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世立:武汉副市长有“六宗罪”

2011-09-16 19:49:29
来源: 时代周报
身陷囹圄的东星集团总裁兰世立实名举报武汉副市长袁善腊有包养多名情人、收取巨额贿赂、将政府巨额资金借给黑社会发放高利贷、指使他人组织围攻政府机关、滥用职权、对受害者进行打击

本报记者 黄昌成 发自武汉

“越曝光、越安全。”9月1日,在实名举报武汉市常务副市长袁善腊的新闻发布会上,东星集团总裁助理、兰世立的侄女兰剑敏这样说。

当天,东星集团在北京公开了以其总裁兰世立为第一人称的《检举信》,举报了袁善腊有包养多名情人、收取巨额贿赂、将政府巨额资金借给黑社会发放高利贷、指使他人组织围攻政府机关、滥用职权、对受害者进行打击报复等“六大罪状”。

困兽犹斗。这是继今年5月9日将民航中南局告上法庭,开创了我国民航史上第一例“民告官”案例之后,东星集团所作出的又一重磅举措。

“这是污蔑、诽谤,我非常气愤。”处于事件风口浪尖的武汉市副市长袁善腊9月1日接受了媒体采访时说。他表示,东星航空已经破产,其资产被国航收购有法可依。“控告的所有内容纯属无中生有,对我的名誉是一种极大的损害,我已经将这些材料递交给武汉市纪委,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东星航空事件的主角不仅是总裁兰世立一个人,还有一个主角就是武汉市常务副市长袁善腊先生,他在这件事情里面所起到的作用可能远远还大过于兰世立先生本人。”在直播举报袁善腊的新闻发布会时,东星集团这样评价兰世立和袁善腊二人之间的恩怨。

官商反目

2006年,东星航空总裁兰世立在武汉香格里拉酒店宣布正式介入航空业,到场的除了苏格兰皇家银行全球CEO弗雷德·古德温特等双方公司高层之外,还有英国贸易工业国务大臣和武汉市常务副市长袁善腊等两国政府官员。而在兰剑敏等人看来,三年后,还是这位副市长,亲手扼杀了东星。

出生于1954年1月的袁善腊,在1976年出任武汉市农林局办公室干事,此后稳步上升,曾任武汉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现在是武汉市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综合经济、社会保障、稳定、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武汉新区、乙烯项目等重点工程的常务副市长。

“兰世立和袁善腊原本私交很好,但最终反目成仇可用一句话解释,那就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在公布《检举信》的新闻发布会现场,兰剑敏曾这样跟记者解释兰世立与袁善腊二人的关系。

而控告袁善腊“肆无忌惮地多次索取巨额贿赂”这一罪状时,兰世立亦披露了自己与作为副市长的袁善腊曾有金钱往来。

据兰世立讲述,在2007年9月下旬,袁善腊突然来到其办公室,称其儿子要去巴黎看女朋友,兰世立随即安排人给他购买了往返巴黎的机票,为其交付签证押金5万元,并安排了1万美元作为在巴黎的费用。一个月后,兰又为袁的儿子支付了往返香港的机票酒店2万多元的费用,并给其港币10万元作为在香港期间的费用。

《检举信》又称,在2008年8月的一个周末,袁善腊突然打电话给兰,声称要与几个朋友打麻将,并向兰索要现金,当天下午3时左右,兰将20万现金送往长江大酒店给袁挥霍。

据东星集团声称,此前东星集团为向武汉市交委索要款项时,袁善腊曾向兰世立出过“让员工闹事”的计策。

东星集团曾以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方式修建了一条连接江夏区与咸宁贺胜桥约30公里的纸贺公路。

据东星集团原副总裁马格胜讲述,最后该路由武汉市交委属下的交投公司以4500万元回购,前提条件是东星要交回所有路权证件。但由于东星在修路时曾以路权证作抵押,在江夏工行贷款2000万元,此后一直未还,因此交不出手续,与武汉市交委的冲突由此而起。

“因无力偿还2000万的贷款,交不出手续,又强硬要求交投付款未果,就指使一名东星国旅的中层经理(转业军人),组织100多个刚入职的东星国旅新员工,到市交委静坐闹事。”马格胜在自己的博客中说。

但是在兰世立的《检举信》中,静坐一事却另有内情。据兰所述,2008年11月,因东星与武汉市交通委员会多次协调4500万的交易款无果,兰世立找到袁善腊,希望其出面协调此事,当时袁善腊以武汉市交通委员会不是其分管为由推辞。

