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乘影视“小作坊”模式风险高企

2014-07-02 11:00:15
来源: 时代周报
在此波IPO浪潮中,诸多影视公司纷纷欲图借助资本力量实现弯道超车。

在此波IPO浪潮中,诸多影视公司纷纷欲图借助资本力量实现弯道超车。

本次时代周报关注的千乘影视和能量影视亦属此列:前者,成立不过5年之久,制作电视剧也才11部;后者,旗下王牌栏目寥寥无几,只因明星股东陈鲁豫和周立波才备受关注。两家影视公司的缺点却有相似之处,产品结构过于单一,盈利模式风险高企。

即使两者均能上市成功,募得发展所需资金,其未来的真正盈利前景仍茫然一片。
 

本报记者 吕茵 发自广州

成立5年,11部电视剧,22名员工。千乘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千乘影视”)凭借成立至今526集电视剧的销售收入,却已成功迈入上市轨道。

千乘影视自2010年成立之初起,便已小有名气。在2011年至2014年3月31日的报告期内,这一小作坊式影视制作公司投拍的8部电视剧,累计销售金额达8.09亿元,毛利为4.43亿元,平均单集累计售价达184.95万元。

然而,实现亿元上市公司级别收入的千乘影视团队,从2011年末的10名在册员工发展至2014年3月底,也仅有22人而已。这其中还包括了3名管理人员、6名财务审计人员和4名行政与其他人员,真正与公司业务密切挂钩的企划、制作和发行销售人员仅有9人。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连续三年收到东阳市委《中共东阳市委、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由浙江横店影视产业试验区拨入的专项基金补贴。这一金额,在公司上市准备期2013年,达到3291.07万元,占到当年净利润的36.30%。

虽然公司在2013年的营业收入、销售毛利、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出现20%—50%不等的下滑,但地方政府及时且充足的资金注入,让公司在上市前夕避开周转危机。创意产业、政府扶持,千乘影视平均每年2至3部电视剧的制作节奏,一旦错失热播效应、离开政策支持,或难维持发展以来的高收入水准。加上广电总局“限播令”、“一剧两星”、“限广令”等控制政策的接连下达,影视公司制作水准将再迎艰巨挑战。

营收依赖个别剧目

千乘影视主要经营电视剧的策划、制作、发行及其衍生业务,为电视台和新媒体提供电视剧内容,是国内卫视黄金时段电视剧的主要提供商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担任执行制片方已完成八部电视剧的制作发行,所有剧目均在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江苏卫视、天津卫视、山东卫视、优酷网、土豆网等主流卫视和新媒体平台播出并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

公司2011年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活佛济公Ⅱ》和《螳螂》;2012年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怪侠欧阳德》、《江湖儿女》、《活佛济公Ⅱ》和《活佛济公Ⅲ》;2013年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第二十二条婚规》、《生死相依》和《老兵》;2014年1-3月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老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的营业收入集中于少数剧目,如果当期预排剧目的发行价格不及预期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播出,而电视剧创作从前期筹备到发行通常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则公司当年的营业收入可能会受到较大影响,从而出现较大的业绩波动,甚至可能出现亏损。

艺恩咨询分析师杨洋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指出,这种小作坊式影视制作公司的发展缺陷包括“资金链容易断裂、单片容易影响公司年度收入及利润、规模效应无法体现等”。

根据CSM媒介研究的数据,报告期内,公司制作发行的电视剧《活佛济公Ⅱ》、《活佛济公Ⅲ》、《怪侠欧阳德》和《第二十二条婚规》在首轮次卫星播出期间收视率均位居当期同时段前列,得到市场和观众的认可,剧集持续热播。

截至报告期末,较早发行的《活佛济公》和《活佛济公Ⅱ》在全国各地电视台及新媒体发行次数已分别达到49次和39次,2012年首轮次卫星播映的《怪侠欧阳德》和《活佛济公Ⅲ》分别完成20次和29次的发行,2013年发行的《第二十二条婚规》、《生死相依》和《老兵》分别完成9次、4次和6次的发行。

