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玲“原罪“说

2010-12-30 03:58:08
来源: 时代周报

刘绍铭

张爱玲以小说和散文知名。有一段时期为了生活,也做过翻译和编写电影剧本的工作。就我们所知,《中国的日夜》(1947)应该是张爱玲生平唯一发表过的诗作。如果作者不是张爱玲,这样的一篇诗作实在没有什么看头:

我的路
走在我自己的国土。
乱纷纷都是自己人;
补了又补,连了又连的,
补钉的彩云的人民。
我的人民,
我的青春,
我真高兴晒着太阳去买回来
沉重累赘的一日三餐。
谯楼初鼓定天下;
安民心,嘈嘈的烦冤的人声下沉。
沉到底。……
中国,到底。

这首诗其实是散文《中国的日夜》的结尾。文章开头说“去年秋冬之交我天天去买菜。有两趟买菜回来竟做出一首诗,使我自己非常诧异而且快乐”。在市场内她看到上海小市民的众生相。她看到一个抱在妈妈手里的小孩,穿着桃红假哔叽的棉袍,“那珍贵的颜色在一冬日积月累的黑腻污秽里真是双手捧出来的、看了叫人心痛、穿脏了也还是污泥里的莲花。……快乐的时候,无线电的声音,街上的颜色、仿佛我也都有份;即使忧愁沉淀下去也是中国的泥沙。总之,到底是中国。”

熟悉张爱玲作品的读者看了上面引文,一定也会觉得“诧异”。这太不寻常了,这位在胡兰成眼中“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的作家,怎么写出漾着“民胞物与”、迹近“爱国宣言”的表态文章来?胡兰成败德,他的话我们很难不以人废言。不过,张爱玲“清坚决绝”、不近人情的性格,倒是有案可考。最少她自己就说过:“我向来很少有正义感。我不愿看见什么,就有本事看不见”(《打人》)。她在美国因职务关系多次搬迁。有一次要从柏克莱移居洛杉矶,房子是我老同学庄信正帮她找的,一进公寓的大门,她就一本正经地对女管理员说:“我不会说英文。”信正夫妇帮她把细软安顿好后,“临别时,她很含蓄地向他们表示,尽管她也搬到洛杉矶来了,但最好还是把她当成是住在老鼠洞里,她的言外之意就是‘谢绝往来’。”

以张小姐这种脾气,很难想象她会写出《中国的日夜》这样的文章。身居敌伪时期的上海固然是不能写。1947年国土重光,如果不是发生了一些特别事故,“我真快乐我是走在中国的太阳底下”—这种话听来实在有点做作。《中国的日夜》因此得跟《有几句话同读者说》参照来看。这篇用作《传奇》增订本(1946)序言的短文开头就说:

我自己从来没想到需要辩白,但最近一年来常常被人议论到,似乎被列为文化汉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所写的文章从来没有涉及政治,也没有拿过什么津贴。想想我唯一的嫌疑要么就是所谓“大东亚文学者大会”第三届曾经叫我参加,报上注销的名单内有我;虽然我写了辞函去,(那封信我还记得,因为很短,仅只是:“承聘为第三届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代表,谨辞。张爱玲谨上。”)报上仍旧没有把名字去掉。

序文还说到她受到许多无稽的谩骂,有些甚至涉及她的私生活。她说私生活就是私生活,牵涉不到她是否有汉奸嫌疑的问题。除了对自己的家长,她觉得没有向别人解释的义务。话虽然可以这么说,不能否认的是,在“孤岛”时期的上海,胡兰成有一段日子是张爱玲“私生活”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对张爱玲来说,国家民族只是一个抽象的观念。难怪她回忆日本攻打香港时可以这么说:“然而香港之战予我的印象几乎完全限于一些不相干的事”(《烬余录》)。漫天烽火中,她跟炎樱“只顾忙着在一瞥即逝的店铺的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像我们一样,然而我们每人都是孤独的。”

如果她不曾“附逆”,张爱玲的脾气再怪,谅也不会被刘心皇这种“政治正确”的史家贬为“落水”文人。刘心皇认为张爱玲虽然在文字上没有为汪伪政权宣传,“但从政治立场看,不能说没有问题。国家多难,是非要明,忠奸要分”(《抗战时代落水作家述论》,1974)。张小姐虽说没拿过什么津贴,在文字上也没有颠倒黑白、为虎作伥的记录,改变不了的是:她一度是胡兰成的老婆。在民族主义原教旨主义者的信念中,这就是“原罪”。要救赎,就得认罪、悔改。张小姐不吃这一套,也因此断断续续地承受着“原罪”的后遗症。过去十多年,台湾和香港分别召开了两个大型的张爱玲研讨会。事隔没多少年,陈子善教授等一批张爱玲“粉丝”学者也策划在大陆召开一个国际会议,名单、场地、日期等细节都安排好了,忽然“有关方面”出了煞车指示,理由想与张小姐的“原罪”有关。

高全之在《张爱玲学》有言,抗战胜利以后出版的《传奇》增订本序言《有几句话同读者说》,应该可以撇清汉奸嫌疑。“《中国的日夜》发表于《传奇》增订本,了解这篇散文出现的客观情势,我们或能体会作者借此强调自己的中国性,为抗战胜利兴奋与骄傲,也为抗战期间不能公然表态抗日而懊恼。”

这些话原教旨主义者显然听不进去。何满子生前曾对张兴渠说过,张爱玲虽有文才,“但她却失去了做人的底线。在那国难当头,有志之士奔走抗日救国之时,她却投入汪伪政权一个大汉奸,宣传副部长胡兰成的怀抱,卿卿我我,置民族大义于不顾。日本投降后,汪伪解体,在声讨汉奸罪行的声浪中,她不但不知悔改,在汉奸胡兰成逃往温州时,张爱玲亦痴情赶往温州,终因胡某另有新欢而被弃。如此的张爱玲,在人格、气节都成问题,又怎能如此得到吹捧,岂不咄咄怪事?”(张兴渠,《忆何满子先生》,《万象》六月号)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通缉胡兰成,因为他是汉奸。如果他落网,命运会不会像陈公博一样判死刑?或周作人那样判十年徒刑?这些都不能瞎猜。可以肯定的是,上世纪70年代“流放”日本的胡兰成时来运转。国民党为了拉拢“国际友人”的支持,居然在阳明山的中国文化学院(今中国文化大学)设了讲座,恭请“汉奸”到台湾讲学。由此可知“忠”、“奸”之辨,很多时候都是由谁掌握“话语权”来决定。张爱玲1955年赴美,后来嫁了美国人赖雅(Ferdinand Reyher)。以当时的国际形势来评说,台湾的“国府”应说她在“友邦”找到夫婿。但那年头,美国却是大陆政权的“美帝”、“纸老虎”。

南方朔说得好,“在历史上,张爱玲选择的是偏离了主流的叉道。她不会被同时代的多数人所喜欢,但历史却也有它开玩笑似的残酷,当它的发展跳过了某个阶段,依附于那个时代的迷思也就会解体,一切事务将被拉到同一平面来看待,谁更永久,谁只是风潮,也将渐渐分晓。……许多人是时间愈久,愈被遗忘,张爱玲则是愈来愈被记得。”(《从张爱玲谈到汉奸论》)

几十年来,张爱玲的创作和私生活,“愈来愈被记得”。抗战期间“落水”的作家不单张爱玲一人,但只有她一人教人念念不忘。她人不可爱,但作品确有魅力。不是盛名之累,不会有人一天到晚给她翻旧账。

作者系香港岭南大学荣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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