孰料两天后,袁善腊在自己的办公室为兰世立出主意,让兰组织人员前往武汉市交通委员会围攻。

“当时我表示恐怕不好,可被告(袁善腊)说不用此法就不可能收回欠款,只要闹起来了他才有理由出面协调,才能帮我。”兰世立在《检举信》中说。

于是,兰世立组织了200多名员工去武汉市交通委员会的办公大楼静坐,随后武汉市公安局出动了警力对静坐人员进行了包围和驱散。

“我认为事情严重,便向袁善腊报告,并表示要撤退员工,哪知被告却说,事情闹得越大越好,越大就有利于事情解决,他才好出面。”兰世立说。随后,袁善腊让兰世立出面向市委、市政府打报告,“还告诉我们应怎样写报告。”

在静坐事件一周后,袁善腊召集了武汉市交通委员会、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和兰世立一方,在市政府会议室召开会议协调。

“说是协调,其实法院早已按他的意图拟定了《民事调解书》,逼着武汉市交委在上面签了字。”兰世立说。

豪人兰世立

在2005年发布的福布斯“富豪”榜上,东星集团总裁兰世立曾以20亿元的净资产被排在第70位,因此而获“湖北首富”的称谓。

但在2009年,兰世立和他的东星集团遭遇滑铁卢—先是在2009年3月14日,被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暂停东星航空公司航线航班经营许可;紧接着在次日,兰世立在珠海机场试图出境时被警方控制,并在2010年4月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逃避追缴欠税罪判处入狱4年。

兰世立的入狱以及东星航空的停摆,给盛极一时的东星集团带来了巨大阴影,东星集团旗下的东盛房地产、东星国际旅行社、东星航空等企业均已停止运作。东星航空亦因此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家破产的航空公司。

“兰总是一个传奇,即使他失败了。”东星集团一名经理说。目前,他还坚持在东星集团属下唯一能正常营业的钟祥风景名胜旅游有限公司上班,“希望他能出来重新带领我们”。

1991年,已经30岁的兰世立,凭着仅有270元人民币和一辆长征牌自行车,注册成立了东星电子有限公司,意为“东方之星”,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经商生涯。

他在珞珈山饭店租下了原为小卖部的大约15平方米的门面,从维修办公耗材、为别人制作名片起步,随后通过代理IBM、康柏电脑和买卖汽车,积累了第一桶金。

拥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后,兰世立进入酒店、旅游、房地产、电信、高速公路等当时看上去都很超前的行业,凭借灵活而有特色的经营,很快崭露头角。

2004年,兰世立决定进军民航业。当时,长期被国有资本垄断的民航业刚刚开始向民营资本开放。长期做机票代理和办旅行社的兰世立认为中国民航业刚刚起步,发展前景广阔,而且航空业务能和旅游、酒店业务形成产业链,获得更高的利润。

2005年,兰世立注册了属于自己的东星航空,他雄心勃勃地与空客、通用电气金融航空服务公司(GECAS)签署了购买、租赁各10架空客A320飞机合约,总价值达120亿元人民币。他一直对外界津津乐道的是,东星航空与GECAS和空客所签的融资租赁协议和卖方信贷协议中,均不需要银行提供担保,这在业内极为罕见。

“当时很多人劝我不要搞航空,说我们没这个实力,”自称有“逆反心理”的兰世立说,“人家反对的我偏要做。”

“在五年前,兰总的事业如日中天之时,他曾经常对我们说,一个人有了1000万之后,多出来的钱就只是符号,没用了,他之所以还在不断地奋斗,是为了让我们拥有更多的财富。”一个跟随了兰世立近10年的老员工说,“这虽然不排除有忽悠的成分,但是我们都愿意跟他走。”

在他的记忆中,兰世立最大的特点是能言善辩,擅长演讲,被认为很会“忽悠”。但是兰世立在奖励员工时出手也很豪爽:“5万10万的奖励很普遍,东星航空有个副总在拉广州和香港的客人时业绩显著,他一下就奖了一辆价值80万的汽车,连眼都不眨。”

然而好运并非永远伴随兰世立。2006年5月,东星航空首航,旋即以超低票价抢占市场,招致多家国内航空公司的联手封杀,要求机票代理不向旅客出售东星航空的低价机票。2008年金融危机中,东星航空和对手们一样,遭受油价上涨和需求锐减的挤压,本已紧绷的资金链面临断裂危险。

之后,兰世立和东星航空爆发一系列充满争议的遭遇。其中包括,兰世立被传唤、监视居住、逮捕和判刑,东星航空则被停飞和破产。

据东星集团代理律师钟庭辉讲述,到目前为止,只有其本人在今年5月6日通过新加坡外交部申请外交照会后得以在监狱见到兰世立,而那时兰并未将《检举信》放其手中,“他个人最关心的是自己的申诉为何没有得到回复”。