电视剧行业属文化创意产业,在公司制作剧集颇为有限的情况下,单个电视剧的质量与发行次数变得举足轻重。

受创意能力、资金状况、制作经验、从业时间等因素的影响,大部分规模较小的制作公司难以持续创作出优秀电视剧。公司亦坦承:“有可能对受众心理、收视热点等做出不当判断,持续创意能力不足,从而可能导致电视剧作品的市场反应不佳,不能完成发行或发行情况较差,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广电政策加压

2010年5月生效实施的“限播令”规定:卫视晚间时段(19:00至24:00)同一部剧播出不得超过3集;卫视同一部剧每天播出总集数不得超过6集;每天电视剧播出量不得超过卫视总节目量的45%。

2014年4月15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召开2014年全国电视剧播出工作会议,会上宣布,自2015年1月1日开始,总局将对卫视综合频道黄金时段电视剧播出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包括: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同一部电视剧每晚黄金时段联播的卫视综合频道不得超过两家,同一部电视剧在卫视综合频道每晚黄金时段播出不得超过两集。

“限播令”和“一剧两星”政策促使电视剧市场进入“压量提质”的阶段,电视剧的市场容量和市场需求结构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对公司的创意与制作水准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对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此外,2011年10月11日,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11月25日,其又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又称“限广令”),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限广令”使得电视台购买剧目能力下降,从而加剧电视剧市场的竞争。

时代周报记者查阅招股书发现,2013全年,国内生产完成并获得发行许可证的剧集总计441部共15770集,其中千乘影视仅占比1.38%。华谊兄弟、华策影视、新文化、长城影视等民营制作机构2013年生产并发行的电视剧数目又均在10部以上,实力雄厚。千乘影视以5部剧集共217集,位列十名开外。杨洋认为:“目前千乘作品知名度较低,济公口碑不高,且对单一‘济公品牌’依赖过大。”

“专项基金”占净利逾三成

招股书显示,公司2011—2013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58亿元、4.05亿元和2.03亿元,在报告期末较2012年大幅下降49.76%。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电视剧销售业务,投资收益对营业利润的贡献程度极小。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1.56%、91.39%和72.69%。

公司称:“2012年和2013年占比较低主要系当期受到影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等政府补助影响。”

时代周报记者查阅招股书发现,千乘影视在报告期内连续三年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合计分别为233.21万元、1524.36万元和3323.90万元,其中公司2013年收到东阳市委的专项基金3291.07万元,占到当年净利润的36.30%。

艺恩咨询分析师杨洋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称:“政府出资在国内影视基金中比较少见,出资目的为了更好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持续与否都不应考虑过度依赖单一资金渠道,影视行业投资仍火热,也伴随较大风险,融资模式和方式应当拓展、多元化,任何一种单一模式都具有风险。”

公司的资金风险还体现在,最近三年及一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2011年末、2012年末、2013年末和2014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254.89万元、1.60亿元、1.77亿元和2.27亿元,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74%、52.73%、46.29%和55.45%,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50%、43.19%、39.12%和47.52%。

目前,市场上制作机构总体以中低端企业数量较多,不乏两三年出一部剧的公司,但千乘影视此类规模的民营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已在提升。上述分析师向时代周报记者指出:“从2010-2012年电视剧制作公司发行集数排名中,民营与国营制作公司TOP5集数差距明显缩小,2010年民营公司发行集数TOP5与国营公司的差距为47.84%,2012年达21.24%,2011年差距最小,达1.67%。”

电视剧行业一方面涉及意识形态、舆论引导等因素而直接受到政府的长期调控规划和日常的审批管理;另一方面,又由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自然调节,市场化运作较为成熟,因此电视剧市场形成了在许可范围内高度市场化的独特市场体系。

过去几年,每年生产的电视剧有近一半无法播映。结构性矛盾局面对社会资源造成了极大浪费,急需更多电视剧制作机构涌现出来,填补对优秀电视剧的需求,淘汰行业内的落后生产力。




专题报道:

能量影视患“营收依赖综合征” :《鲁豫有约》、《壹周立波秀》营收下降 超七成营收来自大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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