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陕西法院的“黑匣子”

2013-12-03 20:17:18
来源: 时代周报
自建平台、搭建GPS系统、完成警车管理和阳光运行的闭环,在中纪委力主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以及中央最近出台反对浪费条例的当下,陕西高院的警车管理改革或可为限制

本报记者 杜光利 发自西安

西安市未央区法院的司机李涛(化名)看了看表,坐进警车的驾驶位置,对办完案件的法官说:“车辆要赶在下午6点前归库,不能误了时间。”此时距离最后的时限还有近2个小时。

警车驶进西安市区,即使通过交通堵塞的路段,李涛驾驶的警车始终按交通规则文明礼让行驶。

“别说公车私用,就是办完公事超越行驶范围也不够胆。”李涛向时代周报记者坦言。在法院开车多年,李涛说现在感到驾驶制式警车是一件“操心和压力都很大”的差事,这不仅是他的自律意识不断增强,还缘于一种让他从不敢掉以轻心的震慑。

让李涛“畏惧”的,是一个黑色的小匣子。

这个装在警车发动机舱里的小匣子,一旦车辆上路,行踪就彻底暴露—每隔3秒钟,这套装置就会将车辆所在位置和行经路线数据毫无保留地传送到数据库的服务器里,并传到车管人员的电脑上,“告知”车辆的实时动态,并将这一切自动存档。而一旦发生违规驾驶、违规停放、公车私用等行为,司机本人轻则被予以经济处罚和处分,重则被开除,这个“雷”还要一直打到相关负责人的头上。

被震慑住的不只是李涛。早在3年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陕西高院”)就部署对全省法院系统的警车安装上了“黑匣子”,上至法院院长,下至司机,只要启动这些警车,就全都处在监控之下。

自建平台、搭建GPS系统、完成警车管理和阳光运行的闭环,陕西省法院系统内,警车失去的只是违规违纪等不正之风,得到的则是法院的崭新形象与整个社会的支持。这一探路之举正在陕西政法系统的公安、检察两部门推广“克隆”,预计2014年上半年全省公安系统就可开展实施。

而在中纪委力主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以及中央最近出台反对浪费条例的当下,陕西高院的警车管理改革或可为限制公车消费提供一个范本。

GPS盯住警车违规违纪

2013年11月14日,陕西高院的一份明传(法院公文,文件通过传真方式向下级法院发送的与原稿相似记录的副本)发往各基层法院,主题是对仍未安装GPS的警车进行排查补装,要求全省法院系统保证GPS系统全部安装到位,“善始善终,不留死角”。

在这份明传正式发出之前,陕西高院在全省法院系统已经悄然进行了3年的“警车装GPS防特权”探路实践,成为政法系统的一个有亮点的改革。

根据陕西高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的统计,目前全省法院系统约3000辆制式警车中,安装GPS系统的已达2680辆;未安装的警车中,大部分是属于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

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该系统的三大功能可实现对警用车辆的有效管控。第一,卫星定位功能可对警车的实时位置、行驶状态进行监控,并可以进行历史轨迹回放,随时调查车辆行驶痕迹的信息流;第二,报警功能具体涵盖了超速、越界、疲劳驾驶、防破坏等九种实用功能,并在报警的同时触发紧急抓拍;第三,遥控功能,可按照权限使不同层级的监控中心对权限范围内的所有警车实施遥控断电、断油功能,达到车辆制动目的。

警车装GPS,说穿了就是不让警车和违法违纪沾边。这是陕西省法院系统高层早就想干的一件大事。

时光倒回4年前,彼时,已经执掌陕西高院多年的安东院长一直在思考“如何把警车管控好的良策”。

在安东看来,警车是国家权力的象征,它的使用有特定化时段和空间,只能用于公务,绝对不能随便使用。人民法院是公平正义的象征,法院系统的警车管理不好,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更大、更严重。

