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高遭代工品牌经销商索要加盟费

2012-03-15 02:18:57
来源: 时代周报

本报记者 彭岩锋 实习生 彭小东 发自佛山

志高空调遇到了一些麻烦。

曾经代工过康梦宝蚊帐空调的志高空调,正在遭遇康梦宝经销商追讨加盟费。“加盟费,我们分毫未取。”志高公关品牌部总监黄通华说,“他们的要求不合理,并且从2010年7月开始,我们就对经销商反映的产品进行了更换。”

经销商则不这么认为,“产品既然是志高生产,就要负责到底”。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经销商与志高空调曾多次沟通,但双方均各执一词,两年过后,仍然未有任何结果。

空调遇热不制冷

钱文忠是康梦宝蚊帐空调的一名市级经销商,近日,他向时代周报记者讲述了两年前的遭遇。

2010年4月,他与唐凝、洪和水共交纳了28万元获得了康梦宝在广东肇庆、韶关、江西赣州和湖南衡阳等四个地级市的经销权。之所以选择加盟康梦宝品牌,他向记者坦言,“这款产品当时宣传得很好”。

所谓蚊帐空调,即是在原有空调基础上,再附加一个蚊帐,由此减少使用面积,降低用电消耗。在其招商手册上,康梦宝蚊帐空调有节能省电的功效,成本极低,大大节约能源,实际运转功率仅相当于不到200W的灯泡,与一般家用空调相比可节能达80%以上。除此之外,蚊帐空调的售价低廉,仅为600元左右。

“在空调还不普及的农村市场,蚊帐空调有很大的市场。”钱文忠满怀信心。在随后的两个月中,蚊帐空调的销量良好,“我当时就赚了10多万”。

气温逐渐上升,空调本将迎来热销期,但是当年7月,许多消费者却陆陆续续向钱文忠反映产品质量问题—“空调遇热不制冷,气温达到32℃以上,就会停止运行”。消费者强烈要求退货。起初,钱文忠认为可能是个别批次的问题,而后才发现情况更为糟糕。

2010年7月,康梦宝各地经销商100余人赶到志高位于佛山的公司总部反映质量问题,要求退货。7月7日,志高发布了《致经销商朋友的沟通函》,其中内容显示“由于今年天气环境的严重变化,目前出现局部地区由于超常规的高温极端天气引起产品使用环境与产品设计不符的现象”,但并未以书面形式承认质量存在问题。

《沟通函》中还承诺说:“所有经销商(或消费者)认为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本批次产品均在本次返厂产品范围内。”但值得注意的是,它慎重地选择用“返厂”代替了“召回”二字。同时,《沟通函》中也表示,产品返厂及置换产生的运输费用将由志高公司承担,也“敬请各位经销商朋友予以理解并充分配合志高公司”。

经销商损失惨重

而令人惊讶的是,在《沟通函》发布的次日上午9时,福建一经销商龚光明在志高总部大楼6楼,跳楼自杀。

钱文忠告诉记者,龚光明可能摊子铺得大,损失惨重,并且家庭经济条件本来就不好。据志高方面表示,真实情况并非如此,龚光明只交纳了2万元加盟费和1.9万元的货款。“可以说自杀和志高公司没有关系。”黄通华说,“在事后,我们出于人道主义,对他的家人进行了帮助。”

在龚光明殒命后的当天晚上6时50分,志高、科优美的相关负责人和两名经销商代表召开了主题为《关于康梦宝品牌蚊帐空调返厂善后事宜》的会议。记者拿到的《会议纪要》的第一条显示,“不再经销康梦宝牌蚊帐空调的经销商需退回代理费(或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的,由科优美公司在三至八个月内退回,具体事宜由经销商与科优美协商,志高公司对此承担监督责任”。

《会议纪要》第六条还明确表示:“2010年7月23日后由志高公司生产康梦宝蚊帐空调产品质量责任由志高公司承担,如因产品质量造成经销商损失的,志高公司承担责任。

7月10日,志高制冷设备部主导发布《联合公告》再次确认:由志高公司生产“志高”牌、“康梦宝”牌、“四季睡宝”牌蚊帐空调产品质量责任由志高公司承担,如因产品质量造成经销商损失的,志高公司承担责任。

“为了打消经销商的顾虑,我们还签订了分销合同。”黄志华说。2010年7月12日,志高、科优美和每个经销商分别作为甲方、乙方和丙方共同签订了《分销合同》。

在此后,经销商对原有产品进行了换货,也有部分经销商选择退出代理。前者再次遇到“遇热不制冷”的相同问题,抑或是产品噪音过大。

2010年成为江西宜春代理商的甘清华,现在家中还留有约60台蚊帐空调。“型号分别是KT2C-4和KT2C-10,各占到一半。其中KT2C-10空调噪音很大,不可能有人买回家用。”除了空调,他的家中还存有数百套蚊帐,总共亏损近20万元。

记者发现在上述两个型号产品的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运行范围说明:“室外环境温度超出10℃—35℃范围,建议使用其他空气调节方式。”

谁收的加盟费?

经销商在2011年陆续退出代理,但是目前仍有36家经销商被拖欠了共计158万元的加盟费。

“已经退回我和合伙人唐凝、洪和水的广东肇庆和韶关两个地区共13.76万元加盟费和部分货款,湖南衡阳和江西赣州两个地区13.76万元承诺至今还没有退还。”钱文忠说。

对于加盟费,黄通华多次明确告诉记者,志高公司没有向康梦宝经销商收取过加盟费,而只是产品的委托加工方而已。

黄通华向时代周报介绍道,2009年9月11日,志高与广州源祺莱商贸公司签订编号ZLSYB2009091101的委托加工协议,接受源祺莱委托代为加工。源祺莱提出要求,由志高进行开发改进,区别志高现有家用商用空调的小型空调一体机。随后,2010年3月23日,志高、源祺莱和科优美签订了三方协议,后二者分别为供方和需方。

据广州工商局白云分局的档案资料显示,科优美注册成立于2010年3月4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仅仅在20天后,它就作为需方与志高、源祺莱签署了三方协议。截至目前,其法人代表却经历了二次更换。经销商曾多次找到现法人代表刘国庆讨要加盟费,不仅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反而还遭到殴打。

“经销商应该向科优美讨要加盟费,而不是志高。”黄通华认为,经销商向科优美讨要无果的情况下,将矛头转向志高毫无根据。“康梦宝品牌也不是志高公司持有,一直是科优美持有的。志高就是委托加工而已。当时,选择和科优美合作,是因为科优美有这款产品的专利,也考虑到可能会有不错的市场前景。”

黄通华还告诉记者,蚊帐空调是按照GB/T7725的产品标准执行,不存在任何问题,还指责:“钱文忠找讨债公司,多次来志高总部门口贴横幅,损害志高公司的声誉。我们将保留追诉的权利。”

但是,经销商却持相反的观点。他们认为志高严重违反合同和承诺—生产不适应中国大部分地区产品,明知有温度运行限制,强行投放市场。

“蚊帐空调其实是已经被淘汰的技术,按照GB/T7725中T2气候类型(注:温度控制在10℃-35℃之间)无法照顾到大多数地区的需求。现在一般是一些小厂家生产的较多。”国内某大型空调制造商技术总监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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