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争夺案考验土地承包法

2011-04-28 01:10:51
来源: 时代周报

茂名市电白人谢水兴原以为,2000年6月在开平市金鸡镇承包1900亩山地会是自己最为明智的一笔投资,但事实证明,这是他噩梦的开始。2007年7月,他的果山被人烧毁,继而被迫转让。为了挽回损失,他围绕“解除承包合同无效、侵占烧山案违法”进行了5场诉讼,把红光村委会、金鸡镇政府、开平市林业局以及开平市人民政府告上开平法院、江门中院、省高院,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民告官”的连环拉锯维权战。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施行,该法出台前签承包合同,出台后起纠纷,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山林争夺案还要继续到何时?

本报记者  黄昌成  发自广州、江门

4月19日下午2点30分,为了夺回已经不属于自己的1900多亩山林的承包权,谢水兴顶着明晃晃的阳光,来到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半个小时后,该院将会对其诉江门开平市金鸡镇红光村委会、水山村民小组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进行庭审调查。

“这场官司已经打了四年了,困难重重,希望这一次能出现转机,即使能被调解也好,多少挽回些损失。”谢水兴给自己打气说。回忆起过去四年的时光,他自觉狼狈不堪。

山林被毁

从开平市区前往金鸡镇,需要在4车道15米宽的路面上行车30分钟。那是江门开平市西南部的一个小镇,全镇山林地达8万多亩,是耕地面积的4倍多,在1999年,该镇农村人均收入仅3000多元。

2000年6月22日,经老乡介绍,谢水兴与金鸡镇水山管理区(现并入红光村委会)签了《承包山地种养合同书》,承包了金鸡镇水山村背后北面一片荒山地头,山界范围内的大小山头、无名称山头(除自留地、责任田外)等均归属谢水兴承包使用,期限为40年。

合约规定,除新开路、扩路、工作路外,水山村按约500亩地的面积向谢水兴收租,前4年每年2500元;第5-10年每年10500元;第11-40年每年13000元。

如果按照合同规定的租地四至范围计算,谢水兴所承包的山地面积超过1900亩。据谢解释,在2000年左右,金鸡镇甚至整个开平市的山林开发尚不普遍,林地并不值钱;而合约中亦规定,谢水兴必须在2002年12月前在每个山岭按照规定种上果苗,并负责修出两条主路进入果场,故有按500亩面积来核算租金的优惠。

获得承包权后,谢水兴花了100多万元,开出宽5米、长约13公里的运输道路,以及宽1米、长约130公里的工作路。“如果开摩托车,3个小时你跑不完我68个山头。”谢水兴说。

据其讲述,他于2001-2003年3年间在所承包的山头上种了优质糯米糍、桂味、桂良龙眼树等。他计划,待到时机成熟时,在果场里搞一个旅游生态园和养老院,并坚信自己的想法能挣大把钞票。

情况在2003年前后发生了变化。当年的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施行,此后,广东山区兴起大面积种植速生桉树,导致地价大幅升值。而由于行政区域调整,在2004年,水山村委会合并到红光村委会,村委会负责人由原来的关昶进变为红光村委会主任司徒瑞芹。

谢水兴称,大约从2006年底开始,他种植了荔枝和龙眼树苗的山地就遭到人为损毁和侵占。由于他的投资重心在广州,在开山种好果树后,他聘请了水山村的老村长关卓银作为果场的场长,对山林进行管理。

2007年7月,远在广州的谢水兴被告知,他承包的山地被人毁坏严重。待他赶到金鸡镇,发现山林东北近七百亩沉香和荔枝全数被烧,而且已被种上速生桉树和松树。

与此同时,谢水兴发现,其他承包了山头的老乡也遇到了与其相类似的问题,超过90%的投资者因为与当地发包方产生矛盾,血本无归。

据开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温洁莺的一篇文章显示,随着免征农业税,粮食直补、粮食最低保护价收购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该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问题尤为突出,有相当部分已形成诉讼案件。

在2002、2003两年,开平市法院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均为20余宗,但在2004年7月至2005年7月一年间骤增至58宗,增幅达190%。案件性质大多为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

有司法材料表明,2006年10 月25日,红光村民关锐清以荒山造林为理由向开平市金鸡镇林业站提出野外用火申请,此后经过层层审批,终由开平市林业局批准炼山申请。2006年11月20日早上8时,由金鸡镇副镇长李润添为现场责任人进行了炼山,炼山面积为500亩,其经纬度就在谢水兴所承包的范围之内。

“看到自己的山头被烧,真是欲哭无泪。”谢水兴回忆说。他看到,自己承包山范围内,大约有1000亩的山头被人烧了个精光,并已被种上桉树、松树。据谢水兴估计,按照当年的市值,他每亩山地大约损失5000元左右。

艰难的转让

按照开平市人民法院的查证,关锐清之所以能获得炼山批准,在于他提交了与金鸡镇红光村民委员会水山村于2006年6月1日订立的《山地承包种养合同》一份,所以法院驳回了谢水兴控告开平市林业局行政许可行为违法的诉讼请求。

对于缘何将一块土地发包两次的行为,红光村司徒瑞芹给出的理由是,当时水山村与谢水兴签合同时,由于制度不健全、签订的合同不规范,没有对合同内的荒山进行量度,但有水山村村民告知,当时签合同租的就是500亩。于是,在水山村全村户主签名的情况下,将其中500亩荒山租给村民关锐清承包。

谢水兴对此进行否认:“可能是村里的人眼红我的山地升值,要用各种手段逼我放弃承包权。”他曾多次向红光村委会和金鸡镇政府反映,但一直得不到答复,而另一半没有被烧的承包地也不断受到破坏。

