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首推排污权交易

2009-08-24 12:42:30
来源: 时代在线网

“水环境排污权交易是个世界难题,目前美国也只是在试点,中国明确推出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在世界尚属首次。!”国家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水环境部主任李云生日前对时代周报谈及这一开先河的事迹,他神情凝重,丝毫没有先锋者的喜悦与自豪。

记者从国家环保部环境规划院获悉,太湖流域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已进入准备阶段,各项政策、技术细节已经基本到位,预计2009年全面启动实施。然而专家坦言,对于亟待拯救的太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并非一个包医百病的“万验药方”。

太湖试点不看好

据悉,中国水污染物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框架设计总体思路为:以流域为管理单元,根据总量减排管理设定的阶段水质管理目标,限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对流域内各排污单位进行初次分配,各排污单位间可以通过市场进行污染物排放权的再分配。

早在1986年,原国家环保局在上海就进行了工业废水排放权交易试点。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把总量指标分配给区域内404家企业并核发了排污许可证。接下来浙江省嘉兴市做了大胆尝试,从2001年起,嘉兴市出台多个管理办法,2007年,嘉兴成立了“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同在2007年,江苏省在其制定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明确提出,要通过试点逐步推行区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初始有偿分配和交易制度。

长达20多年的试点都集中在泛太湖流域,可见太湖问题是多年纠结人心的顽疾。20多年的试点成果如何?按照李云生工程师的话可总结为“排污权交易取得了初步成效。”

李云生曾组织专家为当地企业算了一笔账:按COD(化学需氧量)2000/吨计算,排污权“有偿使用”带来的成本增加仅占企业效益的1%左右,经济影响很小。“交易”方面的情况分两种,一方面,一旦企业初始购买的排污权指标用完,转向二级交易市场购买,此时的交易价格就会高出一级交易市场价格很多,从而带来较大的经济影响;另一方面,如果企业积极减排,存有指标余额,拿到二级市场交易就能获利。

“有一点可以明确,就是即使建成了太湖水污染排放权的交易平台,其交易量也不可能很大。这样的交易平台,长远看,发展前景并不看好。”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毛显强教授不无忧虑地说,排污权交易仅仅是在满足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实现降低达标成本的一种经济手段,不是包医百病的“万验药方”。

李云生工程师也承认,太湖问题很复杂,政府是多管齐下,排污权交易在其中肯定能起一定作用,但作用多大很难预测。目前的重点是做试点后评估,试点前有太多因素不确定,大家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监管仍是关键

据国家环保部某地区的化工污染企业排污调查(据北京市环保局组织对京郊某区小化工企业状况进行的暗访调查发现),一些小化工企业周边的百姓根本不敢饮用井水,因为某这些企业直接将大型排污口探挖到地下偷排,表面上还打着节能环保的口号主动标识地表排污口,明修栈道,暗度陈仓。面对屡禁不止的偷排,百姓很受伤。

“对污染源的监管是否到位?是否真正对每个排污口都能做到严格的实时监控?那些暗藏的排污口都关掉没有?太湖问题的关键在与执法不严、监管不力!”毛显强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太湖治理成效不佳的症结所在。

专家透露,2007年太湖蓝藻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其实是在“引江济太”时引入了一股“不明污流”,导致太湖蓝藻大面积死亡、发臭,污染了水源。这股“不明污流”同样说明了一个问题:太湖污染事故是企业偷排猖獗和政府监管不严共同酿下的苦果。

在无法全面严格监管的现实下,政府只好想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这一招,引导企业主动减排。专家说,这是让他们尝到利益甜头,类似炒股票一样,发配低价的原始股让其自己交易去。但是,原始分配难以公平,市场制度不成熟,政府监管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让企业纷纷持观望态度。

“虽然很难,但是我们仍要摸着石头过河,审慎乐观地走下去!”这是国家环保部和江苏省环保厅共同的心声。各级政府官员、专家学者都没有停止探索中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出路。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本身经过严格设计后会是个好事,但是一旦失控可能变成坏事。”这是李云生工程师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的客观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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