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华:是慈善家还是“古迹杀手”?

2012-05-10 06:09:39
来源: 时代周报
长期致力于北京胡同保护工作的法籍华裔华新民在微博中言辞激烈地提出质疑:美国时代周刊把拆毁数百所四合院的陈丽华捧上“全球最具影响力一百人”,不仅荒诞,而且是对中国人民的侮辱

本报记者 韩玮 崔烜 发自上海、北京

4月18日,美国时代周刊公布本年度全球最具影响力的“时代百人”,大陆地区唯一入选的女性是现年71岁的富华国际集团主席陈丽华。

这个名字或许让人略感陌生,但她的丈夫几乎家喻户晓—国家一级演员迟重瑞、1983年版《西游记》中唐僧的扮演者。

目前,陈丽华的个人头衔甚多,包括,中国紫檀博物馆馆长,第八、九、十、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及北京市政协委员等。而当她的名字出现在曾被媒体认为“因其权威性而为公众认可”的时代百人榜上,却激起了不少质疑。

慈善家扮演古迹杀手?

公开资料显示,陈丽华出生于1941年,因家庭贫寒,高中便被迫辍学。她从家具修理白手起家,于1981年从事房地产业,目前,她的富华国际集团在北京拥有数家房企,总投资超过35亿元。

1999年,陈丽华斥资2亿兴建中国紫檀博物馆,此后,其作为“艺术保护者”的名声越来越大。而在时代百人榜中,她被称赞是一名“慈善家”,归入显要人物一列,总位次为51,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与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均排于其后。

时代周刊的赞词来自香港演员成龙的推荐信,刊登在榜上,这是他为这位自己“珍视的朋友”所做的人物介绍,其中写道:陈丽华女士是我所认识的最慷慨的人—一位体恤下层、谦逊的女人,与世界分享她对中国的爱。她的房地产公司富华国际带给她财富,但她的成功来自对人民真诚的理解,对教育、艺术坚定的奉献,以及对慈善事业的大力支持。

4月24日,陈丽华与丈夫迟重瑞参加了在纽约举行的“TIME100之夜”盛典。其间,她接受媒体采访,畅谈自己对紫檀艺术的热爱,但很少涉及其他方面的创业史。

而这一谜团在陈丽华获奖的次日便有知情人士试图解开。4月20日,长期致力于北京胡同保护工作的法籍华裔华新民在微博中提出质疑,言辞激烈:美国时代周刊把拆毁数百所四合院的陈丽华捧上“全球最具影响力一百人”,不仅荒诞,而且是对中国人民的侮辱,也是对继续拆除中国历史名城行为的激励。华新民曾当选《三联生活周刊》2002年度人物,当时的文章称其为“尖锐的胡同保护者”。

资料显示,1998年底,香港富华国际集团拿到了北京市“金宝街市政改造及危改工程”的招商项目。在一份致居民拆迁安置书中,该项目被称为“重要的市政工程”,是缓解王府井商业区紧张交通和提升城市建设水平的关键,将对东城区经济繁荣和大力支持北京申办奥运起到积极作用。

如今,这条不足千米的金宝街已出现于北京古城中心,在广告片里被称为“高端商业街”,甚至与纽约第五大道、巴黎香榭丽舍大街等相提并论。然而,十多年前,这里至少是5条元代胡同、400多所古老四合院和一些民国小洋楼的旧址,坐落着梅兰芳、沈从文等一大批名人的故居。

2005年,陈丽华曾接受一份全国性机关报的采访,认为金宝街项目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爱国工程,同时指出,“在拆迁工作中,社会上极少数人的干扰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进行。有个别人打着保护胡同的名义,肆意干扰拆迁工作。”

同时,陈丽华还表示,“我们是学习的经营者,要多看多学多问,这是我们公司的原则。比如有人说,有居民把开发商告到了法院,但是到今天,我们公司还没有和拆迁居民发生过法律诉讼。”

不过,据时代周报了解,多年来,富华集团对上述5条胡同以及周边地区的拆迁在当地引发了很大争议,招致不少古城保护人士的强烈反对,而与之相关的法律诉讼也并不鲜见,而且有诉讼者表示,该公司通过“拆毁历史文物”收获了不小的财富。

拆迁胡同违法侵权?

其实,早在2005年,富华国际集团拆除胡同涉嫌侵权的问题曾让当地人颇为无奈。为此,著名史学家、文物鉴赏家史树青家族以及文化部第一任副部长丁西林家族等都曾与之对簿公堂。

华新民也是维权者之一。华家的原址位于无量大人胡同(1965年之前称为红星胡同)18、19、20号,拥有上世纪50年代新中国政府签发的有宗地号的《房地产所有证》,部分自住、部分出租。1958年,出租的房屋被房管局“经租”(即,强行接受房管局管理)后,华家失去了对19号、20号两处宅子的控制权,直至拆迁。而18号则在“文革”中被房管所拆除。

据粗略统计,“文革”后落实私宅清退的政策,上述5条胡同区域只有三分之一的祖宅(即,自住房和少数出租房)被清退,而被经租的房屋一直没有“撤销管理”,但这并不影响其在法律层面仍属私人产权。

2004年底,由于金宝街项目,大大的“拆”字写进了华家,华新民拿起《房地产所有证》就去了拆迁办,“这是我家的私产,不能拆。”

然而,2005年初,这两所还在的祖宅分别被不拥有该宅产权的北京第一房屋修缮公司和建国门房管所“卖”给了当时的租户,价格为每平方米1000多元。一场荒唐的“房改”后,租户便具有了“房屋所有人”身份(拆迁管理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是房屋所有人”)。接着,这些假产权人同意拆迁,领取了补偿,华富金宝(隶属于富华集团)的推土机就开进了院子。

