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佳兆业违规,孙宏斌被港交所罚“补习”26小时
此次被港交所点名,主要因2015年初融创参与佳兆业重组一事,融创、孙宏斌及汪孟德在交易过程中有多项违规之处。二人被罚需到相关机构培训26小时。
10月26日下午,港交所上市委员会发布谴责融创中国两位执董孙宏斌及汪孟德分别违反《上市规则》及《董事承诺》的公告。孙宏斌为融创董事长,汪孟德为融创的执行总裁。
据时代财经了解,此次被港交所点名,主要因2015年初融创参与佳兆业重组一事,融创、孙宏斌及汪孟德在交易过程中有多项违规之处。二人被罚需到相关机构培训26小时。
2015年佳兆业危机之时,曾引入融创进行重组,融创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曾踢爆佳兆业650亿巨额债务。双方重组最后不欢而散,有媒体报道,彼时郭英成就已向港交所举报融创违规。
图:左一为汪孟德,中间为孙宏斌
根据港交所公告,2015年1月30日,融创与佳兆业实际控制人郭英成等多方订立了股份买卖协议,约定以45.52亿收购佳兆业49.25%股权。
同日,双方还签订了补充协议,包括如果收购失败卖方可获利15.5亿元等条款。与此同时,孙宏斌还与郭英成签约,约定孙宏斌将价值22.27亿元的佳兆业股份暂时交予郭英成,直到融创完成股份买卖协议下的付款责任为止(该等股份已于2015年5月29日股份买卖协议终止后交还孙宏斌)。
港交所指出,在其后2015年2月6日刊发联合公告、2015年5月28日终止股份买卖协议公告中,并未提到上述相关补充协议。港交所认为,孙宏斌和汪孟德作为公司董事,知悉有该等协议但是并知会董事会并报批。同时,孙宏斌在在董事会不知情及未经批准下,代表融创签订补充协议及使用其印章。
港交所上市委员会认为,该事件中的违规情况严重,包括违反《上市规则》相关披露规定、对财务影响严重、损害公司诚信等六大项违规情况。
目前,融创及两位董事已经接受上市委员会相关裁定达成和解。
港交所表示,经裁定上述违规事项及裁定违规性质极其严重后,上市委员会决定对其进行谴责,并且作出如下惩罚:
孙宏斌和汪孟德必须在90日内,完成由上市部认可的其他课程机构(例如香港特许秘书公会、香港董事学会)所提供有关《上市规则》合规事宜、董事职责及企业管治事宜的24小时培训,以及2小时有关《上市规则》第二章披露要求(特别是第2.13条)的培训。
两项培训合计26个小时。二人完成该培训后两星期内,向上市部提供由培训机构发出其全面遵守此培训规定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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