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乐涛:接受阶层分化,拒绝阶层固化

2013-08-01 04:21:08
来源: 时代周报

本报评论员 孙乐涛

暑假你顶着骄阳,走家串户做家教,而同学正在济州岛的游学夏令营。打工增加社会经验不是挺好的吗?遗憾的是,这并非你的兴趣选择,而是家庭条件让你别无选择。在国内苦学三年英语,可能不如去美国做一个学期的交换生的效果。

同班甚至同寝室的同学,吃用玩都不同,圈子泾渭分明,往来很少,“就像生活在两个世界一样”。以后走上社会,起点、前途也不同。这就是“分裂”,或者用中性一点的词:分层,阶层分化。

平等并非首要价值

毫无疑问,严重的社会阶层分化乃至“固化”,绝不是一个好现象,它使社会分裂,是动荡的危险征兆。更重要的,它是不人道的,侵害乃至剥夺了下层子弟追求幸福、尊严与自我实现的权利。而承认每个人都具有这样的权利,尽力保障每个人有平等的机会去实现这样的权利,是现代政治合法性的基础,是人类进入现代世界的精神动力。

中国当代社会分化剧烈,阶层固化严重,主要是结构性的社会分配不公的结果,是“权力不受制衡,资本不被驾驭”的“不完全市场经济”的结果。无疑,建立法治的市场经济体制,使社会分配趋于公正,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然而,暂时将义愤放在一边,平心静气地思考“平等”这一问题,你会发现,革新“权力市场经济”体制会使我们获得大量本应拥有的平等与福利;但是,即使我们建立起了真正的“法治市场经济”,我们仍旧不可能拥有完全意义上的平等。

比如,即使没有赤裸裸的、结构性的社会不公正,基于社会任意性与自然偶然性所造成的不平等仍是存在的。前者比如各人出身于不同的家庭、地区和日后工作生活中机遇、运气的差异所造成的不平等;后者比如先天的智力、体质、相貌、性别等方面的差异造成的不平等。它们所造成的困扰,对许多人来说比结构性社会不公正的感受更深。

罗尔斯认为,平等是一种崇高的价值追求,但这种价值对现代社会来说并不是首要的,它需要与自由等其他价值取得平衡。对中国人来说,这一点也不难理解,因为把平等作为压倒一切的价值来追求,所造成的荒谬后果,20世纪的中国人都深有体会。

平等不是首要价值,那什么是首要价值呢?是自由,更精确地说是“消极自由”,即人们不被人为阻碍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行动的自由,比如,我想出国去旅行不被当局禁止出境,我想考公务员不被禁止报名。

但是,排除了这些人为的“禁止”,我仅仅是拥有了做这些事的“机会”或“资格”,要完成这些事,我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比如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付得起路费、报名费、培训费。否则,我前面具有的“自由”就是空的,无意义的。罗尔斯认为,国家、社会应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公民具有实现自己人生目标的能力,主要就是在分配上向弱势群体适当倾斜,以保障基本的“平等”。

不过,对“自由”的保障优先于对“平等”的保障,应该先满足前者,才能考虑后者。自由优先于平等,平等优先于博爱,这就是罗尔斯对这几种价值的“辞典式排列”。

罗尔斯的思想,实际上是一种接受了现代福利国家主张的自由主义。这种理念由来已久。对思想史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19世纪时西方自由主义高歌猛进的时代,这个时期的自由主义强调自由竞争,主张“最小国家”理论,认为国家应该株守“守夜人”的角色,管得越少越好。但从19世纪中后期开始,这种理论受到严重挑战,主要就是在消极国家体制下,垄断集团崛起,财富趋于集中,缺乏社会保障,广大工人阶级劳动生活条件恶化,于是社会主义运动风起云涌,尖锐地指出宪法所保证的自由只是富人的自由、资本家的自由,对劳苦大众来说则不过是贫困的自由、饥饿的自由。

在这种思潮的刺激下,西方自由主义逐渐调整,开始把平等问题、福利国家纳入进来,认为国家应该抑制由于自由竞争而产生的过度分化,扶助弱势群体,使人不论贫富、美丑、体健体弱、智力高下,都能获得生活的基本尊严。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对这种自由主义理念的系统、成熟的表达。

没有社会分层,文明将窒息而死

然而,对自由主义的这种调整,激进左翼思潮并不领情。带有强烈的浪漫主义、救世主义色彩的激进左翼思潮在20世纪开始大规模地社会实践。他们不仅要铲除结构性的社会不公正,而且力图清除由于社会任意性与自然偶然性所带来的不平等。这种对绝对平等的追求使他们激进地否定一切传统社会分层、雇佣关系,这都被视为不道德的,是剥削与压迫,是对人格的侮辱。而要消灭出身差别这个最顽固的社会不平等,只有实行柏拉图理想国式的统治,使家庭趋于解体,剥夺私有财产,一切都置于哲人王与守卫者的监护之下。

在激进左翼的社会运动中,平等成为压倒一切的价值追求,乌托邦式的平等理念深入人心,一切正常的社会分层都被污名化。这助长了一种过分的仇富心理,使人们在正常的科层关系、雇佣关系中也会心态失衡,产生斗争心理,整个社会经常保持一种搞运动的心态。

著名的意大利社会学家米歇尔斯甚至认为,在现代社会中,任何一个组织要发展壮大,必然会出现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阶层分化,即使那些以实现民主为目标的组织,那些无政府主义者的组织,也不例外。因为随着组织规模的扩大,内部事务越来越复杂,与外部其他组织的竞争也越来越复杂,这都要求领导者必须具备超出普通成员的才华、见识与组织、调动资源的能力。这种阶层分化与权力的相对集中,米氏称之为“寡头统治的铁律”。可以说,正常的社会分层是与人类文明相伴而生的,没有前者,后者也将窒息而死。

事实上,中西方各大文明传统对社会分层、雇佣关系、主仆关系都是有很成熟的思考的,其富有智慧的伦理劝诫在数千年时间里产生了健康的社会作用,成为文明的规范性力量。

如讲究平等普世的基督教,其主仆伦理极为著名,:“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以弗所书)“你们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地对待仆人,因为知道你们也有一位主在天上。”(歌罗西书)而佛教的“六伦”中有一伦就是主仆伦理。

儒家的“五伦”中没有单独的主仆关系一伦,但按照儒家把一切社会关系视为宗法血缘关系的延伸的做法,实际上是把主仆关系视为家长与家庭成员的关系。越到中国古代社会后期,这种主仆伦理越成熟,富有人道精神,而并非20世纪被污名化的斗争、剥削关系。《白鹿原》中白嘉轩与鹿三的主仆“义交”就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动人一幕。而让许多人感动不已的《桃姐》,其实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主仆伦理的一种呈现,只是这种传统中绝多年,我们已经完全陌生。

总之,由于历史原因,近几十年来中国人对平等问题的看法过于绝对化、左翼化、激进化。目前,严重的结构性不公正固然是要解决的当务之急,但如果我们不能理性地看待那些正常的社会分层与雇佣关系,社会心理长期扭曲,就很可能矫枉过正,在追求平等的旗号下一发不可收拾,重蹈历史覆辙,这是很需要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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