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委:银行不良贷款没有出现趋势性增加

2012-06-07 06:08:43
来源: 时代周报
在遇上经济问题时不良贷款出现反弹,应该是意料之中的,只要我们能清楚地意识到警戒线在哪里,就没有太大问题。现在银行不良贷款率有一定波动,但并没有出现一种趋势性的增加。

本报记者 徐伟 实习生 成云

时代周报:近日,银监会要求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开展贷款五级分类自查工作。有分析认为,此举旨在充分暴露可能隐匿的信贷风险,也说明监管层对银行资产质量的担心,你如何看待?

鲁政委:现在还不太确定此次“自查”是常规性检查,还是临时性检查,这种检查在2010年也出现过。如果是非常规检查,有可能是因为最近市场对银行资产风险表现出一些担忧,担心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上升,银监会作为监管部门,有必要对这种担忧作出回应,同时也是调查确认是否真的存在隐匿风险。

时代周报:市场之所以出现这种担忧,是否跟宏观经济形势下滑有关?认为经济不振会导致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

鲁政委:的确存在这个问题,因为银行是一个顺周期行业,在经济遇到困难的时候,银行资产质量肯定会面临一定的压力和挑战。实际上,这种担忧不是第一次出现,在去年,也就是我国的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连续十年双降之后,大家就产生了这种疑问—怎么可能连续十年都下降呢?尤其此前贷款大幅度增长,大家有这种疑问,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但是我们要看到,目前中国的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已经降到了非常低的水平,绝大多数上市银行不良贷款率都在1%以下,可以说已经降无可降了。在遇上经济问题时不良贷款出现反弹,应该是意料之中的,只要我们能清楚地意识到警戒线在哪里,就没有太大问题。现在银行不良贷款率有一定波动,但并没有出现一种趋势性的增加。

时代周报:那么,5月份以来,地方银行遭大股东大面积抛售的现象,是否也源于股东对银行资产质量的担忧?

鲁政委:我不这样认为,我觉得更可能是大股东因为缺钱的一种被动行为,与银行资产风险无关。这些大股东主要是地方国有企业或者地方政府,抛售的原因可能是资金链紧张,触发因素可能是2010年开始对地方融资平台的清理整顿。那么,我们怎样评价这种转让行为?从对中国经济改革的进程来看,我觉得这种抛售是好的,因为它实际上提供了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的机会。

很多市场机构都将融资平台目前的资金紧张视为单纯的“危”,而我从中更多地看到了“机”,金融体制改革推进之“机”。回顾我国30年来的改革历程,每一次取得重大进展的改革,几乎全部都发生在政府没钱的时候,政府兜不住了就将其推向市场,比如最早是国有企业兜不住了,就让它上市,政府也把一部分东西卖给民营资本,有的甚至完全退出了。所以,当前出现的股权抛售不是“危”而是“机”。

时代周报:现在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国家强制规定银行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贷款分配给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也必须承认其贷款风险相对更高,那么银行在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问题与保障自身资金风险之间,如何取得平衡?

鲁政委:要取得平衡,就必须量力而行,做自己能够控制得住风险的事。当然国家有考核指标,完不成考核指标也不行,所以我觉得考核指标要把市场行为和政府责任分开来考虑。中小企业的确很重要,无论是其在国民经济当中的比重,还是对就业的促进皆如此。但是如果站在银行的角度来看,它们并没有义务保证某个企业不死,这样做也不符合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市场原则。对陷入困境的企业进行救助,那是财政和社会安全网的责任,我们一定要把市场和政府的责任分开。银行的商业原则应该是救急不救弱。如果企业本身竞争力很强,仅仅是非常短暂的因素造成资金问题,银行应该根据商业原则来判断风险,并考虑是否提供资金。但如果企业的竞争力很弱,那么,简单通过资金的接济让濒临破产的企业不死,这不是银行的责任。如果银行做了,就没有办法让有限的金融资源实现最优化配置。

如果非要让银行去做这些事情,那么政府必须先健全征信系统数据库,让银行对贷款风险可以有准确的评判,并对贷款的贴息和不良贷款的核销有更清晰的补贴方案。因为银行是在帮政府承担责任,如果按自己的商业原则,一些贷款可能是不做的,现在政府希望银行去做,仅仅提高不良贷款的容忍度是不行的,那样不良贷款还是累积在那里,只是拖延了问题,而没有解决问题。所谓“金融支持实体”,不是要让每家企业都不出现融资困难,都不存在借钱难、借钱贵,而是要让金融资源向优秀的企业集中,让优秀企业脱颖而出,淘汰竞争力不强的企业。

