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破案奖励费

2010-12-16 04:25:09
来源: 时代周报

方非

有媒体报道了这样一则新闻:成都一车主到派出所领回被盗车时,却得到这样一个“说法”:要想取车,需先向警方交1万元,“作为侦破此案的奖励费”。据该媒体所采访民警称,“这笔奖励费是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的。”

实际上,据律师介绍,“受访民警口中这份规定,全名是《关于加强和规范被盗抢保险机动车辆追查归还工作的通知》,实际上是公安机关刑侦办案与保险公司理赔之间起指导性作用的协议。对于失主来说,《通知》是没有约束力的。”而腾讯网对此所作的调查表明,超过95%的点击票认为是不该收的。

这种做法本身有多荒谬,毋庸赘言。但另一方面,想想我们社会流行的某种逻辑,却又显得一点也不“过分”。不过还好,总归有个说理的地方,公民如果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满意,比如认为收取费用不合理,可以向上级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诉,由上级机关进行审查。希望当事车主能提出申诉,咱们一起围观究竟会有怎么样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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