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陶:中国学界有竞争,但常是“劣胜优汰”

2019-08-15 15:50:12
来源: 时代在线

乐陶

在我们当代的社会现实中,有冠冕堂皇的竞争机制,而竞争的结果却常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此种现象,在学术界颇有些严重了。理工科有这个现象,文科更是如此,尤其在那些基础理论领域。

学术界的劣币逐良币

我国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经过改革开放后几十年的建设,从论文发表、课题申报、评奖评优、职称评审、院士评选直到近年盛行的引进特聘教授等等,竞争机制一套一套地建立起来了,看起来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要复杂、全面。学术界出版界的热闹繁荣也非历史上任何时期所能比。学术刊物不断扩容,学者无不著作等身,硕士、博士、教授、院士之人数连年大跃进。学术成果之繁荣高产,令人咋舌。有教授一年上报的学术成果有1300余万字,有博导指导的在读博士生有100人,诸般学术奇闻、丑闻时见报端。学术连年“大跃进”,如此之繁荣,可是真正有分量、在国际上拿得出手、无愧于前辈学人的成果却少之又少。兵荒马乱、国将不国的年代尚出了不少有国际地位的大学者,今日国泰民安,却没有什么能在国际上拿得出手的东西了。学术界不争气,也让中央领导心急,温家宝总理就发出了中国为什么没有学术大师之问,希望中国尽早出学术大师。

我们欢迎竞争,但要“优胜劣汰”的竞争,而不要“劣胜优汰”的竞争。要做到这一点,需要首先知道孰为优孰为劣,然后制定并贯彻能让优者胜出的制度。这说起来挺简单,但做起来实在是难。要制定出合适的制度,公平公正地贯彻下去已着实不易,更何况在一些领域,孰优孰劣都难以说清楚,或不敢说清楚,或外行指导内行,不能说清楚。

我们知道,工科的东西基本上可以通过实测检验,造假较不易。理科的东西一般也都有个国际通行的标准,比如像数学、物理学等,一般人还是不敢信口雌黄,通过加上个“中国特色”来逃脱国际标准的限制—当然,我们的“国情”是实测检验、国际标准也经常抬不过人情面子,抬不过权钱交易,抬不过领导意志。文科界问题就更大了,许多门类根本就不可能实测,又没有很明确的国际标准,于是就成为某些不学无术者投机取巧、信口雌黄的胜场了。比如在一些领域,有些人不用读什么书,只就某些传达下来的讲话文件就能写成一篇篇“学术论文”,可以用来评奖评优上职称做领导,而有些人勤勤恳恳皓首穷经,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做出来的东西却被淹没在那大量无关学术的“学术论文”或东抄西凑无任何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中。十年一剑无人识,破铜烂铁却大行其道,天下皆醉,若不效屈子投江,就只好随波逐流,“其泥而扬其波”、“哺其糟而啜其”了。劣币驱逐良币,诚是古今同慨。

劣币当道,弄出一些拿到国际上别人看不懂、看不起的东西,丢了脸面却又搬出祖传的“精神胜利法”,我们是“中国特色”嘛,我们的东西高明得很,你们不买账,是你们太驽钝,理解不了,我们不跟你们玩了。于是,“中国特色”筑起的高墙,把我们隔离成一座“知识的孤岛”。 恐怕有人会说,“劣币”不也是“币”吗?总还值点钱吧!可是,有一点很清楚,至少对基础性的人文学术来说,其生命在质不在量,只有数量,而没有质量,就是一堆垃圾,一文不值,连劣币都算不上。

丘成桐先生曾指责中国学术界玩弄权术,其实这个问题早就表面化了,业内人士无不心知肚明。情况就是,在学术界,“权术”力量大于“学术”力量,学术做出来无人识,而权术运作则立竿见影,利益滚滚来,大家自然都放下学术去搞权术活动了。“学术”就这样被“权术”驱逐了、淘汰了。有学术而不会搞权术或不屑于搞权术者被淘汰,混不下去,只好走为上策,服务美利坚、欧罗巴去了。

