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世纪咸鱼翻生?
新世纪广场(原侨光广场)坐落于深南大道与文锦南路交汇处,由新世纪建设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工程于1993年开工,中间几开几停,直到1998年9月主体才封顶。项目由4层地下停车场、7层裙楼、两栋45层塔楼组成。土建和幕墙工程基本完工。2000年10月,新世纪公司无力继续投入,内部装修工程尚未完工,整个项目全面停工,成为深圳著名的烂尾楼。
新世纪大厦的债权人深天地等正准备迎接新的投资者,准备将这个烫手的山芋盘活。
新世纪大厦9年烂尾
公开资料显示,2000年10月以来,相继有深圳的多家银行、建筑商、材料商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不完全统计,起诉标的不计利息在17亿元左右。
时代周报获悉,新世纪建设法定代表人为丘汉辉,1997年曾与光大银行全资子公司天光公司签订1.8亿元的购房合同,后由于新世纪建设无销售许可证引发资金纠纷。天光公司将其告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新世纪建设败诉,判处新世纪建设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返还购房款港币18 000万元及利息给天光公司,并承担诉讼费用。新世纪建设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发回广东省高院重审。
2006年8月,广东省高院将此案委托普宁法院执行,2006年11月,普宁法院查封了新世纪建设的财产,因暂时未能处理而中止了执行。随后的解决方案是:有意向收购此房的收购人可分别收购债权人查封的债权(可打折收购),或通过法院拍卖此楼过户,将原业主变更,重新完善该楼盘,所需资金约为15亿元。
3月8日,时代周报记者来到深南大道的新世纪大厦,整栋大厦的外表在远处看很像豪华办公大楼,走近才可看到,大厦周边已经被围起。
深天地引进新投资者
除了光大集团,深天地(000023,SZ)也是这座烂尾楼的债权人之一。1997年,深天地将其拥有的深圳侨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0%的股权转让给香港新世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总价人民币3亿元,但在1998年收到150万元后,深天地并未收到香港新世纪国际的后续款项。2000年11月,深天地与新世纪国际及其子公司新世纪建设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新世纪国际以新世纪广场2万平方米的房产作价2亿元人民币抵偿给深天地。但新世纪国际并未如期交付完工楼宇及支付剩余现金。目前深天地拥有位于东塔楼第25层、第27至第42层和西塔楼第35至第42层(共计25层),建筑面积约31000平方米的产权。
由于深圳新世纪广场项目尚未竣工验收,抵偿给深天地的房产目前尚未能办理房产证,亦不具备使用和销售条件,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超过十年的烂尾楼债权,的确是烫手的山芋。最近的消息是,深天地欲引进新的投资者,预备通过“先托管、后续建、再转让”的方式出售给博瑞福投资发展公司。
深天地将31000平方米、3亿元的债权以1.8亿元转让给深圳博瑞福投资发展公司。双方已于2008 年8 月31 日签订相关协议。
此外,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拟对新世纪建设发展(深圳)有限公司部分债权进行处置。
这部分债权是否当初光大集团所持有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有关人士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拒绝透露。不过,该人士称,目前新世纪烂尾楼的债权由于涉及产权关系复杂,一时很难出手,暂时还没有接盘的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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