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宝颠覆影视生产方式?

2014-04-04 11:01:03
来源: 时代在线网
阿里巴巴公司数字娱乐事业群基于手机淘宝客户端发布娱乐宝平台,网民出资100元即可投资热门影视剧作品,预期年化收益7%。

本报记者 赵妍 发自上海

阿里巴巴公司数字娱乐事业群基于手机淘宝客户端发布娱乐宝平台,网民出资100元即可投资热门影视剧作品,预期年化收益7%。首批四个投资项目如今已经在娱乐宝平台上线正式发售。这四部娱乐作品分别是郭敬明导演、杨幂等人主演的电影《小时代3》;冯绍峰、窦骁等人主演,根据畅销小说改编的电影《狼图腾》;孙周导演,王宝强、小沈阳共同主演的3D奇幻喜剧《非法操作》;还有明星主题大型社交游戏《魔范学院》,范冰冰将在游戏中与粉丝进行互动。4个项目的总投资限额为7300万元。其中,影视剧项目投资额为每份100元,游戏项目的投资额为每份50元,每个项目每人限购两份。

截至3月31日17时,《小时代》系列电影销量73599件,《非法操作》销量47206件,《狼图腾》销量41877件,游戏《魔范学院》销量26229件。而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在产品正式发售前,预约购买人数就已达到54万。相比看似惊人的销售额来,娱乐宝所引起的舆论效应更大—这或许与中国电影圈长期存在的热钱大量涌向大导演和商业电影、艺术片导演苦寻投资不得的焦虑有关。除却一些金融业内人士纷纷指出娱乐宝产品诸多信息披露不明之处外,娱乐宝是否能够像它所宣传的那样,“颠覆现有的影视投资模式”也成为影视行业从业者最关心的一大疑问。

与现有投资途径并无二致?

“它将颠覆现有的影视投资模式,打破‘精英门槛’,让网民一起参与到中国文化产业的缔造中来。”阿里巴巴在发给时代周报记者的一篇官方新闻稿中,这样描述娱乐宝的价值。而在随后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阿里巴巴集团公众与客户沟通部张启再次强调:“娱乐宝将引发内容投资模式革命,为好的影视娱乐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根据阿里巴巴方面的说法,目前,国内提供拍摄资金的正规公司只有中影、博纳、万达、华谊等寥寥数家,很多中小电影制片商很难获得资金支持。当年,《泰》、《疯狂的石头》、《失恋33天》都是导演拿着剧本“四处化缘”,才最终得以和观众见面。“通过娱乐宝平台的创新,广大观众今后可以‘用钱投票’,帮助更多的影视黑马突出重围。”

张启还透露,娱乐宝今后选择的方向主要是“80后、90后网民喜欢的电影”,并称“娱乐宝发布后,目前已经有不少国内知名影视文化公司前来咨询合作事宜,还有综艺节目等创新项目,但具体的项目还在选择过程中”。

不过,除了这些模糊的信息之外,阿里巴巴方面拒绝透露第一期娱乐宝合作的四个项目具体是经过何种途径选择合作,仅称为“小范围的沟通合作”。而在此之前,国内财经媒体《新世纪周刊》分别采访了合作项目片方《小时代》最大的投资方华策影视常务副总经理金骞、发行方乐视影业,以及《小时代》的宣传,获得的结果均是“没有听说与阿里有合作”,甚至指郭敬明剧组目前还没有对《小时代4》的筹拍计划。

对此,阿里巴巴方面对时代周报记者的回应是:“娱乐宝确实已与相关影片方合作,基于娱乐宝之前一直处于产品保密阶段,但该信息并不是每一个剧组人员都知道,目前只有投资方最核心的成员知道细节。未来,我们很快会与相关影片方一起出来。”

北京棋玉记文化传媒公司创始人、制片人瞿晓说道:“我最开始听到娱乐宝的时候感到非常振奋,也兴奋地与圈内朋友讨论,现在经过仔细考虑,我觉得这款产品无论说法如何,更多是一种噱头。”

瞿晓的影视之路始于2007年。他曾留学德国,早年供职于一家德国媒体,在影视行业摸爬滚打几年后决定自己创业:找投资、看剧本、搭班子、发行宣传,几乎没有他没做过的。

对于瞿晓这类中小型影视制作者来说,阿里娱乐宝募集资金,绕道保险购买信托产品投资影视的方式,与当前影视业内投资途径并无二致,也不太可能给予他这一类中小影视公司更多机会。“目前我们找投资,主要就几个来源:一个是民间资本,一个是关系不错、长期合作的企业、公司,还有一个量比较大的就是金融机构中的影视投资基金、信托。娱乐宝目前披露的信息,本质上也属于第三种。”

