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动消费 尽快推动2.5天小长假落地

2019-07-09 03:17:22
来源: 时代周报

匡贤明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所所长

7月初,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激发居民消费潜能的实施意见,促进十大领域消费。政策支持探索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实施“2.5天小长假”。今年以来,全国不少省份陆续出台政策,鼓励实施 “2.5天小长假”,引起全国的关注。

一方面,中国经济增长中最重要的因素是包括消费在内的内需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国内旅游人数达到55.39亿人次,旅游总花费5.1万亿元人民币。从发展趋势看,未来旅游消费支出还有巨大的增长空间。2018年我国城镇居民国内旅游人均花费仅为1034元。如果未来几年城镇居民人均旅游消费支出提高到1300元人民币左右(约合200美元),城镇居民旅游人次达到50亿人次,那么中国城镇居民的国内旅游消费规模将达到6.5万亿元人民币,市场增量有望达到1.9万亿元人民币。

另一方面,当前我国的休假制度又不利于释放这个需求。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统一休假制度,休假时间较短,客观上不利于旅游消费等服务型需求的释放;在供给方,整齐划一的休假时间安排也导致相关旅游波峰波谷落差巨大,淡旺季泾渭分明。因此,旅游市场客观上面临着结构性的矛盾与挑战。

早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在地方层面,河北、江西、重庆、甘肃、辽宁、浙江和广东等10多个省份也出台了鼓励2.5天休假的意见。

但是,2.5天小长假的制度如何落实?如何兼顾劳动者、用人单位成本以及涉及公共服务的相关窗口的服务连续性,是一个难题。目前,这项政策总体上还处于试点阶段,缺乏具体实施意见,实际享受这项政策红利的人并不多。

应当说,实施2.5天休假制度的要点,并不是一刀切地实施,而是要根据劳动者工作岗位完成的实际情况,结合单位总体工作安排,对周五下午的休假做弹性安排。也就是说,小长假的实质是弹性休假制度,是给予劳动者更多的选择权。

在国家政策导向明确的前提下,着眼于释放中国巨大的消费潜力,需要结合年假制度优化,对2.5天小长假作出具体的安排。

目前劳动者最主要的选择权就是年假。既然如此,笔者建议可以考虑把2.5天小长假和年假结合起来,把目前的年假分拆成更小的休假单元,给劳动者更多的选择权。比如,某个劳动者一年有5天的年假,他可以把这5天拆成10个半天,和周末结合,全年形成10个2.5天小长假;他也可以拿出其中1.5天和周末结合,全年形成3个2.5天小长假和3.5天的年假。

这个安排,既是制度保障,同时又具有高度的灵活性,是一种错峰调休和弹性作息,兼顾了劳动者、用人单位的需求。当然,实际中如何组合,取决于劳动者的实际工作进展和用人单位的总体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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