而当时无法回避的现实是,个别法院的警车公车私用、私自改变用车方向、超速行驶、闯红灯,甚至酒后驾车、借下基层办案之名到旅游景区游玩等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这类行为引起老百姓的极大反感,也让法院成为矛盾的焦点。

“当时,省法院内部一辆警车去贩烟草,被公安抓了。事后尽管发现司机是临时工,但给法院造成的不良影响还是太大了,让大家感到背上凉飕飕的。”现为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的安东回忆起当时警车管理改革的探路决策时,仍神情凝重。

“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解决公车私用的问题,就是要在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上做文章,要用科技手段帮助监管者盯住警车的活动范围,再配合相关的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处分依托,可以让那些公车私用的人感到如芒刺在背,直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安东回忆说。

2010年上半年,缘于一次调研,时任陕西高院院长的安东提议,借鉴山东某基层公安原本主要用于应急指挥统一调度的GPS系统,用来对陕西省法院系统的警车发挥管控作用,这一动议获得全院高层的一致同意。

“如果当时各方面条件成熟,GPS系统早落实几个月,我们就不会有‘9月惨案’。”陕西高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处长尹富民向时代周报记者感叹道。

2010年9月,陕南某法院一辆警车在公务外出中坠入悬崖,导致车辆严重受损,一名书记员和一名法官身亡;宝鸡某基层法院派出法庭庭长公车私用,送孩子到西安上学返回途中,造成车辆毁损、两名直系亲属身亡的惨剧。

两起重大伤亡事故,让陕西高院高层清醒地认识到,警车违规违纪、公车私用等腐败行为,不仅是一个关乎法院自身形象的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一个事关司法机关执法基础的大问题。

根据陕西高院的决定,全省法院系统以“9月惨案”为契机,推行警车管理改革新政。

基层阻挠,高层强推

“在未推行警车安装GPS系统前,全省法院的公车管理已经不能适应基层工作的需要。”陕西高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副处长王乐向时代周报记者坦言。

从2008年开始,陕西高院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开展“送法下乡”,深入争议发生地公开开庭审理案件,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为此,陕西基层法院也配置了大量车辆,但与之相适应的车辆管理配套措施并未来得及跟进。

2010年年初,陕西高院一次性为全省法院系统配发办案用车500辆,保证了全省每一个法院都有制式囚车,每一个派出基层法院都有办案用车。

面对“警车、公车越来越多,运行费用日益增加”的现实,在调查中,很多院长、庭长承认:公车在不少时间里存在“不务正业”,自己也不能完全掌握它们的实时用途。

作为一种自律方式,在陕西司法系统内,法院吃了第一只螃蟹—给所有警车装上GPS系统。从2011年5月开始,陕西高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工作人员随同设备、技术供应商,兵分三路同时在陕北、关中、陕南组织安装GPS系统,系统的费用来自中省(中央和省份)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警车安装GPS系统是一剂猛药,把各种违规违纪的门路堵住了。但问题也出现了,安装初期,来自基层法院的抵触情绪比较大,“困难和阻力很多”。

这个原本在陕西省法院系统内引起很大震动的警车管理改革,即使直到目前,还会遇到个别人的阻挠,以致“不愿安装GPS的情况仍然存在”。

“阻力来自诸多方面,”尹富民说,“一开始主要是有的基层法院的院长不情愿,毕竟警车有一定的特权功能,能给自己带来便利。大多数人是在心理上形成的排斥,认为安装了GPS系统有点像紧箍咒,只要是开这种警车,就感觉有一双无形的眼睛在盯着自己。”

而在一些基层法院的司机心目中,最惬意的也许就是开着警车“私奔”了。一些司机将公车私用形象地喻为“私奔”,所以“出事”也较多。据介绍,基层法院干部编制很少,警车司机大部分是临聘人员,工资待遇低,但开着警车自我感觉良好,才让一些人情愿留下来。

