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铉:央企到底归谁管?

2013-01-17 01:04:28
来源: 时代周报

林铉

酝酿8年之久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再次被搁置,阻力仍然来自垄断性企业。据悉,在日前召开的一次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内部研讨会上,与会的一位国资委副主任表示,央企收入过高国资委管不了,因为垄断国企的人事任免、工资薪酬等方面的管理权并不掌握在国资委手里,而是直接由国务院和中组部管辖,另外还有一部分垄断国企如四大国有银行、烟草公司等均归其他部委监管。

一直以来,公众将改革垄断国企的高收入的责任归于国资委,因为国资委经常代表央企利益发言,事实上,中国央企管理混乱复杂,国资委并没有实质性的央企管理权。国资委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特设机构,由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国资委的设置,主要是为了应付国企改革与机构改革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比如在机构改革中,冶金、煤炭等众多部委被撤销,其所管的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没有部门管理,成立国资委可以接手这些国企。此外,在国企改革过程中,发现一些央企由多个部门分割行使出资人权利,结果是只有权力,没有职责,经营好坏没人管。因此,设立国资委代表国家出资人职责,可以对他们进行统一监管,负责资产收益安排,或者选择管理者等。

而在央企资产分属的不同管理部门中,国资委属于政治地位较低,没有话语权,没有足够的权威直接管理央企。比如国资委一直没有享受出资人代表的最大权利,即收益权。一直在讨论中的央企上缴红利的方案,财政部希望直接上缴财政。

但是,正是国资委设置时的有应付之嫌,并没有真正获得相应权力对所有央企实施管理,反而越来越有摆设之嫌。比如一些垄断性企业并没有纳入国资委,中国烟草总公司受国家烟草专卖局领导,金融类企业也不属于国资委管理,而这些部门恰恰是收入最高的垄断企业之一。即使划入国资委管理的央企也分为两类,一类是正、副部级的央企,其管理权在中组部,这些企业当中有相当部分在政治上与国资委同一行政级别,还有一部分由国务院直接控制;剩下的一些正司局级央企,则由国资委直接管理,当然,这些企业并不属于高收入的战略性行业。

要进行垄断性央企的收入分配改革,必须先要去除其背后复杂的管理部门,统一由国资委行使国家出资人职责。而要做到这一步,就需要撤销央企的行政级别,成为完全的企业组织。

如果权力强大的那些央企拒不改革,那么,其他央企改革也就无从谈起。央企之所以在过去这么多年成功阻止对其进行的收入分配改革,皆源于其强大的政治地位,这是不正常的,而且有部门寡头化倾向,有些央企甚至强大到能够影响中央政府。

在“抓大放小”的国企改革过程中,中央企业的改革完全不到位,而他们正是借着种种不到位,拒绝改革。除了管理混乱之外,中央企业也没有进行彻底的剥离社会功能,这也是央企拒绝分配制度改革以及上缴更多红利的原因之一。

据悉,目前中央企业还有医院、学校和管理的社区等办社会职能机构8000多个,对这些机构的费用补贴每年多达几百亿元。其次,中央企业有离退休人员523.6万人由企业承担。那么,剥离这些社会负担,需要支付很大的改革成本,如果中央政府要求分配改革,会不会被改革成本吓到呢?

因此,在改革央企收入分配领域之前,必须先对央企体制进行改革,将他们回归企业组织,剥离社会功能,才能轻装上阵地改革其收入分配。对于垄断性企业,限制其薪酬,则可能遭受企业效率上的报复,职工磨洋工,企业被迫扩大规模,或者由社会和市场承担过高的垄断成本。所以,还要必须打破央企的垄断,让更多的企业参与竞争。

事实上,收入分配改革不能只盯着既有利益格局,并在强大的阻力面前一直拖延下去。如果政府真想实现收入公平,那么,从现在起,给予每个中国人平等的权利,实现机会公正,就可以逐步实现收入公平。中国的收入差距过大,是权力不平等的结果,真正需要改革的不是通过行政手段干涉社会分配,而是给予每个人平等的机会和权利,政府只有在二次分配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作者系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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