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央企松绑 国资委首次发布授权放权清单

2019-06-05 22:14:27
来源: 时代周报

时代周报记者:陈泽秀

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6月5日,国资委印发《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下称《清单》),分别针对各中央企业、综合改革试点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以及特定企业开展授权放权。

为了最大程度调动和激发企业积极性,《清单》重点选取了5大类、35项授权放权事项,包括央企审批所属企业的混改方案、支持央企所属企业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支持央企在所属企业开展股权激励、央企审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央企决定国有参股非上市企业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等

“预计今后,央企子公司的混改步伐会明显加快,内部业务板块的整合也将进一步提速;所属子公司的职业经理人或持续增加,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加快建立,子公司的积极性与发展活力会得到深度激发。”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对时代周报记者分析。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清单》时表示,国资委将定期评估实施效果,对于获得授权但未能规范行权或出现重大问题的企业,根据情况收回相应的权利,并定期对《清单》内容进行更新。

分类授权,层层松绑

“《清单》并不是’一揽子’’一刀切’地直接授予各中央企业,而是根据各中央企业的功能定位、发展阶段、行业特点等实际,强化分类授权。”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具体来看,《清单》共包含35项授权放权事项,其中21项适用于各中央企业,6项适用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4项适用于各类综合改革试点企业(含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东北地区中央企业综合改革试点、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企业等),4项适用于少数特定企业。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丽莎对时代周报记者分析,以往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或相关试点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较多,现在逐渐对央企整体放开了,力度很大。“这说明国资委对解决国企改革瓶颈问题、推动改革落地非常有决心。”

从授权放权的内容看,《清单》涉及混改、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职业经理人、市场化薪酬分配与股权激励等多个方面。例如,《清单》明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报国资委同意后,中央企业审批分期实施方案;支持中央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所属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股权激励,不与员工个人薪酬总水平挂钩。

同时,国资委强调,授权放权不能只停留在企业集团总部,要做到“层层松绑”,落实到各级子企业上,全面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清单》的授权放权事项已经明确,各企业不能抱有’有了政策等细则,等了细则要支持’态度,要切实增强改革的主动性、自觉性,把这项政策用足用好。”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授权放权内容大多是国企改革的热点、难点与焦点。围绕改革做文章,是《清单》的鲜明特色。”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长期以来,国企改革的决策主体是国资委,企业则是执行主体。《清单》最大的价值是把改革的权力交给企业,还企业改革自主权。

授权与监管相结合

在此轮大规模授权放权之后,如何避免陷入“一放就乱”的怪圈?国资委提出,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健全监管制度、统筹监督力量、严格责任追究、搭建实时在线的国资监管平台等方式,确保该放的放权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国资委就在推进建立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4月底的发布会上曾表示,要通过这个系统和中央企业进行互联互通,对中央企业“三重一大”的决策,以及投资、资金的运行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国资委突出的是“事中事后”监管,并不包含“事前”部分。《清单》全面取消了事前备案的程序,要求在实践过程中,除干部管理外,不能再有“事前备案”“事前沟通一致”“备案同意后实施”的情形。

另一方面,国资委要求,各中央企业要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确保各项授权放权接得住、行得稳。

刘兴国建议,国资委应尽快考虑推出中央企业授权的负面清单,即划定中央企业权力范围的红线,红线以外的权限,都交给中央企业自己把握。“当前改革都是对央企的权限进行正面规范,每一项权力的内容都规定得很细、很具体,不利于央企具体把握自己的权力范围,也不符合’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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