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董事长李屹:上市后,人一定不能飘起来

2020-02-25 03:16:14
来源: 时代周报
作为首批科创板上市企业之一、广东科创第一股,光峰科技(688007.SH)自2月10日复工以来,复工率已恢复至80%以上,其中,技术研发员工复工率更高达95%以上。

时代周报记者 黄嘉祥 发自深圳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2020年的复工复产成为一场争分夺秒之旅。

作为首批科创板上市企业之一、广东科创第一股,光峰科技(688007.SH)自2月10日复工以来,复工率已恢复至80%以上,其中,技术研发员工复工率更高达95%以上。

另一方面,与之相关的科创板“专利诉讼第一案”也取得重大突破。

2月12日,光峰科技发布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决定宣告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达电子”)所持有的发明专利“光学系统”和“蓝光合成方法及系统”专利权全部无效。

这成为了光峰科技及其创始人李屹在应对“专利战”时的又一个新注脚。

作为光峰科技的创始人兼董事长,李屹本科毕业于清华大学,后赴美求学,在取得美国罗彻斯特大学光学工程博士学位后,进入知名激光研究室——罗彻斯特大学国家激光实验室从事科研工作。

2006年,李屹在深圳创立了光峰科技,一年后,在全球范围内首创荧光激光显示技术(®ALPD激光显示技术),解决了激光显示长期存在的产业化难题。

迄今为止,光峰科技已基于®ALPD激光显示技术在全球布局专利超过1450项,而以李屹为主要发明人申请的专利申请量超过1000项,专利涵盖中、美、日、欧等国家和地区,被誉为科创板“专利之王”。 

不过,在刚上市的第七日,2019年7月29日,光峰科技便被台达电子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三起专利侵权诉讼,光峰科技3000万元的存款也因此遭到冻结。当日,光峰科技对台达电子的专利提出无效申请,并起诉台达电子侵犯其两项专利权。

这是科创板开市后的第一起专利诉讼,也是科创板“硬核科技”企业面临“专利战”的一个缩影。

“这个专利(诉讼)挺有意思的,挺戏剧化的。上市第一周就被起诉了,其实(对方)想狙击我们上市,监管机构也有压力。这应该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案子。”今年1月,李屹在光峰科技深圳总部接受时代周报等媒体专访时如是表示。

在李屹看来,尊重并重视知识产权,是光峰科技登陆科创板市场的重要因素之一,而科创企业要积极应对“专利战”才能赢得尊敬。这次专利诉讼对中国中小科创企业具有普遍性意义,可以起到一个良好的示范作用。

光峰科技也是首家收到上交所问询函的科创板公司。

2019年12月6日,光峰科技开启了上市之后的第一项收购。

根据公告,为拓宽数字电影放映行业产业布局、深耕业务发展、拓展海外销售渠道,光峰科技拟对全资子公司光峰光电香港有限公司增资1820万美元,用于收购GDC Technology Limited (British Virgin Islands)(以下简称“GDC”)36%的股权。GDC公司主要研发、生产、销售符合美国数字电影放映协会(DCI)标准的数字影院服务器(IMB)及影院管理系统(TMS)。

2019年12月8日,光峰科技便收到了上交所的九大“灵魂拷问”。

“一个公司要坚持原生创新,这是我们擅长的。而如果什么东西都要自己做,这是一个效率很低的过程,而且还会涉及很多知识产权的问题,周边很多东西是可以(通过收购)加快的。”李屹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李屹对时代周报记者坦言,上市之后带来了很多新变化,但无形中也增加了股东回报和监管方面的压力。

“光峰现在是1.0阶段,还可能做2.0出来。”李屹对时代周报记者说。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时代周报:光峰科技作为首批科创板企业,上市半年多以来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李屹:上市之后应该是挺正向的,正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真正起到了众乐乐的效果,公司更有活力了,这是显著的变化。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对于私营公司来说,股权激励是不明确的东西,但上市后成为公众公司,加上科创板有非常好的政策环境,股权激励是很直接,这是可以量化的东西。公司2019年授予股权激励对象100多人,这也意味着把大家利益绑在一起,光峰的股价均与员工紧密相关,这个时候再去激励大家把业绩做起来就容易多了。同时,这也可以吸引更多人才加入,2020年将进一步加大人才激励力度。

另一方面,公司的规模也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规模哪里来?光峰给大家感觉是做高端产品,包括To C端都希望我们把成本降低。上市后,与供应商的合作氛围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不仅是买卖关系,更多是合作伙伴的关系,供应商现在对我们的支持力度更大,甚至能把制造生产的环节委托出去,有助于把产品的成本降下来,效益更好。

时代周报:光峰科技全资子公司收购GDC的目的是什么?如何与光峰的业务协同发展?以及如何看待科创板并购?

李屹:GDC是做数字影院服务器的,现在做服务器的主要是GDC和杜比公司,而杜比的服务器也是收购过来的。当时也有几个董事强烈质疑,提出为何不是直接跟GDC商务合作,我们做投资其实很谨慎,但为什么对投资GDC特别有意向,因为它符合光峰的战略目标,也有协同效应,这是必要条件。同时,要能够自我运营的,以及要做充分的尽职调查。

(未来)我们做数字影院服务器会不会侵犯GDC的知识产权?这是不确定的,但如果我们通过战略投资,与它形成纽带关系,对于节省成本的帮助会很大,我们做这个事,是要把影院护城河做得越来越高。

筑高护城河

时代周报:这一次案件对我国激光显示技术与产业的发展,以及对科创板有什么意义?

李屹:对方一上诉之后,我们就反诉了,反击很快。其实我们是很克制,有点压制自己,主要是我们希望和平崛起,一家新兴科技公司的崛起势必会触动各方的利益,有台达电子,还有比台达更大的。如果我们主动诉讼,会让这些人群起而攻之,所以我们没有主动告,而台达告我们,反而给我们一个机会可以反击他们。

我们是真正做原始创新,有底气走出去的,我们要通过案件证明,这个专利权归属是我的,不是你的,令其不攻自破。

这是一个里程碑事件。作为科创板“专利诉讼第一案”,可以说是上升到科创板和国家层面。以往大家一般会认为,被告肯定是自己有问题,一有专利诉讼就觉得是不好的事情。这起案件其实是一件好事,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中国在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时代周报:接下来的商业布局和规划是什么?

李屹:科创板立意于激活创新,给光峰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上市后我们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做扎实一些,可能会有马太效应出来。影院会把光峰的护城河做得更强、更高,其中GDC是一步破冰的棋,会实现协同效应。

在To C这一块,我们希望把成本降下来,通过科技创新、供应链做平台化,降低不必要的成本,同时跟渠道进行有效合作,我们始终是想做到千家万户,做到影院和家庭两点一线。

我还想做一件事情,希望在监管允许的条件下,成立一个科学基金会,做一些关于基础技术的投资:一是希望对光峰的产业布局有帮助,让公司发展得更快,并形成一个生态;二是希望把钱用得更好,用到实处。上市后,人一定不能飘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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