联系到老乡们不断在金鸡折戟的现实,无奈之下,谢水兴开始考虑将承包权转让出去。很快,开平市平塘口镇周伟光向其表明合作意向,表示愿意出约120万元作为转让费从谢水兴处获得尚未被毁坏的山地的承包权。

据周伟光讲述,为了能顺利成交,他们做了不少工作,包括支付3万元给司徒瑞芹作为打理费,还送其一张价值1500元的羊毛被子。

2008年1月21日,周伟光方面带着20万现金到金鸡镇准备与谢进行交易。但司徒瑞芹临时开出条件,要求买方劝说谢全权放弃2000年与水山村签订的承包合同。无奈谢不应允,双方合作最终告吹。

“大约在2008年3月12日,司徒瑞芹打电话给我说,如果要转让山地,快想办法让谢水兴先签终止合同,否则我叫一个姓林的老板过来接受转让。”周伟光在一份材料中透露说,“当时我以为是在开玩笑,不怎么留意话里的意思。”

司徒瑞芹电话中提到的林姓老板全名林锡恩,系江门新会罗坑镇个体户。在红光村委的牵线下,2008年3月14日,谢水兴与林锡恩签下协议,同意以70万元转租部分山地,而协议写明:被烧侵占而种松树和速生桉的另一半山地不属于转租范围。

“本来有120万的出让转租,红光村非要我租给70万的,一下子损失了50万。”谢水兴心有不甘又无可奈何地说,“但是没办法,如果不租的话,可能一分钱也得不到。”

据谢水兴讲述,2008年3月15日,当天为公众假日星期六,红光村委会以备案为由,要求其到金鸡镇政府农办,由农办工作人员甄书源拿出一份《解除合同协议书》,并要求其签字。

“各方早在前一日签下《转租承包山地经营承包权协议书》,并且协定我只是部分转租,另一部分被侵占地不属于转租范围。但当时在场的红光村委会主任司徒瑞芹、林锡恩和甄书源一定要我签解除原合同协议。”谢水兴在自己的上诉状中说。

据谢水兴的说法,当日双方从下午3时左右僵持到6时。“当时天已经快黑了,为了人身安全和70万转账款的安全着想,我被迫签下不平等的《解除合同协议》。”谢水兴说。

连环诉讼

2008年4月,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谢水兴提起民事起诉,状告红光村委会、水山村民小组和林锡恩等人,要求开平市人民法院确认《解除合同协议书》无效,理由是对方用“非法手段”达至侵占目的,故《解除合同协议书》无效。除此之外,他还撰写了《致金鸡镇群众的公开信》,举报甄书源和司徒瑞芹。

开平市初级人民法院曾在当年的6月16日审理此案。当天中午休庭期间,金鸡镇派出所3名民警以涉嫌诽谤为由欲将其带走调查,双方发生争执。据金鸡镇派出所的一份材料中说,传唤因为“谢水兴称当天下午要出庭参与诉讼,没有时间”而作罢。

谢水兴对此表示否认。据其讲述,没有被带走的原因是警员之一黄某曾参与2008年3月15日自己与红光村委会的合同纠纷,黄被指认出来后面色骤变,交涉约5分钟后带队走人。

虽然人未被带走,但第一场官司最终还是输掉了。在此后的四年多时间里,谢水兴屡败屡战,围绕“解除承包合同无效、侵占烧山案违法”进行了5场诉讼,分别把红光村委会、金鸡镇政府、开平市林业局以及开平市人民政府作为起诉对象,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民告官”的连环拉锯维权战。

“正是由于我们一个个官司这样打下来,被告们没法隐藏,纷纷拿出了他们认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但却无意中让事情的真相浮出水面。”谢水兴说。

4月19日下午在江门市中院开庭的是谢水兴就该合同纠纷的第6场官司。在法院的庭审调查中,控辩双方就谢在签订解除合同时是否受到胁迫等问题展开激辩。

谢水兴讲述,2008年3月15日下午3-6点期间,红光村委司徒瑞芹等人要求其在已经拟好的解除合同上签字。他在金鸡镇政府处于不自由状态,其间金鸡镇派出所民警黄某曾来到现场,企图对其施压。“司徒书记说,如果我想离开金鸡,就一定要签字,且一字不能改。”

而司徒瑞芹辩称,红光村委从来没有逼迫过谢,谢水兴本来对协议没有异议,但其即将签名时,一名叫谢燕的女股东因为70万的资金分配问题与其发生争执,所以签字时间被拉长。

但谢水兴跟记者否认了谢燕是股东这个说法:“谢燕是我的同事,不是股东,可能是她觉得形势危急,为了帮我不要签名而用的权宜之计。”

尽管当天只是法庭调查,法院并没有对案件作出评价,但是谢水兴却觉得法官颇为公正。“他问的问题都很到位,思路也比较清晰,是我在江门打官司这四年来遇到的最好的法官。”他心情愉快地说,“我希望他在写判决词的时候也像今天那样公正,这样我的冤屈就能得以昭雪了。”

本网站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及音视频),除转载外,均为时代在线版权所有,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 方式使用。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联系本网站丁先生:news@time-weekly.com

相关推荐
新行长任职资格获批!邯郸银行去年净利润“腰斩”,不良贷款率上升
卖奶茶卖出百亿身家,四川80后夫妻干出今年港股迄今最大IPO
在深圳湾开出专门店,李嘉诚家族北上抢客,最高降930万港元推售香港豪宅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蒋昌松:胰岛素集采政策趋稳,让企业拿该拿的利润
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