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滩地王案一审复星胜 SOHO中国竹篮打水?

2013-05-09 01:40:39
来源: 时代周报

本报记者 姜燕 发自上海

“外滩地王”—外滩国际金融中心8-1地块(下称“外滩8-1地块”)的一纸判决,宣告复星集团一审胜诉,SOHO中国有限公司(00410.HK,以下简称“SOHO中国”)先输一仗,利益方之间的微妙关系在酝酿发酵。

尽管一审判决发布几个小时后,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在其个人微博上表示:“我们坚信法律的公正。我们三方(SOHO中国、证大和绿城)决定提起上诉,直到正义得到伸张。”但今非昔比,相关股东方已经度过了财务危机,股权恢复原状似乎对绿城与上海证大而言是稳赚不赔的买卖,而SOHO中国则可能的结局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同时付出高额的财务代价。

三家公司将联合上诉

2011年11月,上海证大以95.7亿元的价格,将外滩8-1地块的项目公司——上海证大外滩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置业有限公司,出售给海之门。海之门则由复星国际、上海证大、绿城集团及上海磐石分别持有50%、35%、10%和5%股权。经过一系列的股权调整后,2011年底,SOHO中国宣布斥资40亿元,从上海证大、绿城手中,购得证大五道口和绿城合升的100%股权,继而取得海之门50%的权益。

在收购过程中,SOHO中国是间接购买股权,而非直接收购海之门股权。除了持有海之门50%的股权外,证大五道口尚持有4家公司8亿元的股权资产和5300多万元的不动产,绿城合升尚持有5家公司价值过亿元的股权,而SOHO中国要把这些资产全部剥离,只剩下海之门的股权。

复星国际却坚称拥有外滩8-1地块剩余50%股权的“优先认购权”,认为SOHO中国为这一交易结构进行了“特别设计”,即通过收购目标公司的上级公司股权,且剥离这些上级公司的资产,使其成为仅拥有目标公司权益的壳公司,用意恰恰是为了绕开复星在目标公司内的优先认购权。去年5月,复兴国际向上海市一中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要求法院判定SOHO中国间接购买外滩8-1地块交易无效,并将海之门股权结构恢复至交易前。

4月24日上午,在上海外滩地王股权争夺案一审结束近5个月后,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原告复星集团胜诉。上海一中院在判决中认定:被告间的股权交易侵害了股东优先购买权,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SOHO中国、绿城中国和上海证大三方的附属公司间签署的有关间接转让海之门公司50%股权的交易无效,判令在判决生效15日内将股权归属恢复至转让前。

当天中午,SOHO中国、证大及绿城发表联合声明,对一审判决结果深表失望和遗憾,认为一审法院对于外滩8-1案件的事实认定,以及相关法律的适用均存在重大错误,三家公司决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联合声明称,“在外滩8-1案件上诉过程中齐心协力地寻求对外滩8-1案件公平、公开、公正的审理不仅对于维护其合法权利至关重要,而且也有助于上海投资环境的优化和国际国内形象的提升。”

四方态度微妙

对于判决结果,潘石屹在其个人微博上表示:“我们坚信法律的公正。我们三方(SOHO中国、证大和绿城)决定提起上诉,直到正义得到伸张。”

一位法律界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这种重大有影响力的案件,除了中院内部的委员会要经过多轮集体讨论外,一般还要反复征询高院的意见。所以类似的案件,高院的判决一般情况下都会与中院维持一致,中院审判被驳回的,只是极少数。如果SOHO中国要上诉,应该更多披露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和证据。

“原告律师用的理由是‘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法院主动运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认定转让协议无效。对法律事实的认定,该判决实际上运用了‘揭开公司面纱’确定四大利益主体,运用公司法相关条文及各方约定确定原始股东的优先认购权。值得欣赏的是这份判决对判决理由做了较详细的法理分析,可能是因为案情重大且备受外界关注。虽然庭审后我判断一审复星有胜诉机会,但如果被告上诉,不是没有反败为胜的机会,这种机会不是因为一审的法律适用,而很可能是对于事实的认定,还有对‘揭开公司面纱’的理解和运用程度问题。”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江忠武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

上海一中院的判决书中称,当事人如不服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递交上诉状。5月5日,时代周报记者致电SOHO中国相关人士询问是否已经提交诉状,如果维持原判,SOHO中国会否继续出价购买股权,是否与复星有和解的可能或者扮演财务投资者的角色,该人士表示无法回应,官方回应只有联合声明。