另一方面,已清退的祖宅也经历了一场不寻常的拆迁。法制早报2005年曾报道,当地业主反映,尽管土地管理部门同意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一直没有办下,但他们至少拥有“文革”后北京市东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也有“文革”前在政府部门登记的私宅财产权证。蹊跷的是,在当地正常居住的他们意外发现,自家宅院所在的胡同竟以“金宝街6号地、7号地”的名义,早在2003年3月就已被富华国际集团的华富金宝公司抵押给了农业银行东城区支行,并贷得巨款。

而据时代周报调查,2003年3月12日,在未收回产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便将金宝街6号地以楼面毛地价商用每平方米2000元、住宅每平方米900元的“低价”协议出让给华富金宝,总额3325万元。

当年5月26日,华富金宝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但两个月前,该公司已在银行办理了这块土地的抵押贷款。而2004年8月,华富金宝再次抵押贷款时,银行对这块土地的估值高达1.45亿。换言之,华富金宝3000多万元购入一块土地,仅一年多,地价就涨了4倍不止。

事实上,美国华盛顿邮报前驻北京记者潘公凯曾调查过金宝街工程,并在他的一本获得亚瑟罗斯图书奖的著作中写道,这是北京和其他城市房地产开发中的典型案例。……这是陈丽华所从事过的最大型最雄心勃勃的工程。这也是一项几乎毫无风险的买卖。她的初始支出很少,因为,一旦她获得了土地使用权,她就可以用其作为担保,获得大笔的国有银行贷款。

在华新民看来,华富金宝“偷走”了金宝街地块的产权,因为,大部分四合院都是私产,未经产权人允许,这样一家公司如何能够将之作为自有财产,获得银行的抵押贷款?

而最让华新民伤心的是,现在的金宝街区域曾属于北京保存完好的中国元朝时代的规划体系,也被称为活着的元大都。“到彼时还保存得比较完好,这在全世界是唯独一份”。

操控舆论的公关力量

翻阅旧往资料便知,2005年,上海一家商报曾刊发一篇尖锐的报道,质疑陈丽华为何能抵押四合院业主们仍然拥有的土地来获得贷款。但不久后,在原报道版面位置,一篇《金宝街项目并未违法》的文章更正了本来的说法。

而据知情人士近期披露,该报社曾遭受来自富华集团的巨大压力,甚至被要求刊发八个大版的道歉启事,但经中间人斡旋,最终以刊登更正报道了结。

彼时,还有一家香港媒体转载了上述报道。据披露,陈丽华方面此后立即与该报接触、交涉。而后者曾派记者前往金宝街地区调查,核实了土地使用权存在争议的说法,并在报社内部达成过“绝不登报道歉”的决定,但最终没有抵制住陈丽华的“一系列公关”。

“是做权力的车轮,还是做一条鲜活的生命?”5月1日,上述知情人在微博上公开了这段往事,并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表示,自己“说出真相,然后等待车轮碾过”。

目前,陈丽华的房地产公司正常运行,争议继续。4月末,65岁的孟祥霭的家被强制拆除。这个四合院位于金宝街南侧的春雨二巷,富华集团下属的利山房产将在这里修建酒店式公寓—利山大厦。

孟祥霭认为,利山房产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有诸多严重违法之处,她拒绝拆迁,并积极上诉。但从2010年4月始,孟家先后数度被砸,8月后,断水断电断交通,接着,建筑垃圾、拆迁人员的排泄物被堆于房屋四周,“屎积了一尺厚”,此后,“房顶被掀”、“房前的大枣树也被拔掉。”

“作为一家严肃媒体,美国时代周刊如何能把这样一个毁灭文化、侵犯人权的开发商置于正面的位置?”4月末,华新民给时代周刊发去邮件,希望其作出解释。“首先是影响力,百分之九十九的中国人不知道陈丽华是谁?她影响了谁?其次,时代周刊称其为慈善家,但显然,她一点也不慈善。”

5月5日,时代周报致电中国紫檀博物馆,希望采访陈丽华,接听者称“她很忙”,要视采访提纲而定。而4月24日,时代周刊在一份给质疑者的回信中表示已经“看到”(seen)了她的质疑,但并未给出任何评论。

事实上,围绕北京旧城的保护与发展,争论已持续多年。在2005年初,北京市出台了新的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对北京旧城进行整体保护,明确规定保护旧城原有的棋盘式道路网骨架和街巷、胡同格局,保护北京特有的“胡同—四合院”这一传统建筑形态。而此前的1982年,北京古城也就被认定在需要保护的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之列。

尽管如此,很多古城保卫者还是一次次败下阵来。一位曾参与2000年金宝街项目论证会的专家回忆,当年,金宝街项目引起了文物界的强烈反对,所有参加论证会的文物专家几乎都投了反对票,但最终,项目还是开工了。

“那么多保存得都还不错的院子,几乎全部都被拆毁了。而陈丽华却成为了时代百人之一。这真的戳中了我心里最痛的地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文物专家告诉时代周报。

(实习生倪栋威对本文亦有帮助)

陈丽华

1982年,北京古城就被认定在需要保护的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之列。一位曾参与2000年金宝街项目论证会的专家回忆,当年,陈丽华旗下公司开发金宝街的项目引起了文物界的强烈反对,所有参加论证会的文物专家几乎都投了反对票,但最终,项目还是开工了。“那么多保存得都还不错的院子,几乎全部都被拆毁了。而陈丽华却成为了时代百人之一。这真的戳中了我心里最痛的地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文物专家告诉时代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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