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个人人民币悄然跨境

2013-04-04 03:16:15
来源: 时代周报
多名银行业主管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内地居民人民币跨境汇出业务正在广东省内进行着一场试验。尽管试点范围仅限在广州与香港之间,且限制条件严苛,但这是相关部门的一次“试水温”的

 特约记者 黄旖琦 发自香港

“目前广东省是可以用个人名义对外汇出人民币,只要在境外有户口,就可以将境内人民币汇出境外同名户口之下。”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分局相关人士日前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近年来中国潜心推动人民币成为国际结算货币,人民币开放的步伐亦不断加快,但均集中在机构层面,而个人层面的人民币业务近期才出现了突破口。对待这个业务,香港表现积极,而内地则异常低调。

多名银行业主管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内地居民人民币跨境汇出业务正在广东省内进行着一场试验。尽管试点范围仅限在广州与香港之间,且限制条件严苛,但这是相关部门的一次“试水温”的准备,未来有望进一步推进。

无独有偶,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金中夏等人日前在一篇联合署名文章中提到:“目前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流动性趋紧,可以考虑增加对境外人民币资金池的流动性支持,适度促进内地人民币资金向香港流动。”

低调试验不许大加宣传

一名消息人士透露,广东省于2012年下半年已经开始试行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容许内地居民以个人名义进行人民币汇款,而无需转换美元再汇款。一开始有三家指定银行可以办理此业务,分别为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及一家外资银行,而这些银行分别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外资行的代表。

该名消息人士认为,中行旗下的中银香港、信银国际都是香港人民币业务的佼佼者,而前者更是香港的人民币清算行,对人民币业务在法规及操作上都比较熟悉,故此选择它们作为试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相关人士表示,个人如果汇出款项到境外购买资产,例如购房及投资等,属于个人资本账目,如果汇出款项是用于消费,例如旅游购物读书等,就是个人经常账目。

时代周报记者试图联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进一步咨询,但是无法联系上。

另一名消息人士透露,目前汇款的相关规定是:若个人汇款额度每年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则无需通过外管局审查,由银行自行把关。而客户要向银行说明汇款的用途,银行则按照客户的相关记录及提供的资料,对汇款进行检查,核实该笔汇款合规合法。

一名业内人士透露,虽然内地个人人民币跨境业务在广东省地区已经可以进行,但相当低调,被严格限制在几个银行分行的范围内,而且不许对外大加宣传,仍未正式落实推行,故此银行还没有正式的文件指引。但如果每年汇款上限超过30万元,则要向外管局或人行分行申请。

记者向中国银行广州分行咨询此业务,该行同样表示可以进行跨境人民币汇款,每年限额30万元,可以一次过用完此额度,每日汇款没有限制。被问及能否将汇款汇入广州,表示他们只负责收款,只要香港银行可以帮做汇款,中行便可以接收。随后记者向中银香港咨询,该行表示,可以以个人名义汇款到广州户口,但是每日汇款上限8万元,且必须为同名户口。

工商银行广州分行也可以办理以个人名义将人民币汇到香港,同样汇到本人的同名户口,需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以及说明汇款的用途,但并不需要其他文件证明,额度同样为每年30万元人民币。当记者问到此项业务何时开始时,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已经有了,但具体什么时候不清楚,反正已经一段时间了。中信银行亦给出了类似的答案。

记者随后向建行、交行的广州分行咨询能否将人民币资金以个人名义汇款,此两间银行均表示,由于规定限制,现时个人名义只能将人民币兑换成外汇才能汇出,不能将人民币直接汇出,如果要将人民币直接汇出,只能是企业用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

不过,人民币跨境汇款的试验仅仅限制在广州。去年2月,曾一度热传深圳将允许个人人民币汇款,但很快就被央行深圳分行否认,而浙江义乌金改方案中,支持开展个人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试点仍待批。

时代周报记者就此再次咨询人民银行深圳分行,但人行并无直接回应,称其只会回答银行书面提出的问题,如有疑问,请银行机构向深圳人行查询。记者致电深圳各大银行,对方均表示暂时无个人人民币汇款的业务。

一名香港银行业务主管表示,其实个别银行包括该行都曾经接获过此类内地具名个人人民币跨境汇款,汇款多数来自广州,额度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多数用途都是读书或者旅游,亦有作投资之用。在收到这些汇款之时,香港的银行都就此咨询过香港金管局的意见,金管局对此给出口头指引,表示如果汇出款项的内地银行可以正式汇款合规合法,香港银行就可以接收汇款。这种汇款偶然会有,但是量不多,只是零星个案。

香港最先开展内地个人业务

其实,早在2004年,境外的个人人民币业务开始发展,中国银行(香港)表示从2004年2月25日开始,为40家参加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的香港银行提供存款、兑换和汇款清算服务。但直到现在,只有香港或澳门居民在个人名义下汇入人民币。

根据《关于内地银行与香港、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内地银行与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规定,内地银行只能受理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件或澳门合法居留证件的个人且收款人与汇款人为同一人、每人每天汇款金额在8万人民币以下、收款账号为储蓄账户(非结算账户)的人民币汇入款,每人每日只能兑换上限为两万元人民币。

