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浮沉:从百倍市盈率到三次停盘

2014-09-03 10:22:42
来源: 时代周报
乐视网公告称,就与央视共同对合作的互联网机顶盒违规问题进行整改、被指电视UI违规等事项的发生,不会对乐视生态体系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改变公司商业模式。

时代周报记者 吕茵 发自广州

资本市场永远不缺乏潮起潮落的故事,而在近一年来,乐视网(300104)股价的大幅起落使其成为A股的一朵奇葩。

自去年5月份推出超级电视起,乐视网利好消息不断,股价随之疯狂暴涨。公开数据显示,2013年6月中旬,创业板平均市盈率47倍,深证A股和上证A股的平均市盈率分别为30倍和11倍。乐视网超100倍的市盈率,使其当仁不让地成为当年的大牛股和业内人士口中“互联网概念的龙头股”。

乐视网股价的跃进趋势持续了约一年的时间,至今年中急转直下。

6月24日,国家广电总局下达“关闭函”,广电总局的一纸政策发布,乐视网20%的市值瞬间蒸发。

7月中,媒体报道称,广电总局针对互联网电视及机顶盒下发监管令,乐视网即是广电总局点名批评的互联网企业,7家集成服务牌照方被告知不能再与乐视网合作。

乐视网随即停牌,8月8日开市起,乐视网股票复牌,同时发布公司募集4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大有咸鱼翻生之势。

然而想象中的触底反弹并未顺利发生。8月20日,多家媒体转载的《广电总局再批乐视:电视UI违规违法》一文,让乐视网再度临时停牌。

几经周折,乐视网于8月25日复牌。乐视网认为报道中的恶意抹黑,给一个月内停牌两次的股票起落再度增添疑云。

“非持牌照方”之困

7月中旬消息显示,广电总局针对互联网电视及机顶盒下发监管令,其中一条便是要求牌照方对于广电总局正在查处的严重违规互联网企业,一定不要与之合作。但该消息并未指出“正在查处”的“严重违规互联网企业”具体名称。

然而随即有媒体指出,牌照方内部人士称,广电总局已经口头告知7家集成服务牌照方,不能再与乐视网合作。原本凭借高性价比“超级电视”一枝独秀的乐视盒子,最终难掩“草根”出身的尴尬。

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发布的《澄清公告》(公告编号:2014-078)中提及,涉及公司互联网机顶盒产品违规整改事项,公司正在主动与央视共同对合作的互联网机顶盒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整改,乐视商城已经停止互联网机顶盒销售,双方制定的整改方案已经完成,并正在上报监管部门的过程中,公司将努力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整改。

据了解,目前,相关整改方案已经上报相关监管部门。同时,公司正在与监管部门沟通以便确定整改方案实施的具体要求。

公司一面积极向政策靠拢,一面面临舆论氛围的持续加压。媒体报道称,广电总局日前再次约谈七大牌照方,“并点名批评乐视UI违规、违法”。目前,乐视TV X60、乐视盒子集成的iCNTV播控平台和乐视TV X50集成的华数TV播控平台接口已被关停,用户要求退款980元服务费的呼声激烈。

乐视网于8月22日午后发布声明称,8月21日,乐视TV从相关媒体获悉,有人向媒体通发匿名邮件,标题为《广电总局已关停乐视TV部门内容 乐视网股票再停牌》,并配有两张图片。该文中,存在大量造谣、抹黑乐视的信息。

公司同时表示,多项证据表明,这些抹黑乐视的信息和言论,均来自同一家做智能硬件的互联网公司。目前乐视已经将相关证据提交给警方,待合适的时机,对外披露详情。

从“违规”言论发布、乐视网停牌,到公司发布澄清公告、股票复牌的连锁事件,发生在8月8日,乐视网发布募资45亿元报告之后不到两周的时间。巨额注资的“扭颓”举措尚未被市场看好、在股价中体现,又一波直指乐视网遭“政策打压”的消息在未被证实的前提下,便立竿见影地将股票重新置于停牌的境地。

8月25日复牌第一日,公司股票颓势延续,截至收盘,报价37.69元,下跌4.94%。

融资45亿救市?

连日来的低迷股价,让投资者将“45亿”的大动作与广电政策的打压自觉联系起来。

8月7日晚,乐视网公布定增预案,拟以每股34.76元的价格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贾跃亭控制的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等5名特定对象发行1.29亿股股份,合计募集资金总额45亿元。其中,乐视控股出资10亿元;中信证券出资5亿元;蓝巨投资出资15亿元;宁波久元出资10亿元;金泰众和出资5亿元。

乐视网于次日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再次证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预计为4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表示:“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入,包括内容资源库的建设和扩充、网络视频服务运营、平台的研发和升级、智能终端研发及乐视生态各个环节的投资并购等。上述资金募集将有效地满足未来二到三年公司高速成长的资金需求。”

据了解,公司将通过外购与自制相结合的方式,在影视剧、动漫、音乐、综艺、体育等领域内容资源持续加大资金投入。 除此之外,乐视网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未来将在技术领域的研发保持高投入,主要聚焦于平台层、终端层、应用层等多个方向。

针对外界对此次大规模募资目的的质疑,乐视网方面表示:“公司的再融资工作,是公司按照证监会相关政策自行主动进行的股权融资事项,并未因其他外部因素影响。”同时指出,二级市场的股价波动,公司不便予以置评。

乐视网发布的数据显示,以2014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合并口径)为计算基础,按照募集资金45亿元计算,则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下降约27个百分点。自2011-2013年,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139.01万元、4224.04万元和1.16亿元,呈翻倍增长的趋势。

公司方面承认,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够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政策风险难解

实际上,广电总局多次发文规范互联网电视盒子,使包括乐视在内的“盒子概念股”早已成为惊弓之鸟。

2011年广电总局下发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广办发网字[2011]181号)文件要求,机顶盒生产方必须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或与牌照方合作。同时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终端产品不得有其他访问互联网的通道,不得与网络运营企业的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连接。

当时尚未明确的“互联网电视盒子”概念使该181号文少有用武之地。直到2012年11月,仅推出一周的小米盒子发布公告称,因系统维护,即日起暂停视频内容服务。外界认为小米盒子被叫停可能正是因为未获得相关牌照,不符合广电总局的相关规定。

今年6月,国家广电总局网络司针对互联网电视牌照商,下发了“关于立即关闭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违规视频软件下载通道的函”。发展正值火热期的一众电视盒子被泼了冷水。

据悉,该函点名批评华数传媒与阿里巴巴合作推出的互联网盒子“天猫魔盒”,以及百视通的“小红酷盒”,原因是“为政治有害、淫秽色情和低俗不良节目及侵权盗版节目大量进入电视机提供了技术支持和通道,严重违反了中央要求和总局相关管理政策”。

而近日以来,广电总局又多次发文规范互联网电视盒子,要求视频网站不得在电视盒子里设置品牌专区,在互联网电视业务中,视频网站不得自行设立内容平台,只能向播控平台和内容平台提供内容等。

广电政策成为包括乐视在内“盒子概念股”发展过程中,需时刻留意的标杆。

乐视网最新发布的公告称,就与央视共同对合作的互联网机顶盒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整改、被指电视UI违规等事项的发生,并不会对公司的乐视生态体系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改变公司的商业模式,乐视网的内容将通过与牌照方进行内容合作的方式继续保持付费模式、广告模式。

公司表示,将在保证现有用户利益的前提下,按照监管部门的整改合规要求,采取平稳、平滑的过渡方式实现公司业务的全面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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