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永、罗大佑、鲍勃?迪伦:词人的三个时代

朱迅垚
2016-10-18 03:49:10
来源: 时代在线网
10月13日晚,当瑞典文学院宣布鲍勃·迪伦获得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时,我被瞬间击中。

朱迅垚

10月13日晚,当瑞典文学院宣布鲍勃·迪伦获得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时,我被瞬间击中。我听过他那么多的歌,更重要的是,我认为诺奖终于在文学性和影响力的平衡之间找到了一个最佳人选,这是非常大胆的创举。

瑞典文学院给鲍勃·迪伦的颁奖词是:“在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中创造了新的诗歌表达。”鲍勃·迪伦是史上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音乐人。这哥们儿的纯文学作品,除了年轻时不怎么样的实验小说以及一本畅销自传之外,根本没有太多传统意义上的文学作品,最为人熟知、影响力最大的,还是他的经典歌曲。

我们有没有自己的鲍勃·迪伦?华语乐坛找了个遍,我能想到唯一可能接近的人选是罗大佑。上世纪80年代以来,罗大佑的歌曲,无论是内容的领域、歌词的深刻度以及影响力,都是华语音乐难以超越的高峰。他曾经像鲍勃·迪伦那样愤怒,嘲讽当时台湾的社会政治,批判现代文明的荒诞,反思都市情感和传统乡愁,只可惜,罗大佑不像鲍勃·迪伦那样长青,他的作品影响横跨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但最近十几年来一直处于低潮。

我猜罗大佑知道鲍勃·迪伦获奖一定也非常开心,全世界的歌词达人们都应该开心,这一次,诺奖终于承认:兼具文学表现力和时代影响力的歌词,也是最伟大的诗歌,是最伟大的文学作品。

不免想起一千多年前的北宋,中国古代史上最有名的歌词撰写者、那位写下千古绝唱“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柳永,惹恼当局后,被宋仁宗下了著名的四字批示:“且去填词。”从此,历史上少了一个虚伪文官,多了一位白衣卿相,青楼教坊都唱他的歌。终其一生,这位老兄也只是赢得青楼薄幸名,再未被权力青睐,最后穷到死后只能由青楼女子出钱安葬。若他得知后世词人有今日荣耀,不知会作何感想?

这就是历史的最可回味之处吧。

被塑造的阿多尼斯

10月13日晚,一年一度的诺贝尔文学奖竞猜大赛开始。

接近19点,当叙利亚诗人阿多尼斯开始刷屏时,我在心里不断嘀咕,这诺贝尔奖真够政治正确的。阿多尼斯的确够有名,但坦白说,他的诗,政治味儿常常盖过文学味儿。当他的金句在朋友圈流传时,我是那么地怀念特朗斯特罗姆。这位2011年的诺奖得主,是最近十年来唯一一位获奖的诗人。

我怀念的是这样的句子:

“此刻,落日像狐狸潜入这国度/转瞬间点燃青草/空中充满犄角和蹄子,下面/那马车像影子滑过我父亲/亮着灯的院子/彼得堡和毁灭在同一纬度……看外边,黑暗怎样焊住灵魂的银河/快乘上你的火焰马车离开这国度”(《果戈里》,北岛译)。或者,“北方的风暴/正是楸树的果子,成熟的季节/在黑暗中醒着/能听见橡树上空的星宿/在厩中跺脚”(《风暴》,李笠译)。

诺贝尔文学奖对一个吃瓜文艺青年到底有什么意义?我不敢随便概括。2011年秋天,含着温暖凉意的特朗斯特罗姆被诺贝尔文学奖介绍给我这个普通中国读者之后,每一个秋天甚至每一个可能想起北方,想起安静的树林和秘密的黑暗的时候,我都会去翻开他的诗歌。有时候,只是找出那本诗歌集,看着封面的诗人头像,我就会安静下来,在时间的阴影里呆一会儿。

