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限价越难打新 后续监督待跟上

毕舸
2021-01-18 11:33:22
来源: 时代周报

毕舸  财经专栏作家

最近,一位博士给上海市委领导的建议信引发热议。连续4次参与摇号失败的博士因为买不到房,向信访办实名建议修改上海认筹摇号规则,“建议严查离婚买房、经营贷买房、代持买房等擦边球行为”。上海相关部门对此回复表示:“正在积极研究进一步完善认筹规则等相关政策规定。”

这一现象并非孤例。当下部分城市卖房出现类似的现象:住的买不到,买的不去住。造成这一现象的主因是一手房受调控影响限价,一手房与二手房的价格差被放大,购房者认为买到就是赚到,导致市场暗箱操作。

限价不止,打新不止。从出发点而论,部分城市推行限价政策,是希望通过这一价格管理模式,让市民可以相对低的成本买到房子,以此实现“房住不炒”。但问题在于,因为价格被抑制,与市场其他同类商品房存在明显价格差,也就造成两大缺口:第一,参与购房者众多,限价房源有限,导致购房者必须面对数十人甚至更多人摇号的竞争局面,买到房子的概率趋低;第二,由于有利可图,有人希望通过打新方式牟利,比如前述上海博士反映的离婚买房、经营贷买房、代持买房等擦边球行为。这些本不符合资格的人通过创造各种“条件”挤入打新,进一步加剧供需矛盾,让许多本来有资格参与的购房者难度持续加大。

针对上述现象,有城市在探索新的方法规范市场。

如2020年11月24日,成都出台《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提出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全部房源仅向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获取购房资格的,取消其购房资格,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不得参与购买。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弄虚作假的,暂停网签备案系统,暂停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此外,杭州也明确,均价35000元/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对“无房家庭”的房源保障比例一般不低于50%。

从各地举措来看,相当于是对打新对象进行精准定位,向无房家庭加大倾斜力度,加大对违规造假责任人及机构的惩罚力度。

但要减少或杜绝此类现象,还应该要加强监督。例如对限价房源的购买,相关中签者信息应当备案,并及时对外公开,供当地市民查询。若市民发现中签者可能存在造假行为,可对此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应第一时间予以核实调查,对确实造假的责任人及机构造假行为进行处罚,并公开处罚举措,由此确保市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也能体现相关管理的公正性与权威性。

当然,限价只是房地产调控的手段之一。要能全面保障居者有其屋的需求,各地还是要从加大供应入手,包括在土地供应环节,确保更多“平价”土地进入市场,避免“面粉贵过面包”;此外,地方政府也要不断加大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经适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增量,为民众带来更多选择,不至于总是千军万马过商品房打新的独木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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