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优健康险暂行办法出台 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低于80%

2015-08-26 15:55:49
来源: 网稿

时代周报记者 刘伟 发自北京
   
个人税优健康险落地的脚步越来越近。8月20日,保监会发布《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ì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指出,个人税优健康险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医疗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20万元,而且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
   
据了解,个人税优健康将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地试点。此次《暂行办法》明确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将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其中医疗保险应当与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相衔接,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在经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自负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积累仅可用于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支出。
    
为了使被保险人最大程度上受益,并坚持保本微利的原则。《暂行办法》还指出,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低于80%的,差额部分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
    
《暂行办法》除了对个人税优保险产品形式、业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比较明晰界定以外,对经营个人税优健康险的公司门槛也有限定,要求其首先满足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不低于150%,最近三年内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除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外,其他寿险公司应设立健康保险事业部;还要具备相对独立的健康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并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对接。
   
此外,还要求健康保险事业部要进行专业的人员配备,具有健康保险业务从业经历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具有医学背景的人员比例不低于30%。
   
事实上,对于高比例专业人才配置,目前大部分公司很都难达到。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是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面临的难得历史机遇,但发展最终还是要靠自己,专业化是发展必由之路。不下功夫提高专业化水平,不转变粗放经营模式,就会造成行业发展的停滞乃至倒退。
    
个人税优康险何时落地还取决于各环节推进进程,据介绍,保监会接下来将继续加强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沟通、协调,以三部门名义印发通知,明确试点开始的时间、试点城市、经审批后的试点产品等,共同推进全国的试点工作;同时继续指导行业加快推进税优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业务流程等工作,以及加强市场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编辑:彭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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