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会诊互金监管:数字金融监管机构可考虑横跨一行三会

2017-07-11 03:39:53
来源: 时代周报
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在分业监管框架改变之前,可考虑先行设立横跨“一行三会”的针对数字金融的监管机构。

时代周报记者 刘科  发自上海

“在分业监管的框架改变之前,建议成立数字金融监管委员会。”在7月8日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旗下上海新金融研究院(SFI)主办的第四届金融科技外滩峰会上,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黄益平如是说道。

黄益平提出上述建议的背景是,目前数字金融机构多为混业经营,普遍涉足保险、基金、证券、银行等综合性业务,甚至出现了几乎拿到全牌照的金融科技公司,传统“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早已无法适应此种形势。但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在分业监管框架改变之前,可考虑先行设立横跨“一行三会”的针对数字金融的监管机构。

据《证券时报》报道,五年一次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即将在近期召开,主要议题是协调金融监管。虽然该消息还未得到相关部门的官方回应,不过近年来,关于金融监管模式的讨论从未停止。

在当前分业监管与混业经营矛盾日益凸显的背景下,如何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不协调,考验着监管层智慧。

资管业务总规模超60万亿

新技术的驱动正在中国传统金融市场的留白空间催生出一批新的公司,相较于“互联网金融公司”这一略带政策风险的名称,他们更倾向称呼自己为“Fintech”(金融科技)公司。

较为成功的案例是以BATJ(百度、阿里、腾讯、京东)为首的互联网巨头,利用大数据、风险模型、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和新模式探索金融创新,从征信、网络借贷、支付、供应链金融、财富管理等多个领域切入传统金融业。

如蚂蚁金服,业务板块已经全面介入金融业的存、贷、汇领域,延伸到财富管理、征信、保险、支付等众多金融领域。京东金融亦建立了七大业务板块,分别是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众筹、财富管理、支付、保险、证券。

移动支付、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既带动了金融服务效率的提升,也促进普惠金融发展。蚂蚁金服CEO井贤栋在外滩峰会期间将当前新金融的特征归纳为一句话:消弭地域、贫富、职业等鸿沟,让金融服务回归平等、普惠本质。

一个客观事实是,在解决普惠金融需求方面,很多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为中国城乡居民提供了小额、快捷、创新的支付服务,加快了中国进入“无现金社会”的速度。与此同时,金融科技的发展也带来了如网络欺诈、洗钱等一系列金融安全问题。

7月4日,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7)》披露,截至2016年末,剔除交叉持有的因素后,各行业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60多万亿元。《报告》指出,将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重要的位置,重点关注银行业资产质量、流动性、同业业务、银行理财和表外业务等领域的风险,密切跟踪交叉性金融风险、房地产市场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和非法集资风险。防范民间金融和境外金融风险的冲击,重视海外合规风险管理。

《中国金融稳定报告》是每年全面评估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的权威报告,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央行副行长范一飞、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证监会副主席姜洋、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已担当了多年的报告指导小组成员。

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适度平衡

金融科技的正反面一直是市场热议的话题。为人们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因过度扩张、监管套利等带来风险隐忧,频频引发市场对金融科技加强监管的讨论和呼声。

在外滩峰会上,陆金所董事长李仁杰指出监管过程曾出现的问题,“前几年,很多监管部门其实看到了问题,但基本不说话,或者说很少说话。而等到领导说有风险,大家都开始齐抓共管。”而在黄益平看来,数字金融与影子银行、地方政府融资都是当前监管最为缺失的领域,对于这些尚未看透的领域,其潜在金融风险是最大的。

“金融科技监管的过分滞后和过分提前,都会在产生混乱或阻滞创新两端摇摆。” 中国工商银行原董事长姜建清在峰会中说道。在国际上,解决监管滞后的一个普遍方法,是“沙盒监管”。该理念最早由英国金融监管部门在2016年5月正式推出,随后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也陆续推出各自版本。“沙盒监管”是指允许一些高科技、互联网等新兴企业在监管部门划定的范围里试错、进行金融创新,监管部门甚至在法律上对它们有一些豁免。

尽管国内监管部门尚未明确提出“沙盒监管”,但包括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陆金所董事长李仁杰在内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部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应有相似思路。李东荣认为,金融科技对金融稳定存在正负两方面的潜在影响,监管者要在鼓励创新和防范风险上取得平衡,这一过程中要做一些取舍。对于一些业务创新要有一定的观察期,监管过严或太早容易扼杀创新。但同时,金融涉及千家万户,如果缺少恰当的监测和管控,有可能酿成风险。

探索Regtech应用

如果说“沙盒监管”属于监管思路,而在监管方法上,央行一直在探索监管科技(Regtech)的应用。

央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在上述场合介绍,RegTech可以定义为科技和监管的有机结合,主要作用是利用技术帮助金融机构满足监管合规要求。“对科技金融的有效监管,最后还是需要用科技支持,就是通常所说的RegTech,而如何创设和尝试RegTech,需要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之间更多的合作,共同尝试有效的监管框架。”黄益平在外滩峰会期间表示。

在具体的监管措施方面,黄益平认为,中国应学习识别具有系统重要性的数字金融机构,对其采取压力测试等办法,对其资本金、流动性、业务范围等做一些特殊的监管要求。

今年5月,央行金融科技委员会成立,意在加强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规划和统筹协调,明确指出将强化RegTech的应用实践,丰富金融监管手段,提升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

孙国峰认为,在中国发展RegTech,微观功能监管方面,要建立行业监管规则,实现风险监管的全覆盖,避免监管空白。要进行穿透式监管,把资金来源、中间环节和最终投向,穿透、连接起来;宏观层面,则要完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采取逆周期的操作,避免顺周期的风险。

此外,孙国峰建议,金融科技监管发展需要加强国际合作:“一方面,中国可以和其他监管当局就监管科技进行交流、合作,引进一些新的技术,当然也可以分享经验;另一方面,加强国际监管合作,防止出现跨国的监管套利,防范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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