一名内地银行业务主管表示,因为有关当局规定,香港居民汇入内地的人民币,只能做存款,及放在储蓄账户,这种情况下,才能原路来原路返,在做定期存款后,将资金汇回客户在香港的账户。如果客户将储蓄账户当中的钱取出用作存款以外的用途,资金将不能再透过银行汇出海外,只能用作境内消费。他指出,很多人会将汇入内地储蓄账户的钱取出投资或用于其他方面,获取更大汇报,再蚂蚁搬家般将资金带回香港,因为受到限制不能透过银行汇款。

港澳居民在人民币汇款之时有较多掣肘,但起码境外的个人人民币业务已经展开,只是有待改善。而内地居民人民币跨境汇款业务发展则长期停滞不前。

而最先打开这个缺口的是香港。

2012年8月,为继续激活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中心,人行及香港金管局宣布开展非本地居民人民币CNH(离岸人民币)账户业务,香港银行可为非香港居民设立CNH账户和提供各类人民币服务,包括人民币兑换、存款和贷款等,而且CNH兑换没有上限。即内地居民亦可以在香港开户,但前提是CNH账户,而非境内人民币CNY(在岸人民币)账户,而且人民币资金跨境汇款限制较大。如果内地居民要将CNH账户中的资金汇入内地,则要向外管局等相关机构审批。

一名银行主管指出,虽然内地居民离岸人民币业务在试验中,但是由于限制较多,即使内地居民可以开立账户,但毕竟内地的人民币存款利率高于香港,而居民在香港投资得到的回报,难以汇回内地,他们亦没有诱因来做。所以业务开展以来,多数开立CNH的都是看好人民币升值的境外华侨,而不是内地居民。

央行早已多番暗示

虽然内地居民个人人民币跨境业务一直只闻雷声响,但近来央行的多名官员都在不同场合表示要发展个人人民币业务,成为央行的工作重点之一。

2013年或将是个人人民币业务蓄势待发的一年。

去年7月,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第五届珠江论坛上表示,“央行将研究在珠三角地区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允许该地区居民个人办理人民币对外付款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而近来央行的各财经官员都在不同场合谈到个人人民币业务的开放,似乎在向市场发出更强烈的信号。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去年11月20日曾表示,会探索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稳妥有序推进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试点。

今年1月在“第二届中国贸易金融年会”上,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秘书长邢毓静列出了今年人行在跨境人民币业务上的五大任务,分别为简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手续和审核流程;继续支持香港境外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发展,鼓励人民币在境外的使用和跨境循环;逐步开展跨境个人人民币业务;促进中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稳妥推进RQFII试点,做好QDII2试点相关准备工作;继续推动双边本币互换。邢毓静说:“大家可能也注意到了,浙江义乌国际商贸城的相关一揽子政策之中,就包括开展个人人民币跨境使用业务的试点。”

业内普遍认为,内地居民可以以个人名义直接用人民币汇款,意义重大,是内地个人人民币业务的一大发展。由于之前开放给内地居民的个人人民币业务只是CNH市场,内地居民持有的资金大部分为CNY,故此两者并不相通,但是此业务在个人业务层面将CNY及CNH市场开拓一条新的流通渠道,令在岸及离岸人民币市场之间的联系,不再局限于RQFII及人民币FDI,意味着离岸及在岸市场进一步融合,两地资金进一步互通。

有香港及内地的银行业人士指出,广州个人人民币业务的试点,表明中央开始逐步放宽个人人民币业务的限制,允许人民币资金在一定程度下自由流通。

上述向记者透露相关消息的银行主管表示,相信央行已经有计划逐步开放人民币个人业务,他听闻业务早就想开展,但是央行向来都喜欢先试试水温,大约没问题了再来按部就班。现时个人人民币业务的量仍不多。然而试点的开展,就出现了一个突破口。如果试行顺利,预计人行会慢慢将试点扩大,正如当初企业的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历程一样,由试点慢慢扩展到全国。

星展银行经济研究部经济师周洪礼表示,现在人民币结算业务主要集中在企业层面,为经常账目的开放。而近期的人民币FDI及RQFII则是资本账上的开放,但只是机构层面,若容许内地居民直接用人民币跨境汇款,而且无需限定是资本账还是经常账资金,是很大的突破。现时外管局个人汇款金额每年不能超过5万美元。此额度其实与30万元人民币相若,但直接用人民币汇款,可见央行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决心。他认为,虽然人民币直接汇款可能导致资金流出,但是因为额度受限,即使流出,对中国如此大存款规模而言,影响并不大。

澳新银行高级经济师杨宇霆表示,广东省早前表示要金融兴省,除了备受瞩目的前海,继而有横琴及南沙地区,可见其发展金融业务的积极性。虽然现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在经济上与香港可谓高度融合,但是金融服务业上仍有待改善,个人人民币业务可进一步发展完善,不仅允许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还可允许其投资离岸人民币产品,这样,便可促进香港及广东地区在金融业务上进一步合作,对于离岸人民币的产品发展及资金池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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