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试点扩容超百家 改革提速亟待配套制度

2019-04-23 03:21:38
来源: 时代周报

时代周报记者 陈泽秀 发自北京

“近期,国家发改委、国资委拟启动开展第四批混改试点工作。”4月18日,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新闻发言人袁达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前一天,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曾表示,第四批混改试点名单已经初步确定,正在履行有关程序。

袁达表示,相比较前三批混改试点主要集中在少数重要领域的50家企业,第四批试点的主要定位是“扩数量”和“扩领域”。从“扩数量”来看,试点数量将超过100家企业。从“扩领域”来看,试点选择不局限于重要领域企业,也包括具有较强示范意义的充分竞争领域企业,以及已实现股权混合、拟进一步完善治理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特别是一些有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推动混改的深入,关键是以法律的形式保护民资,让他们真正放心参与混改。同时,放开国企过度垄断的领域,要让民资进入,跟国企进行竞争,这样国企才能真正不断发展创新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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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改步入3.0新阶段

作为本轮国企改革的突破口,当前混改已经步入新阶段。袁达称,一个新产品、一项新技术在正式量产或商业化之前,先要进行实验室试验,然后放大实验室效果,进行“小试”和“中试”,“中试”成功之后,基本就可量产了。当前混改第四批试点,类似从“实验室阶段”进入到“小试”“中试”阶段。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今年国企混改提速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前三批混改试点取得一些经验,有必要在更大范围内加以推广。二是,今年中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加快国企混改,既可以激发国企活力,增强国资投资能力与投资意愿,又能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多投资发展机会与空间。

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多家央企明确了混改计划。作为首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单位,今年国投集团将稳妥推进子公司混改,总经理施洪祥表示,2019年国投集团将继续寻求央企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机会,稳妥推进相关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

4月11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召开混改试点和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改革推进会,要求旗下四家试点企业加快推进实施,确保2019年取得改革实质成效。

另外,今年1月,国家能源集团被国资委列入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名单,该集团总经理凌文在今年两会期间表示,已经上报一流示范企业方案,其中包括混改和员工持股。

不仅央企,地方国企混改也在提速。近日,格力混改进程引发广泛关注。有市场分析认为,如果民间资本受让了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总股本15%的股票,那格力电器将不再是国资控股。

实际上,根据此轮国企改革的要求,对于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类企业,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可以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这几种形式)都可以,关键是根据市场的情况,根据企业发展的情况。”彭华岗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海通证券首席宏观债券分析师姜超在最新研报中认为,国企改革分成三个阶段:1.0阶段,国资占比仍在50%以上;2.0阶段,国资占比降至50%以下,但仍是第一大股东和实控人;如果此次国资委减持格力股份,意味着国资失去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也标志着国企混改步入3.0阶段。

营造良好环境吸引资本参与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混改能够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

政策已定,国资委现在关键工作是抓紧试点推广,直至全面实施。

2016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7个重要领域开展混改试点,已先后推出三批共50家混改试点。袁达在4月1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目前形成了第四批试点备选名单,已上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待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将启动试点实施工作。

不过,有一些分析认为,混改面临“不愿混、不敢混、不真混”的挑战。对此,彭华岗认为,应该把握住两条,一条是保护各方的权益,关键要做到产权平等保护,治理同股同权,运作过程公开透明;另一条是找到共同发展的契合点,各方要有共同的目标。

彭华岗表示,今年将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双百”企业里面积极推进混改。同时,深化混改的内涵,更加注重改革的质量和效果,下一步要下更大的功夫,在混合所有制企业里大力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市场化、差异化的薪酬以及中长期激励机制。

刘兴国认为,混改国企与传统国企之间在股权结构、人员身份等多方面都存在差别,不宜继续沿用传统国资监管模式来实施监管,建议探索出台针对混改企业的国资监管制度。

周丽莎也认为,要将相关行业的体制改革与混合所有制改革配合推进,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样才能真正吸引民营资本、社会资本进入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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