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走从埃塞俄比亚开始

2010-04-08 07:38:58
来源: 时代在线网

对世界上大多数人来说,位于东非的埃塞俄比亚(Ethiopia)是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国度但它却是人类祖先的发源地。

1974年考古学家在埃塞俄比亚发现了一付320万年前的女性骨骼化石,现在陈列在埃塞俄比亚国家博物馆的一个玻璃橱柜里。她被学者们昵称为“露茜”。“露茜”能仅靠双足行走而无需用前肢触地来保持平衡。1994年,又发现了一付440万年前的雄性类人动物(hominid)的骨骼。他也可以用双足直立行走,但脑容量较“露茜”要小。这说明人类的进化是先直立行走,然后脑袋才变大变重。此外,在埃塞俄比亚还发现了250 万年前的石制工具。

科学家们认为人类的远祖大约是170万年前由东非洲游走到世界各地。他们某些留在东非洲的后裔在大约10万年前进化为现代智人,并再度“走出非洲”,这就是今日人类的直接祖先。人类基因图谱的研究表明,今天全世界所有人类都有可能是由10万年前的同一祖先繁衍而来,间接支持了“走出非洲”的理论。

这个系列由埃塞俄比亚写起,可以说是顺理而成章。遂自赞曰:既符合科学知识又富于人文趣味,还兼及国际政治。读者君不可不察!恰巧,我约半个世纪以来在世界各不同文明区域学习、工作、游历和考察,也是从埃塞俄比亚开始的。

1962年我从台湾大学毕业,服了一年兵役之后,和大多数同学一样,准备到美国留学。但是我有一个一般人没有的问题。那就是我父母不在台湾,而我的弟妹们都已经先我而到美国念书去了。美国驻台北领事馆的一位华人雇员看了我的申请数据后跟我说:你别申请了,你有明显的移民倾向。你父母不是在埃塞俄比亚吗?你不如就到他们那里去办签证。

我火速禀告在埃塞俄比亚为世界卫生组织工作的父母。他们办理了侨居证明,然后我去办理留学护照的探亲加签。拿到了出境证后,开始买机票。当时没有计算机,旅行社职员要反复翻阅各航空公司的一本本厚厚的航班时间表来为顾客订位,然后要等几天才能通过telex (电报)得到航空公司的确认。为我办票的那位中年职员对我十分友善,他认为我父母既然要花一笔可观的路费让我“曲线留学”,不如就一路上观光个够,长点见识。他刻意找了几个转机不方便的班次让我搭乘,这样我就可以享受航空公司的招待,在一流酒店里“等候”转机。

19637月中旬,我开始了当时没有意识到的亚非文明之旅。第一站是香港,接着是曼谷、孟买、贝鲁特,然后到埃塞俄比亚的首都阿迪斯·阿贝巴(Addis Ababa);小住两天后,飞到古都贡德尔(Gondar),见到了阔别三年的父母亲。

埃塞俄比亚是非洲的文明古国,旧称阿比西尼亚(Abyssinia);它的自然景观十分奇特引人,人文风貌也很丰富别致。大约三千年前,阿拉伯半岛南部的喜巴(Sheba)女王跨过红海统治了埃塞俄比亚;她同时又和北方的犹太国往来密切,传说曾和所罗门王生了一个儿子,这就是埃塞俄比亚的开国之君。埃塞俄比亚的统治者历来喜欢强调犹太国和喜巴女王的王统。最后一位坚持这个王统的就是二次大战前奋力抵抗意大利侵略的塞拉西(Haile Selassie)皇帝。我到埃塞俄比亚的时候,老皇帝年事已高,但仍然紧握大权,不让太子问政。那时他刚刚压制了一个军人趁他出国访问时发起的政变。政变中,没有权柄的太子做出了准备接大位的声明。老皇帝回国后问太子是怎么回事,太子解释说是被军人胁迫的。老皇帝只冷冷地说:我就是被杀死也不会背叛我的父亲。

在埃塞俄比亚占主导地位的阿姆哈拉(Amhara 族,相貌上和阿拉伯半岛南部的人差不太多,肤黑、眼亮、鼻挺、唇薄。阿姆哈拉语(Amharic)与阿拉伯语、希伯来语同属于闪米特(Semitic)语系。虽然这几个民族在文化上很有渊源,比如说,男童都要行割礼 ,但两千年来他们却因为历史大趋势而走了不同的道路。埃塞俄比亚在四世纪成为世界上最早信奉基督教的国家之一,阿拉伯人在七世纪时信奉了兴起于阿拉伯半岛的伊斯兰教,而犹太人则因为被迫四散而坚持了他们的犹太教信仰。

我在埃塞俄比亚的时候,境内还有几万名相貌、衣着、语言和阿姆哈拉人没有区别的犹太人。许多人就住在贡德尔附近的乡村里,他们被称作“Falasha”,意思是被放逐的人。经过精心策划,以色列政府于1984年和1991年分两次把几万名一直居住在埃塞俄比亚的犹太人空运到以色列,使这些本来过着中世纪般生活的乡下人突然进入了高度现代化的社会。他们在以色列学习、适应、奋斗的过程是一次大规模的活生生的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人类学的实验,也是真正地“游走于文明之间”。我对这件事的始末颇知一二,但这里没有篇幅展开细说。

埃塞俄比亚由于地势险峻,又有较强的主体意识,在全非洲都沦为欧洲人殖民地的19世纪,它是非洲唯一保持独立的国家。上世纪60年代初,非洲去殖民化取得显著成绩,于是非洲国家决定建立“非洲统一组织”,永久会址就设在阿迪斯·阿贝巴。

因为我刚到过“小巴黎”贝鲁特,所以觉得阿迪斯·阿贝巴的市容很不够体面。但是一般埃塞俄比亚人所表现出来的泰然和自尊却十分明显,给我的印象很深刻。

我父母所在的贡德尔是埃塞俄比亚的故都,但没有一丝现代城市的气息。市中心的王宫和16世纪的碉堡已年久失修,破旧不堪。贡德尔的老百姓比阿迪斯·阿贝巴的市民在衣着上显得更为贫困。许多人都穿又脏又旧的白长袍。苍蝇经常人的在口、鼻和眼角停留,而脸被苍蝇占领的人们似乎也不太在意,隔好久才挥一下手中的小蝇刷。

因为埃塞俄比亚的卫生条件很落后而国内人才又十分短缺,世界卫生组织就越俎代庖,在贡德尔办了一家医院和一所公共卫生学院。我父母就是这样应聘去了东非,从此改变了他们的也是我的人生道路。

作者系香港城市大学前任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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