但装上了GPS系统后,受制于这套系统,警车特权功能不能发挥,不敢冒险“私奔”了,一些人觉得自己一下子成了弱势群体,有的司机干脆拍屁股辞职。

据尹富民介绍,个别基层法院逃避GPS安装监管的理由,多是找车辆要报废、马上要审验或需要更换车辆为借口。对此,陕西高院“见招拆招”,对于称“快要报废,不用安装”的车辆,要求地方法院即刻将警车牌照交回;再找借口拖延安装的,对其车辆不给予签字审验。凡有警车存在不安装GPS使用及管理的基层单位,将直接影响到今后的车辆更新及车辆配备。

陕西高院高层认识统一,态度坚决,以“强推硬逼”的姿态推行安装GPS系统,提出将警车管理纳入基层院长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其中最让人震动的是,还发生了有人为逃避GPS系统的全程监控,偷偷剪断了线路,殊不知这样会引来报警。也有人怕因违纪遭处分,给“黑匣子”上泼水,造成故意损坏等事件。但安装GPS系统的执行力按部就班,不容含糊。

历时3个月时间,从草案到最后实施,原本计划600万元实施的GPS系统安装方案,精打细算下来,最终花了470万元就基本完成了。

尽管陕西高院高层通过多种渠道向基层传递警车改革的坚定决心,但仍有300多辆警车安装GPS系统不到位。对此,尹富民表示,对未安装GPS系统的警车已要求限期补装,对已达到报废年限和已注册登记手续不全的车辆,正积极协调有关单位按规定及时报废并注销车辆信息。

“由于现实环境影响,警车全新的管理模式不可能完全一步到位,要经过复杂的过程。我想人们是会非常欢迎和支持这场改革的,这是一个人心所向的问题。如果很公正的话,改革的阻力可以忽略不计。”尹富民说。

“从安装GPS系统,到随后设置‘高压线’及执法观念大讨论等软硬手段,让上至庭长下至司机能集体形成共识,在短时间里习惯性地接受,对外是一种形象展示,对内是一种约束机制的改革,我认为这是政治文明的一大进步。”一位曾经调研过陕西高院警车管理改革的政法界人士如是说。

“财政减负,政治加分”

“这套系统很强大。”在陕西省高院采访时,多名工作人员都为GPS这套车载电子监控系统的威力所“折服”。

“你看,神木县法院的49台警车中,其中显示有蓝点标识的,表明在执行公务,其他的都‘趴’在法院的停车位待命。”在陕西高院司法行政装备处装备科办公室,工作人员罗静指着墙上的电子显示屏对时代周报记者说。罗静正一边盯着显示屏,一边通过电话执行巡查。

“基层作假都很难,安装运行初期,因为超速等违规原因,GPS系统报警得挺多,现在基本没有了。”电子屏幕上,罗静随机点击一下,对一辆基层法院的警车进行实时抽查,其实时定位立刻显示在屏幕上,行驶状态和线路与基层汇报的相吻合。

据介绍,根据事务和职能,作为陕西省法院系统共享的内务管理和服务系统,GPS警车管控系统目前按照省、市、县设置了三级管控平台。与此相配套,陕西高院主要负责检查督促,市县基层法院负责车辆的使用申报等日常管理。而警车使用过程中一旦违规,系统会在三个级别的平台同时报警,最基层一级在管理上无法弄虚作假,负责监控车辆的工作人员可以对违规车辆进行断电、断油处理。

但陕西高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向时代周报记者解释说,省高院目前实施远程“断油断电”,只是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对全省法院所有警车定时开启,而且还要“提前发通知”。除非发现它停在旅游景区,否则日常贸然对违规警车采取“断油断电”,会造成交通事故和伤亡危险,一般不会使用。

尹富民认为,对警车安装GPS系统的改造核心,在于形成畅通的开放式信息发布机制,通过信息生产各环节的自律,形成优质信息的管控审核机制。

陕西省法院系统警车GPS管理系统平台运行近3年后,已逐渐挖掘出多种附加值。

“GPS的推行,是一场变革,也是‘公车办公’的革命,这场革命,使警车真正回归到‘公车要公用’的原始本位。”陕西高院办公室主任邓峰彬对时代周报记者说。

陕西高院院长阎庆文认为,GPS的使用,实际上是变滞后的制度管理为前置的源头管控,实质是通过以“车管人”的“倒逼机制”,实现警容警纪的彻底好转;以警容警纪的好转,实现后勤保障服务和司法审判与执行的“效率和质量”,最终实现司法为民的“公信与公正”。

