002【62】号”文件要求,陕西建行亦应在补足挪用的股民保证金和违规拆借的资金后,再予以转让。

但实际情况是,陕西建行只补足挪用的5700万股民保证金,却故意隐匿证券营业部骗取陕西农信社1.22亿元本金(本息合计逾2.8亿元)的事实。

作为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陕西省证监局对陕西建行的违规违法行为是否担责?该局办公室主任孙斌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1997年小寨证券营业部的转让是人民银行批准的,当时省证监局尚未设立,因此跟他们无关,现在对此事他们不做评论。而2003年批准该营业部转给德恒证券,当时的大背景是2004年前后掀起全国整顿重组证券公司行动,共处理上百家证券公司,其中关闭31家。

“陕西建行违反银信、银证分离的监管政策,超越经营范围,涉嫌非法经营。”赵振凯近期还将向中国银监会、人民银行、中纪委递送材料,举报陕西建行的违法行为,“希望这些国家监管机构能切实履职,对陕西建行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利益迷局待解

陕西信合对陕西建行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从2009年起诉至今已三年,其中一审败诉,二审发回重审。

“从起点回到原点,一切又从一审程序开始,我们正在积极准备一诉。现在案卷还没有全部回到西安市中院。”陕西信合代理律师赵振凯怀疑陕西建行是在有意拖延期限。

作为主角,陕西建行至今保持缄默。该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许海燕表示:“我行一审胜诉,此案不像原告炒作的那样,一切法律自会公断,我们尊重法院的裁判。”

接近当地警方的知情者说,目前合同诈骗案和金融牌照倒卖案均在侦查过程中。“我们也很关心这个案子,希望警方的介入能及时破解其中迷局。”这位知情者说。

目前大家关注的是,除了陕西信合,到底还有多少企业和资金被卷入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的“黑洞”?

这无疑将是一堆无比繁琐的账目。为解开资金流向迷局,陕西信合曾派出两名会计,协助代理律师赵振凯厘清资金流向,但用了两个月仍收获不大,“断头账太多了!”

赵振凯出示的资金流量图显示,1999-2000年间,长安、莲湖、周至、雁塔、蓝田、未央及雁塔辛家坡经营部等联社分别向开信西安营业部汇入2000万、4750万、400万、8800万、1700万、1300万、4000万元,共计2.295亿元。这笔钱先后被转入营业部的8个账户内,后与其余6个账户一起,向上述6家联社转移1.2亿元偿还本金。

以上资金流量图显示,陕西信合巨额国债投资款进入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账户后,曾大额流向海南赛格、陕西众鼎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西安世峰电子公司、新兴置业房地产、阎良住房资金中心、陕西信达、陕西兴化等账户。

那么,开信西安营业部到底和以上企业和单位存在怎样的利益关系?陕西信合提供的2亿多元的国债投资款中,超一亿元的巨额资金究竟流向何方?知情者透露,目前当地警方正在侦查这方面的问题。

此外,当地一些金融业观察人士更是提出诘问:当年陕西建行转让旗下证券营业部时,本地就有实力强大的陕西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为何舍近求远先后选择开封信托、海南赛格?

而这两家最终都走向了被关闭的命运,将陕西建行陷入尴尬。那么,陕西建行和开封信托、海南赛格之间是否存在隐秘的利益链条?

“在陕西建行金融牌照倒卖案中,一系列决策的幕后是否有黑手操纵?这亦是尚未解开的谜团之一。”以上观察人士说,这一切都有待时间来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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