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社保费改税如何消解“养老焦虑”

2010-04-15 03:53:54
来源: 时代在线网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日前发表署名文章,提及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让这个在1996年即浮出水面的议题再度引发热议。社会保障费改税是一个很专业的话题,但因关乎每一个人的生活,故仍能吸引众多眼球。

只是,今日讨论社会保障税,和1996年的语境已经迥然不同。1996年这一时间节点上,我国的社会保障模式正在探索实践的初级阶段,以费或税的形式征取,可讨论空间较大,且改弦更张的较小成本压力。而在中国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障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已十余年的当下,政策选择的路径依赖已然形成,相应的变革则应慎之又慎,避免伤筋动骨,成为虚耗社会成本的折腾。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否认变革存在合法性的所有可能,但相关变革的提出,却毫无疑问要理据充分,回应坊间的各种质疑。这里有两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其一为原社会保障费制度存在哪些利弊,就其弊病而言,是否可在原制度框架内改善与解决?以及,革弊成本究竟有多高?其二,费改税后,仍需通盘考虑其可能招致的各种成本与负效应,即以预想中的收益而言,是否必须要在“税”体制下才能彰显?

变革者心中常存的幻象是,对变革本身的副作用预估不足,而又膨胀其偏执的愿景期待。这其中,意识形态迷思常常发挥重要作用,上个世纪,不仅是计划体制在社会主义国家的贯彻成为历史遗恨,自由主义在俄罗斯等国的转型中亦为害甚多。在社会保障费改税问题上,我们亦应抛却对某一理念的固执成见,回归技术性考量。

如果费税之变,仅是名字的变化,其实质内容的变更,在现有“费”体制下即可达成,那我们实在没有必要为了那个被建构的“税”理念而引发一场口水战。

从目前发布的信息看,有关社会保障费改税的具体方针,显然还是一桩葫芦案。相关支持者所声称的“税”体制利益,如与国际接轨、利于全国统筹、调解收入分配、避免缴费中的跑冒滴漏、加强监管……有的说法属于无稽之谈,所谓与国际接轨,当初推行社会保障费模式时未尝不是如此表白;有的目标如全国统筹,其实亦可在原制度下达成,最主要是发达地区愿不愿意与落后地区平均收益,这个问题若解决,则根本无需费改税,若无解,全国统筹的费改税必遭发达地区反对—这其实是上文所谓的政策路径依赖问题,在此情境下,所谓调解收入分配,在已经缴了十余年费用的发达地区职工看来,显然不是得益是受损。

至于反对者,似乎更愿将费改税强调为一场部门利益之争。据报道,我国已经有一大半省份(20多个),早已由税务机关接手征收社会保障费工作,且社会保障税早在1996年就已提上日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故对此过于夸大不利对问题的实质讨论。有的知名学者甚至更将社会保障税理解为一个新设的税种,亦属误解。而造成这种误解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虽然在14年前就已列入政府的远景目标,但有关社会保障税所导致的具体变化,事实上一直隐而不彰。这个责任在政府。

而民间对社会保障税出台后可能面临问题的焦虑,很大程度上源自对政府的信任不足及对未来社会的不确定性恐慌。前些天,钟伟教授发文称2027年后一线城市要1000万元才能养老,亦属这种焦虑情绪的一部分。在可以推演的逻辑世界里,未来的养老费用将大增显然是事实,但也有学者指出,在建立了社会保障的世界里,有政府在一边托底。可是别因此而过度乐观,民间的焦虑根源在于老龄社会到来之际日渐增大的养老金缺口,和30年后社会无法预知的发展变化,这不是一个伪问题,我们有限的理性迄今尚无法对其后果作出完整评估。

在这个意义上,民众基于直觉的焦虑其实比学者出于算计的自信更接近现实。社会保障费改税问题,相较反倒是一个过度轻松的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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