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将网络互助纳入银保监会监管

王京虹
2021-03-04 20:35:29
来源: 时代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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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周报 王京虹

3月4日15时,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就网络互助提出提案,建议将网络互助纳入银保监会监管框架内。

网络互助不属慈善公益、网络众筹范畴,也不是《保险法》意义上的商业保险。应如何定义网络互助,这也是市场争议焦点。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网络互助是某种相互制保险(交互制保险)的“类保险”因素与互联网新技术相结合的一种新型风险保障形式,是共享经济之下的新生事物。

网络互助已引起监管注意。银保监会曾多次指出网络互助涉众风险不容忽视,比如存在跑路风险与停售风险。部分网络互助平台会员数量庞大,属于非持牌经营,部分前置收费模式平台形成沉淀资金,存在跑路风险。如处理不当、管理不到位,这都可能引发社会风险。

与部分前置收费模式平台潜藏跑路风险不同,事后分摊模式的平台则存在停售风险。

网络互助场景下的停售风险,指当平台因各种原因不得不关闭,且不返还会员已支付分摊金时,对与已加入互助平台并按月支付分摊金但未获得过赔付的会员来说遭受了停售风险,已支付的分摊金奖成为沉没成本。

此外,网络互助的潜在金融风险也不容忽视,主要包括违约风险与资金池安全性的金融风险。

据蚂蚁金服《网络互助行业白皮书(2020)》,网络互助用户年龄主要集中于20岁-39岁,用户年龄结构年轻,重疾发生率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分摊金较低。

随着用户年龄增长,重疾发生率将趋近社会平均水平,分摊金随之上调。当超过用户承受力时,将可能出现扣款失败导致的违约风险。

另外,分摊金上调也可能导致成员集中大量退出的现象。例如,“相互宝”2020年12月用户规模环比下滑1.74%,首次出现用户下降。

对于前置收费的网络互助平台而言,违约风险与集中大量用户退出都将影响资金池安全,由此出现“跑路风险”。

不同于商业保险中消费者信息受到监管保护,网络互助每月都需公示救助信息,这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泄露。此外,网络互助还可能涉及平台道德风险。

孙洁指出,网络互助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监管缺位、准入门槛低、行业平台良莠不齐以及资金管理需规范等四个方面。

2020年9月,银保监会打非局曾发布《非法商业保险活动分析及对策建议研究》(下称《建议研究》)一文。该文称,网络互助平台本质上具有商业保险的特征,但目前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和监管标准,处于无人监管的尴尬境地。

该文还提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需要适时完善保险监管政策和监管技术,及时、准确打击非法商业保险活动,保障保险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已有部分大型互联网企业退出网络互助。比如,美团互助已于1月15日发布关停公告。

1月22日,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表示:“我们觉得美团互助偏离美团主业,以及逆选择风险不断增加是它关停的主要原因,下一步将对网络公司做网络互助进一步关注,了解它运行的方式,分析其风险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逆选择风险在网络互助中主要表现为,不符合平台加入标准的,如隐瞒病情、带病加入的用户加入互助计划,导致平台赔付率上升,分摊金增加,平台用户流失。

“一些平台初期为快速获客可能会放宽用户审核,使带病加入的用户有可乘之机。互联网公司不如专业的保险公司专业,在核保上可能无法识别有逆向选择倾向的用户。”一名网络互助平台的联合创始人分析称,“好多平台打出‘0元加入’吸引的用户更可能因为分摊金提高而退出,但随时间推移和平台人数的增加,分摊金的提高时不可避免的,过度营销只会是死循环。”

上述人士还分析,“网络互助的社会价值某种程度上已得到普遍认可,这种认可重点不在于商业模式和价值,而且对会员的价值以及社会价值,因此即使监管下场也不会‘一刀切’。”

编辑 林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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