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开放再提速 外资银保准入门槛大降

2019-10-16 14:17:46
来源: 时代周报

时代周报记者:李星郡

10月15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决定,意味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进程再次加速。

当天,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尽快出台《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配套制度,形成更加完善的对外开放制度体系。

10月16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上述举措“将之前的开放政策法制化,为对外开放提供了法治保障,有助于稳定和增强外资机构对中国市场开放的良好预期”。

放宽对外资银行业务的限制

此次放宽外资银行限制的力度较大。《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修改内容主要有四方面:

一是放宽对拟设外资银行的股东以及拟设分行的外国银行的条件。

取消拟设外商独资银行的唯一或者控股股东、拟设中外合资银行的外方唯一或者主要股东、拟设分行的外国银行在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的条件,取消拟设中外合资银行的中方唯一或者主要股东应当为金融机构的条件。

二是放宽对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同时设立法人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的限制。

外国银行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时设立外商独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或者同时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以更好满足外国银行拓展在华业务的实际需要。

三是进一步放宽对外资银行业务的限制。

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增加“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和“代理收付款项”业务;降低外国银行分行吸收人民币存款的业务门槛,将外国银行分行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定期存款的数额下限由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改为每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取消对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审批,同时明确开办人民币业务应当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审慎性要求。

四是调整对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的监管要求。

放宽外国银行分行持有一定比例生息资产的要求,对资本充足率持续符合有关规定的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豁免其营运资金加准备金等项之和中的人民币份额与其人民币风险资产的比例限制,增强外国银行分行资产运用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修改后的《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放宽了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对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取消“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和“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的条件。

修改后的《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外资保险公司,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入股外资保险公司,并授权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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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外资险企将进场

刘福寿介绍说,在华外资银行、保险公司数量和规模稳步增长。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外资银行在华共设立了41家外资法人机构、116家外国银行分行和151家代表处。境外保险公司在我国一共设立59家外资保险法人机构和131家代表处。

刘福寿表示,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参与为我国金融业注入了新鲜血液,有效发挥“鲶鱼效应”,促进银行业、保险业竞争力提升。

朱俊生对时代周报记者分析称,“金融开放有助于促进保险市场改革的深化。以开放促进重建常识的改革,是中国保险业改革开放的基本逻辑。外资保险公司不仅提供产品与服务,促进了市场竞争,而且也带来了关于保险经营的基本常识以及国外保险经营的惯例,有助于中国保险业形成改革的共识,从而促进我国保险市场的改革。”

朱俊生认为,大多数外资公司则由于产权的有效约束、股东的审慎经营理念、面向全球市场的统一业务标准等,能够恪守保险经营的一般规律,较好地发挥了保险的长期保障与风险管理功能,很大程度上为中资保险公司的转型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参照。开放政策落实后,外资保险业务、尤其是寿险业务将加快发展。

“随着外资保险公司对中国保险市场渗透度的提升,其审慎经营理念的影响将逐步扩大,在长期保障业务发展方面的经验将会外溢,从而会促进中国保险市场的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朱俊生称。

刘福寿还表示,两部《条例》的修改,丰富了外资银行的商业存在形式,为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设立和经营提供了更加宽松、自主的制度环境,这将吸引更多机构来华经营。

此次《条例》的修改,预期2020年之后会有更多外资保险公司进场。

朱俊生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开放将促进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市场的成长。随着外资持股人身保险公司比例放开,外资进入寿险业的组织形式将更加灵活,大大增强了外资寿险公司经营的灵活性与自由度,这将有助于提高其拓展中国保险市场的积极性。”

朱俊生补充说,由于外资寿险公司目前主要借助于代理人拓展业务,需要较长的培育过程,在短期内其市场份额提升相对有限。但随着代理人队伍的壮大,以及期缴保费的发展后劲逐步显现,其市场份额将逐步增加。同时,根据外资公司在新加坡、印尼、中国香港等亚太地区的经营经验,银行保险也是其重要的拓展业务渠道,有助于提高其市场份额。另外,外资公司对保险科技也非常关注,有可能借助于保险科技的赋能,创新商业模式,促进保险产品的销售,提升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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