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种抗癌药半价入医保 降价药离患者还有多远?

漆叶青
2018-10-12 15:22:46
来源: 时代财经
抗癌药品在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后,还需经历省级挂网采购、医院采购、医生开药等多个环节,才能到达患者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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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平均降幅达56.7%。来源:视觉中国

谈判室外,德国默克公司的两位谈判代表已经是第三次走出谈判室了,他们神色紧张地彼此交流着,还不时拨通电话向对方请示着些什么——这是9月15日央视跟踪记录的国家抗癌药医保准入谈判的现场一景。

历经3个多月的谈判,谈判结果当天尘埃落定。随后10月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结果,德国默克公司的西妥昔单抗注射液连同其他16种抗癌药品最终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同时还公布了各个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听闻这个消息,来自浙江的一位黑色素瘤患者家属向时代财经表达了他的喜悦,“这是个好消息,意味着抗癌药价格又能降了。”据了解,上述17个谈判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

降价之下,鼎臣医药咨询中心负责人史立臣则表示出了他的担心,他告诉时代财经,前两次医保谈判之后,虽有39种药品被纳入医保目录,但不少药品却面临着进了医保,却进不了医院的尴尬,患者仍需自费全额购药。

新药纳入医保速度加快

根据国家医保局的公示,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17个药品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

对比8月17日公布的2018年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范围的18个药品名单,除诺华生产的治疗骨髓纤维化的新型靶向药被剔除在名单之外,其他产品均成功谈判降价。值得一提的是,17个产品中,有10个产品为2017年和2018年间在国内批准上市。

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这次纳入目录的抗癌药都是近几年新上市的药品,专利的存续期还比较长,通过医保对这些优质创新药的战略性购买,可以起到促进和推动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研制更多更好的创新药惠及广大患者。

申万宏源研报则指出,今年5月刚上市的国产原研抗癌药盐酸安罗替尼胶囊被纳入药品目录,加上去年医保谈判中恒瑞的阿帕替尼成功入选,可预期未来国家对优秀的国产抗癌新药会进一步扶持,尽快将这些药物纳入医保,实现快速放量。

在降价幅度上,以黑色素瘤用药维莫非尼为例,上述黑色素瘤患者告诉时代财经,以往一盒54粒的维莫非尼售价约为11600元,而此次谈判后按照112元/粒的医保支付标准,一盒维莫非尼售价将降至6048元,降价幅度达48%。

至于默克公司此次入围的药品西妥昔单抗注射液,谈判后的价格由4200元/支降至1295元/支,降幅高达69.2%。默克中国肿瘤事业部高级总监袁泽之表示,“我们应该是给了全球最低的一个价格。”

据测算,此次谈判成功的17个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56.7%,降幅最大的是阿斯利康的甲磺酸奥希替尼片,规格为80mg/片的降幅达71.02%,同时,大部分进口药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

对于此次国家谈判达成的成果,史立臣表示,这17个药品多数是外资企业生产,虽不少是在中国刚上市不久,但其实有些药品在国外上市已久。即便如此,他还是认为,在全球范围内处于专利期的药品能降价30%以上,力度确实比较大。

以价换量将有多大放量?

据时代财经了解,此次医保谈判是第三次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其根据为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多部门制定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在此之前,中国启动的前两次国家谈判共有39个谈判品种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其中17个为抗癌药,平均药价降幅为57%。

平安证券研报告指出,此次医保谈判后药品降幅较第二批谈判的有所增大,较第一批的稍小,第二批36个药品谈判平均价格降幅44%,最大降幅70%,而第一批3个药品平均降幅59%,最高降幅为67%。

此轮谈判中,罗氏制药治疗黑色素瘤靶向药物维莫非尼被列入药品目录,该药于2017年3月通过优先审评,在中国获批用于治疗BRAFV600突变的晚期或不可切除的恶行黑色素瘤,是目前唯一一个被纳入医保目录的治疗黑色素瘤的创新药,也成为继曲妥朱单抗、利妥昔单抗、贝伐珠单抗、厄洛替尼之后,罗氏制药第5款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肿瘤靶向药物。

罗氏制药相关负责人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通过国家谈判,将更多的抗肿瘤靶向药物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体现了政府在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药品可及性、引导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不懈努力。秉持“先患者之需而行”的理念,罗氏制药将继续支持和配合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降低肿瘤患者的负担,让更多中国黑色素瘤患者可以通过创新药延长生命、提高生活质量,接受规范化的治疗。

实际上,于药企而言,以价换量是参与医保谈判的重要出发点,而从历史经验来看,价格谈判对产品销售有着直接影响。2016年吉非替尼、埃克替尼谈判降价,2017年2月进入新版医保目录后,二者销售额均出现快速增长,反观当时的厄洛替尼并没有选择降价进入医保,其销售额出现了下滑。

此外,第二批共36个药品谈判成功,而平安证券则通过药物综合数据库(Pharmaceutical DataBase,PDB),梳理了其中32个的销售记录,发现多数药品的销售量、销售额从2017年四季度开始执行谈判价格后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有26个药品2018年第二季度的销量同比增速达到100%以上,价格的下降带动了量的高速增长。