丘先生认为这个问题也很容易解决,就是邀请相当多的国外本领域的前沿专家组成各种评审委员会来评审中国学人的学术成果,以之作为奖惩之标准。他说欧美就是如此,他本人就常常审议欧洲学者的项目。他说如此一来就既能判明优劣又能保证竞争的相对公平了。可是,这些不符合我们“国情”的东西在我们这里怎么能行得通?这样做的话,让外国人来评判、指挥我们的“内务”,我们那独具特色的“学术方向”如何能坚持?而且,这样一来,不是从那大量掌握学术界权力、把握“学术方向”的官员们、评委们那里“虎口夺食”吗?邱先生真是书生意气。

道德为什么迅速垮掉

在一个公正严明的制度之下,劣币无法生存,良币胜出;一旦制度开始腐败,不严明不公正了,则劣币就会迅速胜出,良币反而没有生存空间了。这也正说明了竞争只会使“适者生存”,而并不见得会“优胜劣汰”。如果硬说适者就是优者,那只是成王败寇、有奶便是娘的霸道哲学、畜道哲学。使公正、平等、仁爱这些人道价值得以维护的制度条件是相当脆弱的,稍有不慎,这些价值就会被排挤掉了。我们说这些价值是人道的,是属人的,就在于它们不是自然选择的结果,而是人为选择的结果,因而必须小心呵护,不能任天为治。

所以,竞争是必要的,没有竞争就没有活力、没有效率,但是引进竞争的制度却须万分小心。一要真正知道什么是“优者”什么是“劣者”,这是前提;二要制定出合宜的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优者胜劣者汰。中国当代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旧的计划、集权体制逐渐被放弃,竞争性市场化的体制逐渐被引入进来,人们对竞争性的市场机制已经形成了普遍的认同。但是,对竞争机制与“优胜劣汰”之间关联的非必然性、脆弱性,人们却往往认识不够,以为一竞争就万事大吉了。殊不知竞争之后,活力倒是有了,人们有了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但竞争的结果却并不见得是“优胜劣汰”,而往往是“劣胜优汰”,堂而皇之的竞争机制只是给劣者当道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许多悖乱的社会现象与此有关。比如从政者不学无术但阿谀有方往往更容易胜出,经商者靠官商勾结敲剥小民往往发了大财,奉公守法勤恳做事者则经常不能适应“环境”被淘汰掉了,等等。胜出者往往是些卑劣之徒,但他们却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是靠竞争取胜的,而不是偷来的、抢来的,也不是捡来的、继承来的,正当合法,底气十足,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当然,这种事也并不是现在才有,古已有之,而且有无数。什么“谗人高张,贤士无名”,什么“自古圣贤皆贫贱”,什么“忠臣不得好死”…… 了解点历史的人对这些东西早就有深深的审恶疲劳了。我们只能期望,随着现代宪政民主的政治社会体制的充分实现,这些问题可能被较好地解决。当然,很明显,现代法治社会也正是因为较好地满足了“优胜劣汰”得以实现的那两个条件,才有此功效吧。

让“优者”胜出的机制与伦理

社会达尔文主义把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引入人类社会生活领域,好勇斗狠,残酷无情,被认为是以兽道代人道,更兼与帝国主义、纳粹种族主义的关系,二战后即被主流知识界所抛弃,鲜有人标榜了。在我国,孙中山先生较早对社会达尔文主义提出了批评,他认为“物种以竞争为原则,而人类则以互助为原则”,社会达尔文主义错就错在以物种之原则施之于人类之进化。

人类可能确实比禽兽多了孟子所说的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因而跟动物不一样,要互助互爱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竞争原则就不再适用于人类社会。事实上,人类互助互爱,制定出诸种公平正义、扶弱济贫的法则,只是要对优胜劣汰的竞争原则进行限制、调节,以达到例如中国古人所说的“老有所终,壮有所用,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人道状态,而不像动物世界那样任天为治、命若刍狗,每个个体最后都暴尸荒野,为鸟兽蝼蚁所噬啃,其状惨不忍睹。

