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寿广州迎首批以房养老客户
时代周报记者 刘伟 发自北京
6月26日,广州市两位老人与子女正式签订“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 款)(以下简称“幸福房来宝”)投保单,这是幸福人寿在广州以房养老保险的首批客户。
作为国内首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幸福人寿推出的幸福房来宝产品”于3月25日获得保监会审批通过,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个试点城市推出。产品主要从老年消费者的立场和角度研发设计,试点期间“三优先”,优先孤寡失独老人、优先低收入家庭、优先高龄老年群体。
幸福人寿首批客户中的张先生是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忠实粉丝”,在谈及为何会选择幸福人寿这个产品时,他表示,一方面由于女儿在国外,自己和太太房子也没有要传承的需要,另一方面希望可以继续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按月领取一笔养老金,补贴每年不少的自费用药费用,改善老年生活品质,同时有充足的资金在身体条件良好的情况下外出旅游散心。
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推出这个产品的初衷就是要让愿意居家养老的老人群体多一种选择。
据介绍,幸福房来宝为非参与型以房养老产品,产品优势一是产品已考虑房屋预期增值收益。首先,在幸福人寿评估抵押房产价值,对价值增长部分调增养老金,提前把给付投保人房产预期增值收益因素考虑在内。其次,幸福人寿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如果将来房价上涨,抵押房产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二是产品设计透明。普通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为15天,而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的犹豫期为30天。三是幸福人寿承担房价下跌和长寿给付风险。在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固定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
客户签订投保单后,幸福人寿将按照产品设计的相关流程,逐一完成法律尽调、房屋抵押登记、公证等工作后,最终完成一系列外部流程,保单承保45天并同时经过30天犹豫期后,客户开始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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