不过瞿晓也指出,称“很多中小电影制片商很难获得资金支持”不一定完全准确。“现在影视圈已经有大量热钱涌入,还有一些资本蠢蠢欲动。找不到资金很大原因可能是有些班子从剧本、演员阵容一开始就太不靠谱。”

娱乐宝募集资金以后,同样要走正常的判断项目价值,考量剧本、阵容等因素的阶段。“利用大数据分析用户使用偏好的确是一个重要参考,这是理性量化的部分,通常我们也会考量一些通过院线获得的数据,当然娱乐宝平台可能会更准确一些。但是选择项目还有投资人感性的一面,比如对影视市场的敏锐嗅觉,这是个人化的东西。两者缺一不可,如果纯粹依靠大数据分析,那就不会每年有那么多好莱坞大出品公司的重点项目惨败。娱乐宝在这一块将来会怎么做,现在也还是看不清形势的。”

娱乐宝将是最高明的投资者?

一个已经引起注意的细节是,娱乐宝首期投资的《小时代3》、《狼图腾》、《非法操作》项目均已进入后期制作完成阶段。现阶段娱乐宝投资的资金,将会被用来干什么?

而与之相关的、更为重要的是,娱乐宝投入的资金,在几部电影的运作中是以何种角色参与票房分成,究竟是投资方角色,还是以宣传发行方身份参与投资,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这款理财产品的收益—因为电影投资中,不同的角色和分工承担的风险和收益不同。

在这个问题上,最典型的例子已经被传颂很久。《新世纪周刊》曾援引“业内人士”对两个例子做过详细描绘:华语最高票房纪录12.44亿元的《西游降魔篇》,周星驰的比高集团等其他三家制片方和投资方的收益还没有发行方华谊兄弟的收益多。华谊兄弟与其他三方的合约条款中规定华谊兄弟作为发行方优先享有该片在中国大陆的票房收益。最终该片为华谊兄弟带来的税前利润超过2亿元。而由孙俪、胡军主演的《机器侠》尽管票房不高,但因小马奔腾采用了非电影圈而是金融界常用的手段,比如优先回款、账户共管等,赚取了20%利润,其他投资方则纷纷赔钱。

阿里巴巴方面并未正面向时代周报记者回应这一关键问题,只说“后期制作同样需要大量资金。具体投资细节目前不便透露”。

在一个影视项目制作完成后追加投资,在业内被称为“加磅”,这种情况当然并不是没有出现过。从一个正常的制作流程看,瞿晓认为娱乐宝投资资金只能用于后期的“宣发”环节。

但是,一个值得警惕的层面是,后期资金“加磅”,存在一种可能就是“保证了电影项目启动方,在电影没上映之前已经让自己的投入资金提前安全收回”。

根据目前娱乐宝募集资金7300万元、用于5个项目的投资看,即便平均分,每个项目仅能达到1000多万投资,一些媒体曾因此称,相比较这几个“不差钱”项目,1000多万的投入似乎“杯水车薪”。不过,瞿晓对此指出了“误区”。

“通常如果你仔细观察每部电影最后的投资者名单,往往会发现数量很大,一般都会出现七八家投资公司,一个影片的启动资金本来就不是人们以为的总投资金额,并且靠七八家公司分摊投资,其实并没有大家想象的数量那么大。我给你举个例子,我现在在做一个小成本影片,启动资金也就几百万,还是由福建十几家企业参与投资,那么每家就拿几十万出来玩。如果是几千万,分摊一下也就每家几百万。”

在启动资金分摊给七八家投资公司的背景下,其中一家公司往往会是项目牵头的人,“那么比如娱乐宝吸纳的资金后期加磅项目,这个钱就肯定到了项目牵头方手里。再加上项目本身植入广告收益一般也会在牵头方手里,这样基本上已经保证牵头方上映之前资金回笼了。这是我们通常说的最高明的投资者,往往在项目正式上映前,提前确保了自己不会亏本。”瞿晓指出。

不透明,还是不透明?

