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R鼓励独角兽公司回娘家,但不宜过度追捧:看看360吧

2018-06-12 03:13:46
来源: 时代周报
CDR的正式开闸,成为A股市场历年最大的创新之一—继6月6日下午批准6只“独角兽基金”之后,赶在6月7日零点前,证监会紧锣密鼓又打包发布了9个规则文件。

杨国英

CDR的正式开闸,成为A股市场历年最大的创新之一—继6月6日下午批准6只“独角兽基金”之后,赶在6月7日零点前,证监会紧锣密鼓又打包发布了9个规则文件,其中包括《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下称《CDR办法》)。

所谓CDR,是指在中国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存托凭证,与之相对应,在美国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存托凭证,则称之为ADR,以欧元标价的欧洲存托凭证,则称之为EDR。

尽管DR(存托凭证)并非新生事物,但是,此次《CDR办法》的正式发布,A股市场对CDR正式开闸放行,却毫无疑问是一个巨大的制度创新。众所周知,相对较为成熟的美股、港股等市场,A股市场对IPO的财务指标要求,一直相对保守。当然,对财务指标要求的相对保守,在相对不成熟的A股市场,又是存在一定的合理性的,对IPO公司的营业规模以及利润指标则有较为刚性的要求,这与A股市场的涨跌停板等制度安排一样,本质意图是对投资者进行适当的保护。

但是,IPO财务指标等阶段性的合理要求,却又难免“收之东隅失之桑榆”—这会导致、事实也导致了相当一部分极具成长性的创新公司,因财务指标要求不达标,无奈出走他乡、转向海外上市融资。而从事后复盘来看,这些无奈海外上市的中概股公司,不尽如人意者有之,闪光夺目者更有之,尤其是过去10多年高速成长的互联网公司,比如BAT三大巨头以及网易、微博、陌陌等,这些优秀的互联网中概股公司,股价年均涨幅普遍达30%左右,如微博等个别互联网中概股,其股价甚至年均涨幅100%以上。

错过了BAT,错过了互联网上市公司高速发展的红利,是A股投资者心中难以抚平的伤痛。此次加速推出CDR,从动议到规则落地仅仅用了半年时间,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之为亡羊补牢之举,更何况,当下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爬坡过坎之年,昨日虽已过,今日犹可追。

对CDR的正式开闸,可以让A股投资者享受到互联网等创新行业的发展红利,可以为未来A股市场更具包容性的IPO改革提供过渡性的实践参照,这无论对于A股投资者的短期投资选择,还是对于A股市场中长期的制度建设,均是一个强烈的利好消息。

但是,再利好的创新尝试,再利好的消息发布,一旦过度炒作,其结果均有可能沦为一地鸡毛,最终导致善政结不出善果。这是有前车之鉴的,比如从美股退市杀回A股的独角兽360,在经过疯狂炒作之后,最近半年,股价已从66.5元的高点一路跌到当下的36元左右,股价已经腰斩近半。其次,对身处CDR篮子里的中概股公司,比如南方基金透露的入围首批CDR名单的小米、百度、阿里、京东、腾讯等,这些公司确实是中国新经济极其优秀的代表,但是,基于其庞大的体量,已从独角兽升级为巨无霸,其边际增长效应已经临近递减阶段,对此,一方面,A股投资者可以适度配置,但却没有必要过于追捧;另一方面,监管层也有必要控制CDR的扩容节奏,避免对A股市场中小规模的成长性创新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抽血效应。

最后,加速推出CDR,鼓励独角兽公司回娘家,这纵然是亡羊补牢的利好之举,但是,在经过一定时期的探索尝试之后,我们更有必要改革和完善当下的A股新股发行制度,如此,未来才能让更多的独角兽公司,一开始就留在A股的娘家,这远远好过出走之后再鼓励回娘家;如此,也才能真正建构起对标“华尔街+硅谷”的中国制度创新环境。

来日方长,当下在为CDR推出叫好之余,应适度而不宜过度追捧。

(作者系时代周报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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