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当以强大力量保障国民的海外安全

2010-08-26 07:19:43
来源: 时代在线网

笑蜀

香港旅游团遭劫持事件以菲警方强攻无效,绑匪最后开枪扫射,8名香港同胞死于非命而落幕,让人倍感悲凉。

这种悲凉,主要就来自菲警方的漫不经心。第一,按国际惯例,让步应该是重要选项,事实上也不是没有让步空间。有个细节可证明这一点,先期释放的人质中,有个妈妈很有爱心也很机灵,劫匪问她谁是她的孩子,好让他们母子一起走。她除了自己的两个小孩外,把另一个小孩也一并拉走了,多救了一条人命,这说明歹徒还没到丧心病狂的程度,还是可以谈判可以交易的。更何况,劫匪胃口其实也不高,不过是要求复职而已。总之在情在理,菲警方都不该断然拒绝妥协,更不该尚在对峙之中,即将拒绝劫匪复职的公文送达劫匪手中,刺激劫匪情绪,升高紧张气氛。可以说,完全是因为菲警方愚蠢之极的强硬,将整个事件的解决路径,逼进了强攻的死胡同。

第二,强硬也罢,你要真硬啊。可菲警方根本就硬不起来。看了视频就知道,菲警方的强攻草率之极,看不出有任何预案,看不出有任何训练,也看不出有任何准备,完全就是小屁孩过家家。不断砸窗,却不用专业的消防斧,竟然用普通的平头铁锤,效率极低。意外打开旅游巴士车后的安全门,却因为安全门距离地面过高,一时找不到办法迅速攀入车内。试图用警车拉脱旅游巴士的自动门,但搞到绳子的质量不过关,拉的过程中绳子竟被拉断。其间特警队畏首畏尾、拖拖拉拉,更是不一而足。山寨强攻持续达一个多小时,除了不断地激怒劫匪,加大劫匪撕票的危险外,真是百无一用!

人质事件的极端严重性不言而喻,这样严重的事件,无疑应该从最坏的准备出发,做最周密的部署,务求万无一失。固然不可能有百分百的把握,可以失败,但只应失败于不可抗力,而绝不允许失败于失误。任何失误导致的失败,其后果都是不可承受之重。

但偏偏,有了这失误导致的不可承受之重,令人欲哭无泪。这欲哭无泪,不仅是出于对生命沉沦的哀恸,也是出于对同胞命运无从寄托的悲凉。轻率地拒绝谈判和妥协,强攻之山寨到了可笑的程度,所有这些都印证菲警方处置之极不严肃。跟6年之前,为营救被伊拉克恐怖分子绑架的菲律宾卡车司机格鲁兹,菲当局不惜得罪美国政府,而满足恐怖分子要求从伊拉克撤军的那种全力以赴相比,其对中国普通国民生命之轻慢,无可讳言。

这种轻慢,是对中国普通国民情感的另一重创伤。固然三十年来中国经济一直在飞速增长之中,固然中国国力是在不断增强之中,固然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地位是在不断提升之中,但是,不仅中国普通国民因两极分化在国内分享到的发展红利有限,而且在国外体验到的国际尊重也确实有限。是的,我们络绎不绝地赴异国观光了,他们开始对我们刮目相看了。但他们看重的更多的是我们的腰包,而不是我们的人格和我们的生命本身。鼓鼓的腰包并不能自动地给我们带来尊严。如果说,在发达国家,因为政治文明的严厉约束,没有谁敢明目张胆地歧视乃至排挤我们,那么在很多文明程度并不那么高的国家,针对中国普通国民隐性甚至公开的歧视、排挤乃至有组织的迫害,却并非鲜见,无视这一点,显然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中国普通国民的海外安全,就这样构成一个严峻的问题。这个严峻的问题,政府也有认识及系列应对。在异国发生重大灾难或动荡时紧急撤侨,就属于这种应对,今年即有数次紧急撤侨,如年初从海地撤侨、6月份从吉尔吉斯坦撤侨,都有效保障了中国普通国民的生命安全,赢得了国际国内舆论的赞誉。在此方面中国无疑正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令人鼓舞。

但是,除了重大灾难和动荡外,危及中国普通国民海外安全的突发性个案,目前尚未见成熟的应对体系。比如在非洲尤其是南非、在东南亚部分国家、在俄罗斯,中国普通国民很容易遭遇打劫、绑架等恐怖袭击,而当事国未必能够善尽保护之责。此次香港旅游团遭劫持,不过是其中最极端因而最轰动的事件罢了,而绝非首开先河,当然也绝非最后一次。

遇到类似情况,发达国家都有预案,不仅会有极其强硬的反应、高频的外交游说、密集的新闻轰炸,甚至出动特种部队径直前往营救都不乏其例。当然,这些应对未必都有效,但纵然最后仍难免惨剧,受害国政府那种极其强硬的态度,起码也是对心灵上遭受重创的普通国民的一种安慰,也是对其他恐怖分子的一种威慑,对事发国政府的一种压力,从而间接地提升本国国民在海外的安全感。限于国情,这样的模式我们不可能照搬,但其丰富的借鉴价值却是不容否认的。

一定程度上说,香港政府就参照了这种模式。香港旅游团遭劫持之后,曾荫权借助一切可能的渠道,给予菲当局以最大限度的压力。香港媒体进行了地毯轰炸式的报道,香港市民也纷纷赴菲律宾驻港领馆抗议,这都反映了香港政府对同胞生命的高度关注和专业的危机处置能力。所以事件纵以惨剧收场,但并没有人据以抨击香港政府。

将发达国家和香港政府的经验,具体运用到类似危机之中,中国政府可以有的选项包括:中国外交机构施加最大限度的压力,迫使事发国重视,迫使事发国绝对保证把中国普通国民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优先的位置;经事发国政府特许,中国政府第一时间派出反恐专家飞赴现场紧急指导;中国媒体第一时间飞赴现场展开全方位报道;如果因事发国的失误导致中国普通国民生命的重大牺牲,中国政府保留采取对前往该国旅游及商务合作发布黑色警示等反制措施。

总之,如遭遇重大灾难或动荡时紧急撤侨一样,在国际法允许的范围内,在国力允许的范围内,对危及中国国民海外安全的突发性个案予以最高关注,给受害国民予以最大臂助,这也应该成为不可动摇的惯例。这一点可以考虑程序化、法制化,譬如,由全国人大制定《中国公民海外安全法》,以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一旦遭遇突发危机,即可援引该法立即启动全套程序介入,抓紧抢救中国国民生命的每分每秒。

因着经济飞速增长而不断增强的国力,如果朝着这样的方向去使用,无疑最具价值,最是以人为本,因而最能彰显国家形象。毕竟,每一个国民的安全和尊严,才是国家之真正形象所系。由此才能得到国民的真心拥戴和国际社会的衷心尊重。

作者系知名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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