“我们是在监狱指定的会见室见面,我也很奇怪为什么会见一个已经判刑的在押人员需要有那么多警察在场。”钟庭辉说。

贷款谜团

如果时间退回3年前,你可能会更清楚地看到兰世立及他的东星集团坠落的轨迹。2008年7月7日,深陷危机的东星集团以3.15亿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东盛地产对外转让,接手者为自然人杨嫚和李军,其背后实际操盘者则为投资界低调而神秘的融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者系融众投资董事长谢小青之妻,李军则是融众投资高管。

《股权转让合同》显示,彼时未售房源价格为16亿元。这份房源价格表并没有经过独立第三方审计,为何却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的附件?而且东盛房地产公司的债权债务也未经独立第三方审计,《股权转让合同》就已经签订完成?

一位东星员工说,融众在2008年4月份就以“托管”的名义实质性经营管理东盛房地产公司,3个月的时间,差不多把东盛房地产公司的老底都摸个底朝天,自然会非常清楚东盛房地产公司的家底,所以这份未售房源价格表应该是双方都确认的,否则也不可以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的附件。

但在交易完成后,融众方面只支付给东星集团8550万,余款迄今未付。2009年7月29日,东星集团和兰世立向融众发出催告函,但未能成功索取余款;2009年8月7日,东星集团和兰世立向杨嫚和李军发出通知,声明因为对方一直未能付清余款,要求解除双方所签的《股权转让协议》。

2009年6月4日,东星集团和兰世立向湖北高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李二人和融众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和违约金约1.8亿元;而在当年的9月7日,被告杨李和融众公司一方提起反诉,要求判决继续《股权转让协议》,并向东星和兰世立索赔1.2亿元。

融众在诉状中讲述,兰世立和东星集团移交的东盛公司的资产及经营等与实际状况严重不符,给自己不断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自己直到反诉之日仍在疲于应对因东盛公司在兰世立控制期间、本次股权变更完成日之前的经营活动而导致的各类逾百起诉讼和纠纷,并被迫不断地向这些权利人支付款项,使得包括光谷中心花园等项目得以继续。

“其中,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应当由反诉第一被告、反诉第二被告承担偿付责任的仅东盛合司原有部分债务总额估算约为87803.4398万元,两反诉原告实际已经垫付29287.604万元。”融众说。

在武汉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彭国元看来,兰世立的检举材料多有不实。“兰世立撒谎了。”彭国元称,由于东星集团旗下的航空业务处于亏损状态,兰世立需要借款,便用旗下的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作为抵押,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实际上,这些房子(东盛房地产公司楼盘)为烂尾楼,2007年曾经发生民工讨要工资闹事的事件。”彭国元表示,这些房子存在“一房几卖”现象,导致融众集团无法再将款项支付给东星集团,“这个房产项目,目前仍有160多个案件在审。”

股权转让后,融众享受东盛集团100%的股权,收获武汉光谷中心花园,进而享有东星航空有限公司32.7%股权,成为东星航空第二大股东。融众董事长谢小青因此积极参与到挽救东星航空的重组中,2008年底,谢小青介绍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下称“国航”)介入东星航空重组。如果重组成功,融众可以向国航或其他机构出售32.7%的股权套现。

2009年1月7日,东星航空与国航集团在武汉明珠酒店签订了《东星航空有限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重组意向协议书》。

“兰总做得最错的一件事,就是错信了谢小青。”兰剑敏说,“东星集团到现在起诉融众地产的案子已经将近三年了都没有判决,实际上一审判决的时间应该是半年之内。没有判的过程中对方将当初16个亿的资产变现7个亿,抵押中信银行贷款好几个亿。”

锒铛入狱

“如果硬要说兰总有什么错,那他的错误就是缺钱。”一在东星集团任职的资深员工这样说,“如果他有钱,就不会找融众借款,不至于用东盛房地产来做抵押,更不会因为逃避追缴欠税罪被捉。”

有司法材料显示,自诞生之日起,东星航空就受到了资金不足的困扰。在2007年7月至2008年3月,湖北机场集团曾3次致函东星航空催缴机场服务费。

“当时兰世立一心要救东星航空,着急用钱,他估算只要有4个亿,东星航空就能活过来,所以就跟融众集团董事长谢小青说光谷中心花园要拿去,作价4亿元。经过讨价还价,最终作价3.15亿元。此外,融众免除兰世立此前欠下借款1.54亿元及利息等综合费用,还承担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江南支行本金9800万元和其他债务8200万元。”该名东星员工说。

但与融众的纠纷粉碎了兰世立的计划,后续资金的不到位让他卷入了一起逃税官司。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4月的判决,东星航空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至2009年2月期间陆续欠缴税款共计人民币50600620元。