而在外滩8-1案宣判前,坊间就有传闻称 SOHO中国副总裁兼首席法律官赖楚珊已萌生退意。此前潘石屹一直声称法律上作了沙盘演练,不惧怕官司。外界人士猜测,赖楚珊的离职可能与其缺乏对“母协议”的了解,最终造成了法律上的被动有关。对此,SOHO中国相关人士也未作回应。

SOHO中国收购外滩地王50%的股权原本是在证大和绿城资金链最危急的时刻,时过境迁,两个公司的财务危机已经度过,难以保证盟约关系坚不可摧。 作为潘石屹的盟友,戴志康通过微博回应称:“证大和SOHO中国正进一步积极协商,将采取各种必要措施以达成交易目的。SOHO中国方面对于本次交易也非常重视,特别是外滩8-1项目相应股权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一直在增值,SOHO中国向证大表示了继续持有外滩8-1项目相应股权的强烈信心。公司相信,本次交易对于SOHO中国而言是物有所值的,而证大亦会本着诚信的原则,通过各种途径来配合SOHO中国的行动,以保障SOHO中国在本次交易中的经济利益。”

但是,绿城的态度颇显暧昧。绿城CFO冯征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我们评估回到原状,绿城并没有损失,物业增值不少,已经不是卖给SOHO中国时的价格了,至于回来后继续跟复星合作还是出售或持有,暂时没有想法,这要看复星的态度。”

“我们跟SOHO中国有明确合同,当时转让时知道可能会有这方面问题,由于这种原因造成需要恢复,后果跟绿城是没有关系的,利息等不需要绿城承担,只需要把之前收购的资金退还。”至于复星目前有无找绿城谈收购,冯征并未透露,而是表示复星会直接找绿城董事长宋卫平沟通。

对于判决结果,复星国际则在公告中称, 判决“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本公司表示尊重本判决,并在本判决生效后遵照执行。如果被告方上诉,本公司将继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至于如果归于原状,复星是否会考虑高于原来的价格收购股权,或者有无其他计划,复星相关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不便就此表态,但外滩项目进展非常顺利,开发进程并未受到拖累,预计2015年能够按期竣工,目前施工已出地面,招商意向工作一直在沟通中。”

资本游戏

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目前外滩8-1项目从财务到工程人员都归属复星集团旗下,SOHO中国始终没有办法参与到项目的实质管理中来。

兰德咨询总裁宋延庆认为,如果SOHO中国最终败诉,潘石屹的损失会很大,仅从拿地成本和时间上来算,其资金成本损失就可能达到6亿元甚至更多,而从项目未来投资收益来看,损失额度更大。

4月25日,就在外滩地王案初战失利的第二天,SOHO中国以总价31.9亿元竞得上海长宁区一块近1.6万平方米的商业地块,地块折合楼板价30243.7元/平方米,溢价率48.3%。这是SOHO中国自2009年8月进入上海以来收购的第12个项目,也是其在长宁区的第4个项目。

截至目前,SOHO已完成在南京西路、外滩、虹桥交通枢纽、淮海中路、长寿路、四川北路以及徐家汇等七个黄金商业区的布局,总的收购金额为287亿元,项目全部建成后的总投资额将近500亿元,项目沉淀的资金巨大。

2012年初,SOHO中国宣布年度销售目标为230亿元,虽然在年中宣布转型持有之时将目标降至120亿元,但最终完成的销售金额仅仅94亿元。而今年的情况同样不乐观。SOHO中国在北京基本没有新的项目,销售整体进入收尾阶段,按照此前计划,到今年6月份,SOHO中国只将在上海保留部分销售人员,北京的销售部门正式裁撤。外滩8-1如果最终失利,无疑将让SOHO中国的账面雪上加霜。

上海乘星行行销服务机构总经理李骁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复星与SOHO中国此前有这么大不愉快,已经缺乏合作的基础。复星未来是否接手剩余股权,完全要看证大和绿城的报价及收益评估。虽然是在商言商,但也有可能证大和绿城报一个复星无法接受的价格,暗地里他们与SOHO中国达成协议,最终名义上股权仍由绿城和证大持有,实际上是SOHO中国控股,保证SOHO中国的股权收益,想办法把这件事促成。”

同策咨询研究总监张宏伟指出,外滩8-1地块项目开发进度由于开发企业之间的争夺、资金面等问题步履维艰。其实,这个时候这个项目最需要的还是要输血,提供可供项目持续开发经营的资金。“从现实的角度考虑,外滩8-1地王交锋,如果无休止地进行,对于任何一方都是不利的。如果是短期内的利益博弈,交锋的背后势必隐藏着‘资本游戏’。也就是说,短期内双方交锋之后将在利益上有所妥协,最终达成一个有效的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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