文学是面向每个人的内心,还是面向看上去更大写的现实?这是诺贝尔文学奖历史上的永恒困境。

当然不是说,特朗斯特罗姆就比阿多尼斯高明。文学史上的比较从没有结论。我只能忠于内心说出自己的真实感受,阿多尼斯的很多句子都很好,但我不会再看第二遍。比如:

“阿拉伯的大地是忧伤的,她的忧伤是语言额头的皱纹。”“世界让我遍体鳞伤,但伤口长出的却是翅膀。”“不,是生命在发号施令,死神只是忠实的记录员。”

在西方,在阿拉伯世界,一个流亡的叙利亚诗人,一个两大宗教文明之间的叛逆者和反思者,阿多尼斯用富有宗教语感但契合西方主流价值的警句描写阿拉伯地区的政治、宗教、战争,其巨大影响可以想见。但文学作品的先天吊诡在于,最伟大的文学作品和最有影响力的文学作品之间并不总是同构。

某种程度上,阿多尼斯也许打动了阿拉伯世界,但他在诗歌语言和技巧上的突破和水准仍然停留在艾略特和聂鲁达的时代,作品暂时也没有类似帕慕克那样跨越宗教国家的普世性,更重要的是,近年来,阿多尼斯已经在西方被塑造成了类似索尔仁尼琴、茨威格那样的流亡作家形象是极权的抗争者与自由的追求者。在中东尤其是叙利亚成为全球焦点的政治语境下,这样的流亡作家形象的确带有某种政治意味。

伟大的歌词

歌词和音乐到底有没有文学性?

即便在古典音乐时代,音乐仍然和文学天然不分家,更何况,今天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综合时代。电视、互联网大举介入,视觉系统、音乐系统和文字系统以及三者的结合载体已经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阶段。这个时代,最深刻、最打动人心、最普遍被接受的作品,可能是一个综合性的东西,很难说是纯粹的视觉、影像或者文字。

而所有的表达手段里,就综合性来说,文学的确是最高阶的,但就算文学系统,也已经可以接受音乐、影像和现场表演扩大外延,放大效果。我相信,瑞典文学院绝不只是把这个奖项颁给了鲍勃·迪伦的歌词,他们看中的,应该是他综合的音乐成就。迪伦的编曲、唱腔乃至表演,都是那个年代最好的艺术镜像。更何况,鲍勃·迪伦绝不是昙花一现。他是上世纪60年代“垮掉一代”、“迷惘一代”的朗诵诗先锋,是80年代叙事民谣的集大成者,而近二十年,鲍勃·迪伦的音乐回到了诗歌的本质,更为纯粹,更为安静,没有了时代的喧嚣,但触到了文学的母题:爱、孤独与自由。

瑞典文学院给鲍勃·迪伦的颁奖词是:“在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中创造了新的诗歌表达。”怎样新呢?不妨看看他每个阶段的歌词。

“一个人要仰望多少次,才能看见蓝天;一个人要倾听多少次,才能听见人们的呼喊。”这是著名的《答案在风中飘扬》,宏大、激昂,美国上世纪60年代的象征。

“妈妈,把我的警徽拿掉吧,我再也不能用它了,一切正变得黑暗,黑得我什么也看不见,我感觉我已经在敲天堂的门。”这是鲍勃·迪伦上世纪70年代的《敲响天堂之门》(《Knockin’ On Heaven's Door》),他的诗歌风格形成,看上去口语化日常化,却机锋四出,极具批判性。

“这是打开王国的钥匙 这是那城市;这是那匹瞎马 它领着你乱转;让鸟儿唱,让鸟儿飞。月亮上的男人回家了,河流变得干枯。”这是鲍勃·迪伦上世纪90年代的《红色天空下》,诗人开始使用隐喻、意象,语言更为简洁,但藏着无数线索,他不仅是在写歌词,更在写一些小寓言,看上去不再和时代有关系,但深沉隽永。

饶是鲍勃·迪伦本人嘴上说不大看得上诺贝尔文学奖,但我觉得他应该带着吉他,在斯德哥尔摩的庄严大厅里,给那些严肃的大文豪们弹唱一首最新专辑里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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