判决书显示,兰世立在明知武汉市黄陂区地税局多次催缴欠税、黄陂区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为逃避追缴欠税,指使公司员工启用东星物流公司的银行账户,将东星航空有限公司营业收入1.38亿多元直接汇入该公司账户。

2008年8月,东星机票销售公司在兰世立的授意下成立,命人将东星航空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16549688.95元直接汇入该公司账户,继续逃避追缴税款。上述营业款汇入物流、机票销售公司后,代为支付了东星航空有限公司其他费用。在此期间,在兰世立的指使下,将本余应转入被告单位约1.4亿元的经营收入转入未提供给税务机关的其他银行账户。

截至案发前,税务机关无法追缴被告单位东星航空有限公司所欠缴的税款5060万元。案发后,武汉市公安局冻结了被告单位东星航空有限公司转移至深圳市盈达健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计人民币500.9万元。

今年2月15日,已经身陷囹圄的兰世立对所获罪名进行申诉。据其讲述,自己之所以重新开立账户和利用关联公司账户进行结算和资金支付是迫不得已。2008年上半年浦发银行、华南蓝天航油、海口机场等单位陆续向法院对东星航空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法院查封了公司的几个账户。因为国际航协款划账必须划到东星航空有限公司的账户上,但是如果将国际航协款划到被查封的账户上,则该资金将被法院冻结。

“本人在法院查封东星航空有限公司账户的情况下重新开立新账户和利用关联公司账户进行结算和资金支付的目的在于防止法院冻结东星航空有限公司的资金,并非为了逃避追缴欠税。”兰世立在今年2月15日的申诉书中说。

时隔半年之后,2011年9月1日,这个倔强的小个子再一次在《检举信》中将矛头指向自己曾经的朋友袁善腊,他为自己的入狱又增加了一个悲壮的理由:“本人被判刑根本原因不在于本人实施了逃避追缴欠税的行为,其在于险恶之人要将东星航空有限公司强取豪夺!”

据其讲述,2009年3月13日,他在拒绝中航集团的重组条件后,次日就被民航中南局要求东星航空有限公司停飞,而在袁善腊的指使下,他屡次被武汉警方抓捕,最后终于身陷囹圄。

“本人被警方抓捕后于3月15日被武汉市公安局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抓捕本人的目的就是配合将东星航空有限公司强行送给中航集团。”兰世立说,“其后,为了掩盖抓捕本人的真实目的,又以莫须有的‘逃避追缴欠税罪’将本人判处有期徒刑4年。”

兰世立最后的地盘

9月5日下午,景区经理郭明春走出黄仙洞,回到办公室。下班时间快到了,他不由感到一阵轻松:今天终于平安无事地度过了。

位于大洪山脉南面的黄仙洞景区,坐落在湖北省钟祥市客店镇,距钟祥市区66公里,是国家级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点,也是兰世立商业帝国坍塌后所剩的最后一块地盘。

早在2004年,黄仙洞开始运营不久,钟祥本地人郭明春就开始在景区里工作。他从最底层的工人做起,凭着自己的能力,几个月后就做了主管。

郭明春说,“2006到2007年间,广东和香港游客坐我们航班来旅游,我们景区的营业额达到1000多万。”

让东星高层和员工扼腕叹息的是,这一切最终成为昙花一现。兰世立入狱、东星航空停摆后,来黄仙洞景区旅游的人少了很多,收入仅有辉煌时期的三分之一,“现在航班没了,公司车队也快没了,景区生意受到影响,营业额只有300来万,这个收入要支撑整个东星集团的开支,很困难”。

“现在,整个东星集团就依靠黄仙洞来维持了,”郭明春说,“我们希望守住这里的每一寸土地,等兰总出狱后带领我们重现辉煌。”

但要实现这个愿望并非易事。目前,景区所有的建设项目都已陷入停滞,员工工资标准仍然是8年前定下来的,不少员工因为觉得没有前途,纷纷离职。作为经理,郭明春月薪2000元。

而更为严峻的是,自从兰世立入狱、东星集团各大企业相继关门以来,这里也曾出现过钟祥市官方意图解除合约将景区收回运营的声音。

今年5月18日,钟祥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发给东星集团的一份通知中称,将提前解除双方于2003年3月30日签订的《钟祥旅游开发建设合同书》(合同期限40年,合同终止日为2043年3月30日),其理由是东星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加之经营资产被查封执行,已无力履行该合同,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最终,东星和大洪山风景管理局达成共识:任何人不会损害东星在钟祥的合法投资权益,不会出现东星集团旗下资产被强行接管的情况。

“现在最难过的,就是不知道明天会怎样。”郭明春忧虑地说,“也不知道最终能不能保得住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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