所以,在试图用“互联网思维”、“粉丝经济学”颠覆现有的影视投资模式之前,娱乐宝带着广大网民“小而美”的资金,如何应对现有影视市场“游戏规则”,甚至如何面对影视市场本身缺乏基本规范的局面,才是最关键之处。

例如导演陆川,就曾经在2012年接受时代周报记者专访时“揭露”过一部影片制作过程中的混乱规则。

“我拍到第三部戏都不知道副导演可以克扣群众演员的钱,制片主任会克扣盒饭,外联制片会从场地上捞钱……管伙食的,开始什么都没有,管着管着,家里买车了,换表了,换手机了,什么都有了。一部戏成就了好多人……《南京!南京!》搭景招标1000万元。后来我才知道应标的人全是制片主任家的亲戚,打着建工的名头,其实是三无企业。我在一笔款打给私人账户的时候才发现这一点,当时很生气,直接把那个制片主任开了,但我犯了一个很低级的管理错误,你知道现在反腐败都是这种想法:要把贪官留在位上,因为新来的更贪。这个吃饱了,你换一个,他照样重来一次。”

如此种种潜规则之外,影视行内各种动机的“资金”也在市场年内搅局。一个最明显、却也最说明问题的观点称,正是黑社会的资本介入和洗钱运作才促成了香港电影当时的辉煌。而在大陆,就在近期,电影《英雄之战》数千万票房自产自销的新闻也引发了大量关注,并在业内引起震动,一度被指“传销”公司进入了电影市场。

据凤凰网娱乐的披露,全国超过半数的连锁或单体影院都参与到了《英雄之战》片方“买票房”行为之中。有内部人士透露,《英雄之战》的投资方“中脉道和”与影片的两个宣发团队“银润影业”和“兰团队”(Lanteam)在2月底曾开过一次内部会议,当时就确定下“自购影片首映前三天票房”的所谓“营销手段”:它会营造此片排片颇多、 上座率较高的效果,以利于此片长线的走势发展。有影院端人士向记者透露,由于这次《英雄之战》的出品方挥金如土,其发行人员也展现了非常强的“渗透能力”。“他们先找院线谈,院线拒绝了还会到每个影城逐个击破。”

该片投资方“中脉道和”是《英雄之战》唯一的出品方。人民网在今年的“3·15”之前曾刊登过一篇报道,披露了大量中脉道和借直销外衣涉嫌传销的信息。“中国反传销协会”的发起人李旭表示,拍电影是“中脉道和”在近年做的多个“形象工程”之一,而“道和影业”其实就是中脉道和的一个子公司,“他们现在动作越来越大,自然争议也就越来越多。现在中脉希望以投身文化产业来证明自己的正规性,说到底,拍电影是它的一种洗白行为。”

“一个普遍的事实是,影视公司各个层级都会报假账。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是大牌明星高额的片酬,如果不报假账在税务上很难过关。只有上影这类的老牌企业才会一板一眼开发票,然后吃饱了撑的多交25%的个人所得税。明星都在偷税漏税,而且都是拿了片酬没有发票开回来的。这个事情媒体已经披露、呼吁很多次了。”瞿晓也进一步补充。

影视市场整体的混乱局面,必然导致在制片方层面,各类支出、账目会极其不清晰。瞿晓也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电影行业内对财务信息、账目本身并没有那么清晰,所以当再次回到娱乐宝的投资影视项目问题上,一个关键的问题是:影片各方是否有可能作出详细财务信息的披露。

“至少目前网民购买娱乐宝,所谓投资几个影视项目,却并没有被明确告知是否会获得详细的财务信息。这样就存在一个问题,制片方支出成本非常不透明,那么最后票房收益在除掉制作成本后,究竟是盈利还是亏损,就由信息不透明的那一方说了算。这是这个游戏最大的问题。”瞿晓称。 




评论

阿里为何如此凶猛

余岭

地球人已经无法阻止阿里巴巴了。3月31日,这家著名的“不差钱”电商公司宣布将花费53.7亿港元,收购老牌高端百货公司—银泰商业。同一天,号称让平民老百姓“100元当电影投资人”的理财产品“娱乐宝”也正式发售,据说当天就产生了10万名以上的草根电影“老板”,筹得千万以上资金。

在刚刚过去的三月份,出手阔绰的阿里已经先后砸下上百亿人民币,投资文化中国、佰程旅行网、Tango、银泰商业。金元炸弹之下,各行各业都纷纷为它“芝麻开门”,传统零售、社交、基金、旅游、打车、文化,不一而足。前两年从香港退市、现在正准备在美国上市的阿里,俨然是中国当下成色最足的“壕”(土豪)了。阿里为何如此凶猛?

