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陈永刚的“偶然”胜利

2019-08-14 17:29:29
来源: 时代在线

地处鄂西北偏远山区距武汉760公里的郧西县,因“错抓网民陈永刚”案,受到外界高度关注,而郧西公安局更因以“诽谤罪”错抓网民陈永刚,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上。但时代周报记者经过调查发现,陈永刚的“胜利”包含了太多偶然因素。在纷扰多变、命运交集的短短数天中,诸多因素共同导致了这一事件的发生和发酵。而直到此刻,陈永刚的命运仍前途未卜,充满变数。

陈永刚一案一波三折。

,该县公安局相关人士仍向记者坚称:“我们是出来担责任的部门,实际上并不是我们要做这个事情。”事实上,从跨地拘捕陈永刚、审讯、拘留到后来纠错、提前释放,在该事件的发生、推进和演变的过程中,无不出现郧西县公安局的身影。

,十堰市公安局指定郧西县公安局,提前解除对陈永刚的行政拘留。,十堰市公安局完成“对陈永刚诽谤他人案”的审查复核决定,《复核决定》认为:“郧西县公安机关违反了办案程序规定”。市局责令郧西公安局“依法撤销对陈永刚的行政拘留决定;向陈永刚赔礼道歉并依法予以国家赔偿;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日,据此规定,郧西县委、县政府下午在政府网络上发布了“向陈永刚本人和社会公开道歉”的《郑重声明》。

陈永刚案自此尘埃落定。

祸起网络

在众多人士看来,这原本是一场可以避免的事件,但最终的结果却使郧西县公安局受到了质疑,同郧西公安一样,十堰市公安局也感到十分委屈。

,十堰市公安局政治处一人士向时代周报表示:“市局是出手纠正错误抓捕,不是我们指使郧西公安局抓人的。”

记者了解到,陈永刚该案缘于陈永刚在,以网名“零点三六”在十堰“车城论坛”上,发表质疑郧西县“七夕工程”的帖子。该工程是郧西县围绕“牛郎织女”故事开发的旅游项目,旨在把郧西县城建成一座“打水牌,唱古戏的旅游城,涉及20多个城建项目的‘七夕城’”。 陈的帖子认为,该工程为形象工程,并将矛头指向该县领导。

,郧西县向正在北京学习的县委书记叶战平、公安部门反映陈永刚在新添加的帖子中,含有对叶的诽谤言辞,如称其是“想吃软饭的县伪书记”,并配发照片。于是,郧西县决定向县公安局报案,要求控制陈永刚。

,郧西公安治安和网监大队一行5人,来到陈永刚位于朝阳路华源小区4202的出租屋内,当时陈正在卧室。进屋后,郧西公安向陈妻称“我们是陈永刚的朋友,有事和他谈”。陈妻称其外出,公安人员随后离去。

“当天他们没有轻举妄动,连里屋都没看一下”,一名当地官员推测,其实公安局当时并不想真抓陈永刚。

然而,事态急转直下。

25日下午2时刚过,郧西公安一行8人再次来到陈家,带队者为局长和副局长,将陈控制,不料中途发生变故,在230分左右,陈16岁的女儿陈婷打110报警,称有人入室绑架爸爸。十几分钟后,十堰市朝阳派出所的几名警官赶到。当了解郧西的抓捕意图后,派出所致电十堰市局请示处理意见。

事实上,十堰市局接报后亦十分谨慎。据知情者告诉时代周报:“当时市局直接打电话给郧西县征求意见,得到的答复是,请市局配合。”

在带走陈时,有警察对陈妻张玲说:“今天不带人走,我们就无法向县里交差。”

25日下午4时,陈被带到朝阳派出所,当晚对其轮番审讯,直到第二天下午。

26日下午4时,陈被带往郧西看守所关押,被行政拘留。拘留文书称:陈永刚以网名“零点三六”先后在《车城网友论坛》捏造事实并附照片公然侮辱、诽谤他人,并造成了恶劣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陈永刚的行为已构成诽谤的违法行为,现决定对其行政拘留八日。

两天之后,郧西县委、县政府通过“政府网络信息平台”,向全县几十万移动和联通手机用户发送短信,内容为:“陈永刚在网上捏造事实并附照片公然侮辱诽谤他人,构成诽谤的违法行为,郧西县公安局决定对其行政拘留。”

知情者评价:“这是郧西第一次通过政府网络平台,发布有关一个被行政拘留者的短信,声势浩大,史无前例。”

既然是诽谤,就定有所指,陈永刚的发帖内容,到底诽谤了谁呢?时代周报记者8次拨通郧西县委书记叶战平的手机,但均被挂断。

,记者致电郧西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王启明,王拒绝回答相关问题,但他表示:“作为自然人,只要感到自己遭到诽谤了,就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网络救赎

