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次房改”:新增170万套住房,6成为非商品房

实习生 杨莹莹
2018-06-05 10:58:33
来源: 时代财经
《意见》明确了未来18年的住房发展目标,计划到2035年,筹集建设各类住房170万套。

6月5日上午,深圳市举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新闻通报会,会上发布了《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未来18年的住房发展目标,计划到2035年,筹集建设各类住房170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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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意见》对住房供应结构和比例进行调整,明确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60%左右。其中,人才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党政等各方面人才供应。

《意见》提出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提出了关于'八大供给主体、六类保障渠道、三类(四种)住房、三类补贴'的深圳市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的总体设计。

第二,大力实施住房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了面向未来18年(2018年至2035年)的住房发展目标。同时对住房供应结构和比例进行调整,明确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60%左右。

第三,提出了6类15种住房建设筹集渠道,破解深圳市土地资源紧缺、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不足的瓶颈制约。

第四,完善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设计,明晰了各类住房的功能定位和覆盖范围。

第五,对出售的安居型商品房和出售的人才住房实行一定年限内的封闭流转,购房人在产权封闭期内可以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购房对象或由政府回购。购房人在深圳服务满一定年限且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向政府缴纳一定比例增值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

第六,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提供真实、透明、便捷、安全的租赁信息服务,减少中间收费环节,引导市场合理定价。将各类社会存量租赁住房房源有序纳入平台交易,逐步实现租赁房源全覆盖、公共服务全纳入、租赁环节全打通。

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才等各类群体,《意见》着力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计划将住房分为三大类:分别是市场商品住房,占40%左右;政策性支持住房,占40%左右,包括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分别占20%;公共租赁住房,占20%左右。

深圳已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调整,规划布局了住房空间,加大住房土地供应力度,计划新增盘活35平方公里土地用于建设各类住房。2017年,深圳已经开始构建真实、透明、便捷、安全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目前正在扩容运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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