资本腾挪大赢家

马云和阿里的故事人尽皆知,本不必赘述,但要从盘根错节的庞大帝国中看出一点门道,真心不容易。2004年,笔者在一家著名的国际B2B公司—Global Sources任职。那时的阿里已经风生水起,作为Global Sources的模仿者和追赶者,已经对它形成了实实在在的竞争压力。后来奠定阿里在中国互联网江湖地位的,正是B2B业务的“资本运作”。2007年11月,阿里巴巴网络公司在港交所完成IPO、募资达17亿美元,令其市值一举超越百度、腾讯。

但真正让阿里一飞冲天的不是B2B,而是2003年发展起来的C2C业务—淘宝网。这不仅成为阿里业务转型的关键,也是阿里帝国的根基—如今如日中天的支付宝从这一平台衍生而来,后来又发展出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

与阿里业务腾云驾雾式发展相伴而生的是其在资本市场引起的巨大争议。阿里B2B公司在港上市后,股价曾短期狂涨,但很快暴跌,此后几年里长期在“破发”的水平徘徊。与之相比,同样在港交所挂牌交易的腾讯,其股价从2004年3.7港元的发行价涨到如今的550港元上下。有投行人士称,马云和阿里巴巴早已在港股投资圈被称为“投机者”。

雅虎、软银的注资,助阿里巴巴度过了早期发展的资金瓶颈期。但随着业务的发展,马云发起从大股东手中争夺控制权的“暗战”。

首先是2011年夏曝光的“支付宝事件”。从2009年6月到2010年8月,在未经董事会同意的前提下,在一番秘密操作之后,阿里巴巴集团的核心资产“支付宝”被悄然腾挪到由马云等人控制的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这一被媒体称为“践踏契约精神”的做法,不仅引起股东方的强烈抗议,也几乎毁掉了阿里在资本市场的信用。

紧接着是又一波的“私有化争议”。2012年6月,阿里巴巴B2B公司在港交所以发行价退市。这令众多港股投资者愤怒。同步操作的是,同年5月阿里巴巴集团宣布回购雅虎股票。最值得关注的是,为协助阿里回购雅虎持有股份,几家“国字号”投资者—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资本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携手一家近年引人注目的PE—博裕投资,收购了阿里巴巴集团5.6%的股份,投资总额达20亿美元。

此后,阿里巴巴的发展更是犹如坐上了火箭:2011年,阿里盈利3.3亿美元,2012年盈利5.36亿美元,2013年前三季度盈利21.97亿美元,预计全年盈利30亿美元。显然,2012年的股权变更影响深远。2014年3月16日,阿里巴巴宣布,公司决定启动在美国的上市事宜。据估计,融资额将高达200亿美元左右,新引入的投资者显然将大大受益。

“擦边球”大师

如今的阿里巴巴,以“支付宝”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无疑是重中之重。马云当初不惜一切代价将其闪转腾挪,足见其重要性。而支付宝这一“创新”就是打擦边球的结果。脱胎于网络商品交易的“支付宝”(从技术上来说是对美国Paypal的模仿、从名称上来说是对Paypal的意译加音译),原本就是在金融监管范畴之外生长起来的。

2010年6月央行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其实是对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的事后追认。第二年又对其发放了牌照。但很快,支付宝又进行了“创新”,突破了不允许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银行结算业务的规定,开展跨行结算业务。这一做法使得大量的资金往来不在央行监管范围之内,在支付宝中沉淀下来的巨额结算资金,也存在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

“余额宝”正是为规避这一问题的又一“创新”。根据央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支付机构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沉淀资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而支付宝的注册资本金根本无法满足这一要求。为此,阿里在2013年6月推出余额宝,财新的报道称此举为“一箭双雕”:“吸引支付宝的客户将资金转移出去,减少了自己的增资压力,保证了对支付宝的控制权,代价是支付宝沉淀资金的利息所得,相当于转移给了余额宝客户;同时阿里也收获了将资金收益回馈投资者的好名声,聚拢了人气。”

据估算,2014年上半年余额宝的规模可达1万亿元之巨。尽管余额宝作为货币基金也接受严格的监管,但其在大规模回购的备付金问题、非实名交易的资金流动监控问题等方面,还是存在巨大的监管漏洞。也正因为此,近期央行叫停了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等业务。

这些擦边球打得可谓“巧妙”。阿里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以方便网民购物、资金结算之名,引得了老百姓的支持—但从更长远来看的金融风险问题,老百姓不会考虑,阿里更不会在意。

至于阿里最新推出的“娱乐宝”,也不例外,是“擦边球”的得意之作。其本质无非是“众筹”,但考虑到众筹不能以股权或资金作为回报,项目发起人更不能向支持者许诺任何资金上的收益,“娱乐宝”于是借道保险、信托,使得自己获得了合法身份。

所以,虽然赢得了郭敬明“小世界”等明星的粉丝、影迷的热捧,但不得不说,阿里推出“娱乐宝”,意在互联网金融,而不是电影。电影不过是促销手段而已。指望“娱乐宝”解决电影的资金缺口问题,更是异想天开。这些“众筹”而来的钱,一定是流向大厂牌、大明星的有保障项目,绝无可能到真正缺资金的新人新作、小电影小制作的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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