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信财涉案被查 兑付回款戛然而止

黄坤
2020-05-19 03:48:56
来源: 时代周报
5月16日,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杰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第一,及时登记自己的投资情况,进入最后的法院退赔名单;第二,通过合法的手段了解,监督案件的进展;第三,在案件的审判阶段,投资人或被害人聘请的代理律师,可依法提出相关代理意见,维护投资的权益。”

5月13日,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发布一则公告,称根据投资人报案,对华夏信财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信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开展查处,其设立“花虾金融”“华夏投资”均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以承诺固定收益为饵,通过销售各类理财产品方式向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  

目前其法定代表人李某、财务总监王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截至通报当日,公安机关已冻结涉案资金人民币8500万余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5月13日,时代周报记者联系华夏信财上海总部,官网上公布的热线已停机。5月15日下午,记者赶赴华夏信财总部办公楼现场,公司大门紧闭,空无一人,物业人员称该司已撤离。

同日,时代周报记者致电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后续工作主要是追赃、催收和对业务员的处理。追赃中,具体有没有挪用资金个人挥霍还有待侦查。对业务员的处理,我们通过云端发给当地省厅,再下发地级市,当地公安局会处理并收缴其提成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数据显示,上市公司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2102.SZ)的实控人林文洪是华夏信财持股20%的股东,ST冠福因而也被牵扯其中。

警方已立案的情况下,投资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5月16日,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杰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第一,及时登记自己的投资情况,进入最后的法院退赔名单;第二,通过合法的手段了解,监督案件的进展;第三,在案件的审判阶段,投资人或被害人聘请的代理律师,可依法提出相关代理意见,维护投资的权益。”

半年回款超10亿元  

5月15日,记者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耀路211号C座10楼,华夏信财官网显示这是该司总部办公场所,侧墙贴满了2015年成立以来团队的照片回忆及四周年庆“鼎信通行、肆放未来”的宣传语,但现在已人去楼空,只有“华夏信财”标志还留存。

据华夏信财官网5月披露最新数据,华夏信财累计交易金额达146.18亿元,借贷余额为63.4亿元,累计注册人数为922124人,累计出借人数为152442人,累计代偿6689.29万元。

华夏信财2020年4月27日公开数据,自2019年11月以来累计回款约人民币10亿元。

时代周报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处了解到,目前兑付暂停,华夏信财不必要的部门已被砍掉,公司原催收部门还在正常运营,已由警方接管;投资人可根据通报进行登记备案以便核对,警方后台有投资人数据,不登记也不会影响后续回款。

据了解,目前兑付和原兑付方案已暂停,后续警方主要开展追赃、催收以及对业务员的处理,资金会移交检察院,最终清退由法院依法进行。

平台一旦爆雷,P2P的借款人找不到还款平台,就可以不用还款吗?

对此,上海警方在通报中明确:借款人使用华夏普惠APP申请贷款所获取的资金均属涉案资金,所涉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款义务。

此外,5月15日晚,华夏信托也发布公告表示:“目前催收团队稳定催收,警方有序开展‘华夏信财案’查处,才是最大限度挽回投资人损失的最大保障。警方若真的停止侦办‘华夏信财案’,只会让前述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业务门店相关人员)逍遥法外,并不会让投资人获益,相反会使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受损。”

非法吸存or集资诈骗?

5月17日,一位华夏信财广州出借人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如若华夏信财涉嫌挪用、假标等严重违规,立案无可厚非。兑付持续进行中,华夏信财为何涉嫌非法吸存?

华夏信财去年离职的一位员工告诉时代周报记者:“P2P公司大多以高回报吸引投资再放贷,后期贷款收回陷困境,就会爆雷,一旦陷入兑付危机,很难摆脱被刑事追责的命运,大多会以涉嫌非法吸存罪被调查。”

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怀涛律师向记者解释道:“非法吸存全称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非法集资类犯罪的一种。非法集资不是罪名,而是一类罪名的集合,包括非吸、集资诈骗等罪名。”

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华夏信财案只是当前网贷行业现状的缩影,当前大多数P2P平台,爆雷多因存在资金池设计,由此导致的资金和期限错配,加之借款人大规模逾期导致的资金链断裂,这类平台往往有真实的借款标的,资金流向主要用于公司运营、还本付息和对外出借。

5月16日,曾杰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这类行为一般不会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故大多数这类P2P平台涉嫌的非法集资问题,警方立案都是非法吸存定性,而不是更严重的集资诈骗。”

同时,曾杰表示,“当然,公安机关会在后续的侦查中,进一步邀请专业机构介入,审查资金流向,在很多非法集资案件中,如果出现虚构事实,非法占有集资款的事实和证据,警方也存在改变罪名为处罚更重的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

5月14日,ST冠福在互动易平台回应此事,华夏信财只是公司实控人林文洪投资参股的企业,与公司无关;据林文洪先生告之,其只是财务投资人,没参与集资和放款业务;公司不存在因林文洪投资的华夏信财出现问题而面临退市风险的可能性。

5月17日,一位广州华夏信财投资人发出疑惑:“上市公司冠福是否需要为华夏信财承担兜底责任?”

5月16日,曾杰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从法律上说,两家公司是独立的企业,只是在股东关系上存在关联。而作为P2P平台的普通股东,需要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平台退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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