,在十堰市公安局的干预之下,陈永刚被郧西县公安局提前一天释放。

虽然从看守所提前获释已10多天,但陈永刚至今仍然无法真正轻松起来,在他看来,当前的这种所谓的“胜利”充满了侥幸。

,陈从看守所出来当天,一个警察朋友曾问他:“你知道这次是谁救你出来的吗?”“是谁?”“是你的一个朋友救的你。”

,陈永刚对时代周报坦承:“这件事情我不仅仅是在网络上进行了质疑,而且还举报到了上级部门,我希望的是,我的举报能得到上级部门关注,上级部门看到了并且批示了,这样把我从看守所救出来。”

在他看来,朋友救自己,只相当于《水浒传》中梁山好汉的劫法场,是民间行为,如果是上级部门关注后救自己,才是正当途径。

“上级部门救我的性质就完全不一样。朋友救我,只能救一时,救不了一世,”陈说,“我能出来是偶然,不值得庆幸。”

记者辗转采访了解,当陈永刚突然被警方控制后,真正施以援手的,是陈在十堰的一位朋友。

,在朝阳派出所经过一天半的突击审讯后,陈永刚被郧西县公安局押回郧西县。当途经高速公路时,其他同车警察皆困顿不已,陈伺机拿出另一台藏在内衣中的手机,拨通了朋友的手机,大声说:“我被郧西公安局抓了,你通过电话和网络通知一下中纪委,让他们关注我的情况。”话毕,该手机即被收缴。

这位朋友的营救方法是,将陈永刚在网络上质疑形象工程的文章和当前被抓的情况,广发到各大网络论坛中,并向5家媒体发出求救信,呼吁社会关注。

该话题最先得到“搜狐名人博客张洪峰”的关注。

,该博客刊出相关文字。到,仅2天之后,陈永刚“因言获罪”的事实被迅速放大,博客点击率和转载率铺天盖地。随后,媒体进行关注,相关报道陆续出现,成为两会期间的一个重要事件。

陈永刚的个人命运,受到广泛关注,因为时值两会,事件发生了戏剧性逆转。网络热议,公安局纠错道歉,政府道歉等,随之而来。

“这时全国正开两会,特别敏感,”一位知情人承认,“十堰方面压力巨大。”也正因此,十堰方面才指示郧西县迅速纠错,放人,并公开道歉。知情人士透露,该事件在最后环节中起到决定作用的人物,乃十堰市委书记陈天会。彼时,他正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在北京参会,当有记者采访其对该事件的看法时,陈迅速致电当地了解情况,并要求提前释放陈永刚。

对此,陈永刚认为:“真正起作用的还是我的朋友,是他把事情捅出去引起了广泛关注。”记者了解,对陈施以援手的那位朋友,也因此受到有关方面的警告,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曾两次找他谈话。“因为卷入了我这个事,他的安危让人担心。”陈说。

违心“道歉”

,被提前解除拘留的陈永刚,并未能回到自己的家中,他被要求在网上公开发表准备好的“道歉函”。

据郧西县公安局相关人士向时代周报证实,,十堰市公安局要求郧西县立即释放陈永刚。

陈永刚于当日下午210分左右,办完相关手续走出郧西看守所,他在离开之前还缴纳了80元的伙食费。但是,令陈永刚意想不到的是,他并未真正获得自由,马上回到十堰自己的家中。3时左右,陈永刚被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干警,带到公安局附近的“神丰宾馆”5178房间。在宾馆中,陈不能自由活动。

相关干警打开事先已经准备好的电脑,让陈永刚了解网络上铺天盖地的报道。“你现在要挽回已造成的恶劣影响”,看护陈的警察要求陈立即在网络上发表公开道歉函,并告诉他:“你应该配合”。

起初,陈坚决表示拒绝,双方陷入僵持。郧西公安找来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王启明,让其做陈永刚的思想工作。记者了解到,王启明是陈的初中语老师和班主任。

直到晚上10时过后,陈才同意在郧西论坛上发表道歉函。全文为:“各位网友:我是0.36,我叫陈永刚,今天下午被郧西县公安局解除行政拘留,晚上打开电脑,看到相关网站转载我被拘留的情况感到非常吃惊和不安,在这里郑重申明:1.对郧西县公安局对我的行政拘留无异议。2.在网上发帖对他人侮辱、诽谤实属不妥和过激,今后同样的错误不再重犯,并为此表示道歉!3.本人的事自己会妥善处置,网友不要妄加参与,增添是非,我是郧西人,不希望世人非议我们郧西和郧西人。”

“我当时这样做是为了搪塞和应付公安局,”,陈永刚面对记者时说,“道歉帖是政府早写好的,要我照发,如果我坚持不发,可能会出现其他意外,我当时已相当疲惫,只想早点摆脱。”

记者致电郧西公安一位周姓警官,他说:“这是他自愿的。”

当晚,陈永刚在神丰宾馆度过了出狱后的第一个漫长夜晚。

,陈带着公安局退回的电脑等物品,乘车返回十堰。

夜晚,郧西县县长胡俊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们现在是想达到双赢的结果,欢迎陈永刚以后正大光明地监督政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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