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接棒试水注册制 存量与增量同步改革拷问平衡术

黄嘉祥
2020-04-28 23:02:22
来源: 时代周报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方案出炉后的首个交易日,A股市场经历了一场“V型反转”。

4月28日早盘,三大指数集体下杀,创业板指及深成指盘中一度跌逾2%,之后又展开V字反弹。

截至收盘,沪指跌0.19%,报收2810点;深成指涨0.47%,报收10501点;创业板指涨0.60%,报收2030点。

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

当晚,证监会就创业板改革相关的四项部门规章公开征求意见,深交所同步就八项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也意味着,注册制初步在科创板试点成功后,正式推向深市,沪深两市同时实施注册制改革。

这次创业板改革总体借鉴了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核心制度安排,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精简优化发行条件、增加制度包容性、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亦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放宽创业板股票涨跌幅至20%。

与科创板不同的是,创业板将同步推进增量与存量市场改革。

经历10余年发展,创业板如今已有800多家存量上市公司,以及数千万存量投资者。在这次改革中,如何平衡存量与增量之间的关系,既是重点也是难点。

4月28日,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创业板不同于科创板,是存量与增量改革同步推进,对于主板实施注册制借鉴意义更大,因此,未来创业板将会接棒科创板,成为我国注册制改革的主战场,对于存量与增量同步推进改革面临的竞争难题,建议在上市公司门槛、退市制度、信息披露以及并购重组制度等方面借鉴科创板的经验,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上市门槛,创业板可以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进一步创新。因此,在政策暖风下,非负面清单的企业将具备创业板上市的机会。从这个角度来看,创业板将会和科创板一样成为新兴产业企业上市的主要场所,也会成为整个市场的领头羊。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大幕已经拉开,根据科创板落地时间表,创业板注册制最快将会在2020年年底实施,首批上市公司也将在2021年年初诞生。”潘向东对时代周报记者说。

注册制新样本

在制度安排方面,此次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与科创板大体一致。从发行条件来看,允许亏损企业上市是创业板改革的一大亮点。

创业板改革取消了“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规定申请首发上市应当满足以下四方面的基本条件:一是组织机构健全,持续经营满3年;二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三是业务完整并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四是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相关主体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违法违规记录。

创业板综合考虑企业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等因素,制定多元化上市条件,以支持不同成长阶段和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一是适当完善盈利上市标准,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二是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

三是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上市。

四是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

相比科创板的横空出世,创业板目前在公司和投资者方面已经有着一定量的积累。这也决定了创业板的增量改革与存量改革将同步推进,成为注册制改革的一个新样本。

4月28日,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这次改革的核心是注册制在存量市场的试水,如果顺利,会继续推进到全市场,可以说是中国资本市场全面改革的关键环节。其难点也在于要考虑对既有近千家上市公司和几千万投资者的影响,而不是简单的新开一个板块。

证监会表示,为做好工作衔接,自主要制度规则征求意见之日起,证监会不再受理创业板IPO申请。主要制度规则实施时,深交所开始受理新的创业板IPO申请,证监会将与深交所切实做好在审企业审核工作衔接安排。创业板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证券公开发行的,与IPO同步实施注册制。

深交所表示,将根据创业板市场特点和运行实际,做好发行上市审核、持续监管、投资者适当性等业务规则的制定修订工作,稳妥做好新旧规则协调衔接,优增量、稳存量,力争通过本次改革推动实现深交所市场功能再完善、发展质量再提升、投融资机制再优化、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再升级,为下一步全市场深化改革积累经验、发挥先行示范效应。

在王骥跃看来,过渡期安排、投资者教育都是要面对的问题。对于既有投资者来说,有相当一部分投资者可能开了创业板股票交易权限但很久没有交易了,也有相当一部分投资者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建议对投资者们重新进行风险评估,确认投资者的风险承受度。

另外,再融资规则也要考虑既有上市公司,对创业板新的定位要求可以放松一些,尤其在再融资方面。

潘向东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整体来看,创业板的注册制改革比科创板步伐更大,影响的上市公司数量更多,将是注册制改革向主板推广的关键步骤,创业板作为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军,其实早在科创板推出之前,就在注册制方面做过制度方面探讨,目前注册制初步在科创板试点成功,在这种情况下,注册制推广到创业板,以及在创业板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面做好配套制度改革,对于中国资本市场意义重大。

创业板与科创板竞合

随着一纸公文出炉,创业板与科创板之间的竞合关系也备受市场关注。

证监会表示,创业板和科创板都承担着资本市场服务创新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任务,两个板块各具特色、错位发展。

从定位来看,创业板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科创板则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

潘向东认为,从定位来看,创业板和科创板差异性较强,科创板定位主要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创业板主要采取负面清单模式,针对成长性高、科技含量高,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支持,主要是拓宽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因此,创业板市场弥补了资本市场体系中间层次的缺失。

4月28日,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科创板已将估值不足10亿元的科创企业排除在门外,这或许是为了传承上交所“蓝筹板”或大市值板的市场属性。那么,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包容性,也应该体现在对中小型科创企业的包容上,因此,一向以中小型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深交所,应该继续保持这一特色。“建议创业板应将中小型科创企业纳入其市场定位。”

“在强调沪深交易所各有特色、各有侧重的同时,应该允许创业板与科创板之间既有互补合作,也有交叉、重叠、竞争,这种竞合关系在纳斯达克与纽交所之间也是存在的。”董登新对时代周报记者说。

实际上,创业板与科创板两者间尽管各具特色,但亦存在竞争关系。

证监会也表示,将按照错位发展、适度竞争的原则,统筹推进创业板改革和科创板发展。

在实施创业板各项改革措施的同时,支持科创板尽快形成一定规模,树立良好品牌和示范效应。支持科创板在基础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推进产品创新,提高科创板投融资的便利性,更好发挥“试验田”作用。

“创业板与科创板应该属于错位竞争关系,各有侧重点,又有重叠度。有竞争是好事,对市场是好事,对发行人也是好事,对整个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不断完善更是好事。”王骥跃对时代周报记者说。

在王骥跃看来,科创板要欢迎竞争而不能惧怕竞争。

竞争的关键在于对优质发行人的吸引,创业板改革中有些机制是借鉴了科创板的经验教训,科创板也同样要学习研究创业板制度,对既有机制进一步完善,提高科创板对发行人、投资者的吸引力。

“科创板还是改革试验田,各种制度改革都可以在科创板先行先试,改革红利不是只有第一波,要积极探索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改革路径,金融委会议也指明了改革方向。创业板改革的定位是存量试点,借鉴科创板改革成功经验教训再推到全市场的关键一环。”王骥跃对时代周报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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