其中,通过第二次药价谈判进入医保目录的曲妥朱单抗,由于大幅降价且医保可报销,使用人群急剧增加,今年一季度与去年四季度相比销量增加164%,甚至在今年3月全国各地出现缺货现象。

尽管生产商罗氏制药当时通过采取“中国市场优先” 的措施保证曲妥朱单抗的供应,但鉴于前述状况,此次谈判降价后如何保障药物持续供应,无可避免地成为了业界普遍关注的问题。

对此,罗氏制药相关负责人表示,罗氏已对BRAF突变黑色素瘤在中国的发病率和临床需求情况进行了研究和判断,并将根据最新掌握的情况对佐博伏的配送进行优化调整,力求满足BRAF突变黑色素瘤患者对于标准化靶向治疗的需求。

“此轮医保谈判降价的放量效应目前还无法具体预计,而且由于具体细节情况的差别,药品降价进医保并不完全意味着销量上涨,至于厂家对药品的供应,在谈判降价之前,厂家肯定会对自身产能情况进行评估,因而不必过分担忧。”史立臣则分析指出。

降价进医保只是第一步

然而,对于患者来说,降价药何时能真正到达自己手中,才是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根据以往情况,抗癌药品在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后,还需经历省级挂网采购、医院采购、医生开药等多个环节,才能到达患者手中

为了回应舆论对抗癌药入医保的关切,10月11日,国家医保局举办了成立以来的首场政策吹风会。国家医保局医疗组牵头人熊先军表示,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加快指导地方执行落地,要求各地在10月底前将谈判药品按照支付标准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公开挂网,医保部门要调整医保信息系统,确保11月底前开始执行。

中国医院协会疾病与健康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周生来告诉时代财经,鉴于各地实际情况五花八门,可能从省级招标采购开始,各个城市落地情况、时间等可能就面临比较大的差异。

另外,据财新报道,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熊先军坦言,目前最大的担忧在于年底前抗癌药能否进入医院。而这也是史立臣所的担忧的,“前两次医保谈判完成后,药品价格降下来了,却出现了医院不愿用、医生不愿开的尴尬情况,最终还是没有惠及全部有需要的患者”史立臣说。

就在8月前后,曾有多家媒体报道,治疗多发性硬化症的药物倍泰龙早在2017年7月就进入了国家医保目录,但在一年多后,倍泰龙在北京、内蒙古、甘肃、陕西、江苏等省份被多数医院拒之门外,且由于国家已将药物纳入医保,慈善机构与药企设立的部分患者援助项目也随之暂停,无奈之下,患者只能去药房全额自费购药。

周生来分析指出,以往药品进医院主要涉及两种情况,一是部分药品医院已经用了,但没有进入国家医保目录,患者只能自费;另外就是药品已被纳入医保目录,但地方招标采购没被选中,医院自然无法使用。

按照10日发布的通知,国家医保局明确,各省(区、市)医疗保险主管部门不得将谈判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同时,目前未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统筹地区,也要按规定及时将这些药品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

不过,史立臣强调,国家医保局解决的只是前端的问题,后端医院用不用根本不是政策能够完全解决的问题,“药品进医院的过程繁杂,需要打通院长、药剂科主任、科室主任、药事委员会等多层关系,这种长期形成的痼疾跟国家政策关系不大。”

药占比也成“拦路虎”

除了进入医保后的药难进医院这只“拦路虎”外,史立臣表示,这些药品甚至还面临即便进了医院,医生也不愿开的尴尬境地,这其中医生主要受到了药占比管控的压力。

所谓药占比,指的是药品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而国家一直将降低药占比作为医疗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在2017年将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

抗癌药、罕见药等即便经历过医保降价后费用依然高昂,患者又需要长年服用,医生每开出一盒药,药占比便在无形之中上升。在深化医改的背景之下,医院、医生不得不慎之又慎地对待药占比。

“目前,这些问题都已经爆发出来了,但并没有得到解决。”对此,史立臣认为,从医院性质而言,它属于公立医疗机构,这是一个大前提,因而对于这些已经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可要求医院无条件采购。

至于药占比,不少专家建议,可将所有门诊特殊疾病和罕见病用药,剔除药占比考核。目前已有地方这样规定。据媒体报道,天津、海南、宁夏等22个省份明确国家谈判药品不纳入药占比或单独核算要求。但在全国范围内,尚无相关举措。

实际上,降低药占比的思路无非两个思路——加“分母、减“分子”。如果作为药品收入的“分子”不变,而扩大检查费用、服务收费等“分母”,这样药占比同样也能降下来,但这种类似“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非但无法减轻百姓的就医负担,反而增加看病费用。

因而,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与临床药学系主任史录文指出,国家应从宏观调控层面完善药品的供应保障,在同一个临床路径管理下,若一药品该用,药占比高些也可接受,若药品不该用,哪怕比例低,也绝对不能用,实现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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