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突出“改善民生”方能落实“40条”

2010-06-06 14:34:24
来源: 时代在线网

近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有关报道称:它“结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问题,从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推进自主创新、改善民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政策支持力度等七大方面,提出了40条破解难题的系列措施。”尽管《意见》利好消息一串,但社会反响还是不够强烈,原因就是没有把《意见》的中心是“改善民生”突出地给予宣传!也就是说,我们的各个部门还不了解,只有抓住“改善民生”这个牛鼻子,才能把“40条”落到实处!

就以“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而言,不协调的是什么?就是“消费”!增加消费,实际就是增加消费者的各种支出,只要不是通货膨胀,通过住房货币补贴动态调整、公务用车改革扩大住房、汽车消费,推进家电、汽车等耐用消费品下乡和以旧换新,就是改善提高了人民生活!加上投资城中村改造、廉租房建设,最终也是改善了民生。可以讲这个协调拉动,就是围绕改善民生来协调拉动。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瓶颈在哪里?就在环境价值得不到体现。我们如果不提出“碳汇经济”,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的交易,就无法实现山区环境的市场价值,就难以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难以推进环境产业的大发展,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善山区人民群众的生活。

在今天的中国,我们的GDP里只有1/3左右是自己消费的,说明我们的生产还主要不是为了“自我消费”。也就是说,我们的生产很大一部分是为了赚钱,是为了让别人消费!这显然是既不合理,也不可持续的。我们的“消费拉动”不足,不协调,根本原因也就在我们的人民还不富裕!我们只有想方设法改革分配制度,让老百姓富裕起来,才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消费拉动”的问题!而这就是当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中最迫切、最受到关注、最难以破局的改革!

其实,作为政府,最重要的是在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养老、住房、公共交通、燃气、水、电等公用事业上加大财政投入,降低人民群众的生活成本,增强他们应对包括生老病死的各种困难的能力,也就是最主要的改善民生的方式是均等地向公民提供物廉价美的公共服务。如果我们在改善民生的公共服务支出上,依然斤斤计较,像挤牙膏一样,我们就根本无法真正落实《意见》的要求。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告诉我们,发展的目的就是要让发展的成果让人民群众分享,用通俗的话说,就是“搞革命也好,搞建设也好,最终的目的就是让老百姓日子过得更好!”30年来,GDP增长的同时,职工工资总额在GDP中的比例日益降低、贫富差距日益增大、环境质量日益恶化的状况,如果我们不抓住“改善民生”这个牛鼻子来加快经济发展,可以讲,即便保持了一定的发展速度,也没有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

作者系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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