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不打狗,领导说了算?
日前,黑龙江省黑河市急刷刷贴出通告,以“贯彻执行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名义,宣布黑河城区及所辖爱辉区的4个村子禁止养犬,且自
有媒体掘地三尺挖出禁狗令出台的导火索,据说是黑河市某位领导被狗咬伤,进而决定对狗实施打击。这则未经证实的消息显然对禁狗令有杀伤力,不收回成命,怕是难免引发“报复打狗”的嫌疑。但“谁被咬了”并不是黑河禁狗令的关键,陕西汉中以重拳打狗防治狂犬病同样引得议论纷纷,地方政府不得不一次次站出来解释说不实行100%捕杀,网上流传的“无差别杀狗”并不属实。
从合理性看,陕西汉中各县区紧急展开打狗行动,具有非常充分的理由:今年3月以来,狂犬病疫情在汉中市的西乡、洋县、城固、汉台、勉县等县区暴发流行,目前疫情已波及11个县区的186个乡镇,全市被犬类咬伤或抓伤人数累计达5523人次,自
但这样一次表面上合情合理的行动,同样招致众人非议,何也?就在于长期以来各地方政府“我行我素”的“为民作主”的决策方式,已经面临越来越大的现实挑战。决策不受公众约束的权力,其公信力必然受到公众质疑。长期以来,政府决策往往由官员拍脑袋进行,只要自以为正确,就几乎不过问民意如何,程序上更是缺乏尊重民意、吸收民智的制度性轨道。程序不正义,不仅仅容易导致结果的偏离,而且连决策的理由也往往无法让人相信。因为在那样的决策体制下,只要是领导看准了、决定了的事,一切都将不由分说,所谓论证程序,所谓决策理由,几乎都沦为围绕着领导的既定决策服务的奴仆。所以人们早已经形成对政府决策的“刻板成见”:只要是领导拍板了的事,总能找到冠冕堂皇的理由。就像黑 河市,打狗是为了执行上级决策,很正确吧?不打狗则是为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也很民主很正确吧?
“领导总有理”、“政府总正确”的最终结果,是政府决策再好的理由都让人生疑,让人无法相信:是不是真有那么多人因狂犬病死亡?一针78元的狂犬病疫苗是不是太高?打狗是不是为“推销”疫苗服务?等等。虽然办证和给狗注射疫苗是养犬人应尽的义务,但缺乏民主程序的决策出台,往往使合法事项的推进、推广都反而变得艰难曲折。因为政府决策的独断专行,“政府”和“民间”的隔阂宛若鸿沟天堑,则是政府公信力丧失和社会难以进步的双重损失。像打狗这样的事,固然因牵涉到百姓具体利益的面极其广泛而遭遇强烈抵制(仅汉中地区就有37万只犬),那些慷国家之慷大建楼堂馆所、以官员一己之好恶不断翻新和改换城市交通站台、道路隔离栏乃至变相建设官员个人的“风水建筑”等等劳民伤财之事,哪个不是如入无人之境,又何曾遭到过强烈的抵制呢?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士、知名时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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