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营经济20条”出炉,助推“航母”级民企诞生

柳军
2017-09-08 17:10:44
来源: 时代财经
9月5日,广州发布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民营经济20条”),这份为民营企业“量身定制”的政策文件,通过畅通民间投资渠道、支持民营实体经济发展、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等企业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政策措施。

其中,在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方面,文件指出,支持民营企业并购重组,支持民营总部企业落户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品牌创建,对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最近几年广州大力扶持民营经济,是广州经济结构改善的一个亮点。”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教授毛艳华告诉时代财经,从全球产业结构调整来看,广州的速度虽然慢了一点,但这种情况正在逐步改善。

民营企业“星星多月亮少”

广州的民营经济起步早,现已成为广州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数据显示,2016年,广州民营企业缴税1290亿元,约占全部税收三成;广州民营企业实现增加值7821.43亿元,约占全市GDP四成;广州民营企业吸纳就业450万人,约占全市从业人员五成。此外,在广州4600家高新技术企业中,97%是民营企业,在广州新三板挂牌的401家企业中,95%是民营企业。

不过,广州的民营企业也呈现出“星星多月亮少”的形态。

今年8月,在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17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中,广州有16家企业上榜,这一数量少于深圳的23家,杭州的44家,苏州的19家。今年7月,《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排行榜上,剔除国有企业后,广州没有上榜企业,相比之下,杭州有2家,深圳有4家。

毛艳华认为,这跟广州以前的产业结构有关,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广州的日化、汽车产业多以国企、外企为主,作为千年商都,商贸产业则是以批发市场居多,大型民营企业少。他以深圳为例说:“电子科技、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产业,都是在过去十几年时间里产生的,这些领域的企业,都有其自身的外围环境,对广州来说,最核心的问题是,2000年以来的产业结构调整慢了一步,没跟上全球趋势。”

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对时代财经表示,粤商有低调的一面,喜欢小富即安,这种精神与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国际航运枢纽、国际航空枢纽、国际科技创新枢纽等发展规划早已不协调。

新兴产业有望出“航母”

实际上,广州市为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近年来已多次出台相关政策。

2010年,广州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及10个配套文件,提出降低民间投资准入门槛、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提出到2015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45%以上;2013年,广州再次出台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文件,鼓励企业建立创新资源平台;2014年,广州提出到2016年,培育一批主营业务超百亿的新业态企业。

近年来,“做大做强民营企业”越来越多地被政府一把手提及。

本次出台的“民营经济20条”提出,为鼓励民营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重点并购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成长性产业,培育一批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

“真正能够做到500强,传统服务业很难做大,而在新兴产业更有可能。”毛艳华认为,借助于国家中心城市的优势,广州需要面向未来发展趋势培育新产业,优化营商环境。

彭澎认为,目前广州正在大力发展“IAB”产业,如果充分利用资本优势,加上并购、风投、混改等措施,那么该领域有望出现“航母”式民企。

:关于“民营经济20条”的部分官方解读

(来源: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1、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为“个转企”提供工商注册专人帮办服务;推动“个转企”无负担过渡,对“个转企”小微企业前5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代理记账费给予补助。

解读:在现行财税制度下,“个转企”后会面临税费成本上升的问题。对此,文件提出对“个转企”小微企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理记账费用进行补助,一方面减轻“个转企”过程中的负担,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企业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这项政策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牵头实施,市财政局、市残联大力支持。

2、支持民营企业并购重组

支持民营企业并购重组。鼓励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重点并购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成长性产业,培育一批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对以市场化运作方式重组外地上市公司的企业,在完成重组后一年内将注册地迁入我市并满一年的,按经济贡献给予奖励;对并购重组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贷款利息,给予一定比例补助。

解读:开展并购重组是大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的有效途径。根据广州实施“IAB”产业计划的战略部署,文件提出鼓励企业并购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产业,对完成并购重组的企业,给予包括经济贡献奖励、补助并购重组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等奖励,切实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这项政策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金融局牵头实施。

3、支持民营总部企业落户发展

支持民营总部企业落户发展。对新引进总部企业和存量总部企业,按照产业分类和经济贡献情况给予奖励。对总部企业租用、新建或购置办公用房的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大型总部企业建设总部基地给予支持。

解读:当前,民营企业普遍反映广州现行的总部企业扶持政策门槛偏高、力度较小且不利于留住存量企业。对此,文件提出根据产业分类和经济贡献情况,设置落户奖、经济贡献奖、办公用房补贴、人才奖励等,并加大对总部企业奖励力度,支持在广州无自有办公用房的总部企业或企业联合体,独立或联合建设总部办公大楼,或租用办公用房,吸引总部企业在广州集聚。目前,市发展改革委正在加紧制定《广州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

4、鼓励个人独资企业转型升级为公司,企业名称原则上可保留字号和行业特点,直接增加“有限公司”;申请人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转制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原企业许可证、批准文件及房屋等财产证明文件的名称变更手续。

解读:这项政策是关于企业注册登记的规定。参照个体工商户转制升级的规定,支持个人独资企业平稳过渡、转制升级为公司,能够有效解决制约个人独资企业发展壮大的“瓶颈”问题。这项政策由市工商局牵头实施。

5、培育具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质的中小微企业,提高普惠性扶持政策资助比例和限额。对中小微企业为提高专精特新水平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和专业服务支出给予补助。对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解读:“四新”中小微企业是民营经济最活跃的部分,在财政资金后补助项目中对“四新”企业予以适当倾斜,可以鼓励和引导“四新”企业加大投入,帮助“四新”企业快速成长。这项政策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实施。

6、支持民营企业品牌创建,对获评中国质量奖、中国商标金奖和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的给予辅导服务和奖励。

解读:针对广州民营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企业全国知名品牌不够多,获得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数量较少等不足,文件提出对企业积极优化提升自身品牌和质量效应的,给予一次性奖励。通过给予奖励和服务,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打造品牌、提升产品质量、参与标准制定。这项政策由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牵头实施。

7、加大引进民营总部企业力度,健全大型民营企业联系服务、投资促进工作机制。

解读:大型民营企业是民营经济发展的“火车头”。文件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大型民营企业联系服务、投资促进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招商引资工作精准性和实效性,并为大型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这项政策由市商务委牵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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