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再升级,12万以下免汇缴利好民生消费

2019-11-21 15:52:50
来源: 时代周报

时代周报记者:远山

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制度,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从刚公布的全国前10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看,个人所得税收入同比降28.6%,降幅近三成。但因为年底汇算清缴的问题,因此不少纳税人对于究竟能享受多少个税减免还存有疑虑。也因此,此次国务院进一步加大个税减免力度,按照新个税法规定,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要进行汇算清缴,多还少补,而现在不超过12万则不进行汇算清缴,客观上又多了一项个税减免,也便利了办税流程。

在经济下行压力不减的当下,此次再及时实施个税新利好,首先体现出明确的宏观政策导向,就是国家推动个税改革、继续让利于民的决心不变,个税改革的方向,一是改变以往某些不够合理的制度设计,避免个税变成“工薪税”,通过提高个税起征点、个税抵扣等一系列新举措,让中低收入群体享受到更多个税改革带来的福利,为民众切实减负。

尤其是近段时间出现了猪肉等食品价格的较快上涨,给中低收入群体带来了一定的生活压力。通过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也就让更多的人能够以较低的个税额度,实现收入的间接增加,有利于生活改善。也体现了政府对于民众的关怀。

以往当物价出现波动时,政府往往采取对低收入群体进行临时补贴的手段,但这种模式存在几个问题。甄别低收入群体需要一定的时间、人力等投入,而且会因流程较长造成滞后,有可能会耽搁补贴时效。由于市场物价波动频繁,也容易造成相关举措制定的变化过快。

而个税改革更具有长效性,覆盖面更大。随着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于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标准更明晰,采取相应调整举措时也就更有针对性。

此外,随着个税新利好出台,让国民手中有了更多可支配收入,对于拉动内需也将起到一定的刺激作用。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82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464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7%。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居民收入仍然保持稳步增长态势,而本次的个税新利好将巩固这一向好局面。而从消费形势来看仍有较大可挖掘空间,随着个税新利好对消费的间接拉动作用显现,也就为第四季度消费马车的加速创造了有利条件。

还应看到的是,个税改革与其他层面的减税政策相辅相成,形成了良好的互动效应。财政部数据显示,从主体税种来看,今年前10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六税两费”收入增幅均有所下降,企业享受到了更多减税红利,降低了相应的支出,能够将更多资金用于企业发展及员工增收方面,也就为居民收入增加带来了切实保障。

个税新利好是最有效的民生托底,从国务院对于减税降费政策的出发点来看,包括个税在内的减税不仅可以让居民获得更多实惠,同时也是优化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现代税制,构建有利于社会向上发育的体制和机制,从而使市场孕育出更优质的发展资源,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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