统计显示,2010年陕西省法院系统车辆运行费为8614.2万元;2012年全省法院车辆运行费降为7308.68万元。相对照的是,2010年省法院机关车辆运行公里数为311.51万公里,而2012年同一指标降为283.44万公里。

“过去我们也有一些传统的管理方法,但对警车的管控,尤其是外出跑长途的,我们心里总觉得没底,现在警车管理的实时定位显示,让管理变得一目了然,还能实现灵活调度。”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西安中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副处长张勇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如监测有超速等行为引起系统报警,车管人员还可以及时提醒司机降速。

事实上,在陕西省高院推出警车GPS系统管理模式之前,西安中院也已经准备进行类似的尝试。

“当时我们想在警车和地方牌照的公车全部安装,想把全市两级法院的公车都管理起来,考察、论证做完了,准备要走政府采购程序了,刚好省院统一要求在警车上安装GPS系统。因为我们和省院两个系统不能实现对接,最后就统一按省院的方案安装了。”张勇说。

据介绍,西安中院每年审理的案件数量占全省1/3还要多,现有85台警用车辆,而全市两级法院在册警用车辆501台,业务用车量大,管理难度大。

西安中院宣传处处长孙健博向时代周报记者介绍,中院和基层法院的关系只是业务指导和审判监督,没有隶属关系,但只要基层的警车“出了事”,群众和社会都看成是和中院一起的事,所以就要把全市两级法院的警车统一管起来。作为陕西高院GPS警车管控系统中的一个市级管控平台,它的管理作用相当强。

据初步测算,GPS警车管控系统运行后,西安中院的案件数量、警用车辆数、车辆运行距离都增加了,但车辆运行费用反而略有下降。

“财政减负,政治加分。”有当地政府官员如此评价陕西高院的警车全新管理模式。

技术反腐+群众监督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改革的要求,法院的人事权、财权隶属于地方,在这种情况下,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还能依靠到什么程度?但与法院经费保障相关联的是,高效、节约的法院自身运行机制的建立迫在眉睫,而陕西高院的警车管理改革,事实上已拉开新一轮司法改革和管理创新的序幕。”前述调研过陕西高院警车管理改革的政法界人士说。

“这个系统尽管功能齐全,但还需要技术优化。”陕西高院一位管理人员对时代周报记者说。

在一些人看来,装在警车上的GPS系统,能帮助掌握警车的行踪,但似乎在杜绝公车私用、监督和惩处中仍有一些“死角”。

而2013年国庆节期间,陕西商州区法院4名工作人员在出差途中,驾驶警车在榆林佳县白云山景区游玩,被群众拍了照片贴在网上,给运行中的GPS系统存在问题作了一个注脚。

陕西高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装备科科长李立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下一步,计划将GPS系统平台与信息办公系统的内网平台进行互联互通。相互兼容的系统是获得线索的最好抓手,一旦全省法院系统的哪个警车出现违纪违规,自动甄别生成信息,并发出报警,再配合相关的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处分依托,让那些想要“公车私用”、“公车腐败”的人没有侥幸的空间。

“我们相信技术反腐的威力,但有时也会冤枉人。”一位西安市基层法院的工作人员对时代周报记者称,法院有时星期天办公,包括执行案子也免不了去往旅游景点,因此被人举报,“你说冤不冤?”现在,有时办公事,遇到可能去一些不大合适的地方,有的同志都不敢用警车,甚至开上自己的车去。

“这个平台是‘自己监督自己’的机制,要做好警车的管理,除了不能留下制度‘后门’,还需要让群众雪亮的眼睛来监督。毕竟,只有外部监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监督。”陕西高院一位部门负责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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