时代周报:从资本的最优化配置来讲,或许是这个道理,但我们仍处在一个不完全竞争市场,如果没有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很难与国企和大企业竞争。

鲁政委:中小企业的融资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之所以难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规模不经济,二是信息不对称。规模不经济指的是单笔贷款比较小,但是贷款流程跟大企业相差不大,有时候甚至比大企业更复杂,导致贷款的收益很难覆盖贷款成本。规模不经济应该通过利率的上浮来解决,但是我国又规定了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基准利率4倍。这个规定是否合理,值得深思。根据我们对从全球运行良好的小微贷公司的考察来看,他们的利率绝大部分都超过了当地基准利率的4倍。比如,根据亚洲开发银行在2006年的文献中提供的数据,亚洲地区微贷的“名义利率”(直接设定的利率)在20%-70%之间,如果将佣金、手续费、强制存款规定、还款频率等因素考虑在内,“实际利率”更高。

国内众所周知尤努斯的格莱珉银行,直接设定的“名义利率”是20%,但根据一些学者的计算,它的“实际贷款利率”可能在70%-200%之间。然而,尤努斯的银行依然被称作“穷人银行”,帮助很多穷人走出了困境。我们在“高利贷”思维禁锢下,规定了它不能超过基准利率4倍,但是从来没有人清楚地解释过4倍规定的学理和经验基础从何而来?所以,我曾调侃说这是“神一样的规定,神也回答不了”。这就意味着,如果贷款的利率不够高,那么借款人就无法覆盖所要面对的全部风险,无法覆盖就不贷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信息不对称,就是银行无法有效甄别小微企业提供的信息的真伪。所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办法,就是应该首先从缓解信息不对称入手。

时代周报:对于缓解信息不对称,你有没有具体可操作的办法?

鲁政委:首先,从整个金融体系来说,在各类融资渠道中,最能够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其实是民间融资,而不是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担保公司通过担保增信固然缓解了银行和小微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但却只不过是把银行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转嫁给了担保公司。其结果,要么是担保过于谨慎、企业担保难,要么是担保不难但担保公司很快出现亏损而无法持续运转。小贷公司因为资金实力有限,无力“傍大款”只能与小微企业为伍,似乎天然适合于服务小微企业。但是,小微企业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问题,小贷公司员工的行为可能存在与下家合谋的道德风险。其实,在各种金融业态中,最能有效同时化解“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问题的融资方式,就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拿自己的钱去借贷,避免了“道德风险”;借给自己信赖的人,大大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眼下亟须推进民间借贷“阳光化”。即使其他情况都不变,单纯“阳光化”本身,因为降低了借贷行为的法律和履约风险,就足以使借贷利率比没有“阳光化”的情况下显著降低。而“阳光化”的核心,就是让法律保护具有正当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的有效性。

其次,从银行服务小微企业来说,缓解信息不对称的手段是完善征信系统。银行是经营信用风险的金融中介。虽然在各类金融业态中,银行属于只能承担较低风险的金融机构,但这并不意味着银行要回避风险,而是要求银行必须给风险准确定价。要对贷款进行准确的风险定价,就必须知道某类贷款的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如果不知道这些参数,那么,贷款定价就一定是“拍脑袋”的,“拍脑袋”就意味着风险是不可控的。但如何才能得到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呢?这只能从对象的历史行为痕迹—征信系统数据库中得到。可以将公安、法院、海关、税务、工商、水电煤气公司、住建部、交通运输部等各个部门的数据,连接到一个统一的数据库中,就可以大大改善当前的“信息不对称”状况,提高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这些数据的并网,属于金融服务的基础设施,单家银行做起来成本高甚至无能为力,但国家做起来却难度不大。

一位香港客户告诉我,说他可以在香港的银行获得最高达100万港币、期限长达10年的无抵押贷款,但只要你的行为过去有一点污点,这么优惠的信贷条件你就无法再得到了。这个案例,清楚显示了征信系统在便利小微企业获得信贷中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遗憾的是,在我国目前出台的针对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措施中,完善征信系统却鲜有提及,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致命的缺憾。

鲁政委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被金融界和百度新闻联合评选为“2011年度中国最受关注的十大经济学家”之首,2010年度和2011年度连续两年被评为“第一财经金融价值榜之最佳中国分析师”,上海市政府确定的“上海金融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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