人类固然不要互相像狼一样地争夺,但如果竞争原则被取消,或者在大部分公共生活领域,竞争机制不能发挥主要作用,那也会出大问题。伟大导师们曾深恶资本主义社会的无序竞争、恶性竞争而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与可怕的社会混乱,于是号召人民砸烂旧世界,建立起计划经济的新世界,但后来还是发现计划不好使,为了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只好又将市场化的竞争机制引了进来。

不竞争则优不胜劣不汰,竞争就要分个高下,有胜有汰。但竞争却并不等于优胜劣汰,竞争的结果,也很可能是劣胜优汰。劣胜优汰看似怪异,事实上在人类历史上、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比比皆是。屈原那个著名的悲叹:“黄钟毁弃,瓦釜雷鸣;谗人高张,贤士无名”,描述的不就是典型的劣胜优汰吗?破砖烂瓦胜出,黄钟大吕则被淘汰掉了。

人们常常想当然地把“适者生存”与“优胜劣汰”看做一回事,认为它们表达的意思差不多,事实上并非如此,两者之间存在着重大的区别。休谟早就洞悉此类问题了。用他的哲学术语来说,“适者生存”是个“是”的问题,即描述性的“事实”问题,竞争的结果必然是“适者生存”;但“优胜劣汰”事关“优”、“劣”,说的却主要是个“价值”问题,带有“应当”如此的规范性的意思。按照休谟的经典界定,从 “是”不能推出“应当”,“事实”不等于“价值”,所以把“适者”等同于“优者”,把“不适者”等同于“劣者”是没有逻辑依据的。

世界上对人有用的、人应当去追求的东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对人有“价值”的东西很多,既包括指阳光、空气、粮食、衣服等满足人们生理要求的物质性的东西,又包括婚姻、家庭、政治、法律、伦理、道德、艺术、宗教等制度性、精神性的东西。就人之为人的意义上来说,后者恐怕更为重要,正是这些有价值的事物使人类超越了无反思的动物性,创造了文化,文明起来了,人甚至会为一些精神价值而献身,变得很崇高—当然也可能变得很邪恶,这都是动物所不及的。

其实,对人类有价值的东西,基本上都不是自然选择的结果,而是人为选择的结果。 “适者生存”所适者何?是适应了其所处的环境。人类正是通过创造适宜的环境条件,而使自己所期望的“优者”胜出。“适者生存”是没有实质内容的同义反复:“适者”就是能生存下来的,能生存下来的就是“适者”。事实上,让谁成为“适者”,让谁生存,是由环境决定的。比如,在无人力参与的环境中,莠草是适者,禾苗竞争不过莠草,将被淘汰掉,而人却有意颠覆这个环境,喷洒上除草剂,禾苗适应之,而莠草变得无法适应了,从而被淘汰掉了。在社会生活中,这个环境主要体现为制度条件,人要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创造出有利于人们认可的价值胜出的制度,并努力维护这种制度的良好运作。

在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竞争性的领域,事实上,让“优者”胜出的环境—制度条件都是相当脆弱的。首先,人们要对何为优者何为劣者有一个正确的判断,要能识别之,这样才可能创造出合宜的环境—制度条件;其次,有了合宜的制度,就要严格维护这种制度的运作。在社会生活中,即使是一个看起来很好的制度,若执行不严,出现不公正现象而没有被制止,人们就会群起效仿,导致这些不公正现象迅速蔓延,最后优者不但不会胜出,反而会被劣者迅速排挤掉,出现“劣胜优汰”的吊诡现象。这也是伦理学上的一个常识:正义局面往往是脆弱的,非正义局面则具有易循环性,坚韧得很。

作者系高校青年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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