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民资不应只为“救市”

2018-09-11 05:15:46
来源: 时代周报
近日,国家发改委就促进民间投资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将采取五大措施促进民间投资,包括放宽准入,大力清理针对民间资本准入的不合理限制。

近日,国家发改委就促进民间投资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将采取五大措施促进民间投资,包括放宽准入,大力清理针对民间资本准入的不合理限制,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为民企提供贷款和信息服务,抓好产权保护,并推出一批盈利较为确定的项目吸引民间资本进入。

而就在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作出上述表态之前,广东、山西、福建、贵州等地纷纷公布一批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点领域项目清单,总投资规模超千亿元,项目主要涉及交通、水利、环保、旅游等领域;8月22日,民航局印发了《民航领域鼓励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宣布最新的28个机场项目以民间投资为主,总投资预计达1100亿元。

据此,有专家表示,民资鼓励政策已经迈入升级版,民营经济正在迎来新一个春天。支持这一判断的是各省份的民间投资数据。民间投资作为民营经济发展的引擎之一,是反映经济发展活跃程度、经济内生动力的重要指标,近期19个省份公布的前七个月投资数据显示,其中8个省份的民间投资增速高于全国民间投资8.8%的增速。支撑这种高增速的无疑是巨大的投资热情。

既然名为“升级版”,与过去的鼓励民资政策相比,哪些地方体现了“升级”?

众所周知,2010年5月,为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意见》,按照业界人士的解读,这是自2005年2月24日著名的“非公经济36条”出台5年之后,对民营资本放开投资领域的又一个“里程碑式政策”,舆论称之为“新36条”,2012年各部委又根据自身实际发布了各自的“新36条”实施细则。

尽管这些细则当时被认为是有史以来对民间资本的“最惠待遇”和“最大开放”,但据媒体报道,面对政府相关部门释放出的诚意和善意,一些民企“尚在观望”,另一些民企则“反应冷淡”。更有数据披露,在过去的两年,民间投资增速呈明显放缓的趋势。

近年民间投资增速放缓,有结构调整、经济转型的原因,但不必讳言,也与鼓励民资的一些政策落实不力,营商环境有待改善,一些行业市场开放度不够,“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依然存在密切相关。

相比以往,鼓励民资新政新在何处?7月23日和8月16日分别召开的两个国务院常务会议有着清晰的呈现。7月23日会议提出,要在交通、油气、电信等领域推介一批以民间投资为主、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大的项目;8月16日会议则明确,要下更大力气降低民间资本进入重点领域的门槛,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控股。

“以民间投资为主”“支持民间资本控股”,这是两个引人注目的表述。

近年来在PPP项目、国企混改过程中,民间资本虽能进入但始终居于弱势地位,扮演的往往是配角和出资人的角色,真正商业潜力大、投资回报机制明确的项目,民间资本则几乎无法参与。如果说现在“以民间投资为主”“支持民间资本控股”的相关表述,意味着民资同样可以唱主角,旨在肯定民资的地位,那么针对民资首先推出一批盈利较为确定的项目,则是顺应资本的逐利特点,以此激活投资热情。

鼓励民资政策迈入升级版,新一轮民资开放蓄势待发,这一趋势十分可喜。需要注意的在于,任何鼓励民资的政策都应遵循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以肯定民资的平等地位为前提。

长期以来,人们讨论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的作用和意义时,都喜欢以经济下探的客观形势为背景,似乎激励非公经济发展就是为了“救市”。虽然人们对民营经济的期待符合市场经济的既定逻辑,但假若把拓宽民资的投资渠道、激励非公经济快速发展只是视为“救市”的一种权宜之计,就很可能导致相关政策的短期性,难以避免在所谓“最惠待遇”之下的“软歧视”。

在中国向创新驱动转型的时期,特别需要释放亿万人民求富创业的内在动力,民间投资热情的迸发、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将给中国经济带来无穷无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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