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议题] 立法能阻挡强拆车轮?

2011-04-28 17:43:37
来源: 时代周报
4月20日,《行政强制法》草案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四次审议。这部法律草案于2005年12月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步审议,以平均近两年的时间审议一次。这种连续性的立法努力再次被寄


【专题导读】
4月20日,《行政强制法》草案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四次审议。这部法律草案于2005年12月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步审议,以平均近两年的时间审议一次。这种连续性的立法努力再次被寄予厚望,被外界解读为“准备立法禁止使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强拆房屋”。我们当然希望立法的脚步再快一点,能够挡住那轰隆隆的推土机的车轮。不过,在一个法治社会中,司法只是保障权利、解决社会矛盾、寻求公平正义的最后屏障。如果将所有的矛盾都推给司法,那仍将难以避免“社会失灵”状态。



【开篇】
刘彦:制止暴力拆迁要靠法的实施
中国在今年初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律体系的形成不仅是法律条文的形成,法的实施比法的健全更重要。即使中世纪欧洲最强大的王权英格兰国王也没有坚持立法万能论,而这一观念却在当下成了中国法律人主流的观念。但很显然,就像虽然有《宪法》、《物权法》在先,但中国公民的财产权利却未能够得到完整的保护一样,新的立法,虽然在完备法条上添了一桩盛事,可于现实问题的解决,真的会有巨大的实际功效吗?


【众议院】
完备法制是解决暴力拆迁第一步(沈岿、傅蔚冈、秋风、王才亮)
无论是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还是即将要进行的《土地管理法》的修改,都只是在法律层面上的改革,真正要把法律落到实处,还需要其他的配套改革。法律法规出台仅仅是制度系统改革的第一步,不是终结。配套制度的改革,包括土地财政制度、规划制度、地方民主制度、司法制度等等,这一系列的改革必须要同步进行。其中非常重要的就是土地财政的问题,因为如果土地财政不能得到解决,政府对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方式持有的传统观念不进行改变,那么这两个法律法规还是很难落到实处。


【纵深】
韩洪刚:“暴力拆迁”中的公权和私权
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暴力成为一种非常经济、高效的选择。面对拆迁纠纷,政府本该可以选择比如协商、听证等方式予以解决。但必要的利益表达渠道被淤塞,使得这种方式操作起来成本非常高昂,效率非常低,“暴力执法”常会伴生“暴力抗法”,公权与私权双重异化。当下,这种暴力的逻辑一再上演,折射出一种令人窒息的法治困境。
 


本网站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及音视频),除转载外,均为时代在线版权所有,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 方式使用。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联系本网站丁先生:news@time-weekly.com

相关推荐
“六边形战士”中海走出独立行情
2023年民航复苏与盈利困局:国有三大航亏134亿,东航航空运输毛利率尚未转正
去年亏损扩大至8.4亿元,云顶新耀扭亏难题待解,两款明星药冲击7亿销售目标
国有六大行拟分红超4000亿元,工商银行营收下滑3.7%,非息收入大幅增长
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