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某女性政协委员出于为女性维权的考虑,准备的提案之一是“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这样的提案立马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从目前现有的评价和讨论看,笔者很担心为女性维权的考虑不知能实现几分,因为虽然大家承认家务劳动主要是女性在承担,但对“有偿家务”的提案持怀疑与嘲笑的人居多。对提案持嘲笑与贬低态度的人大多认为政协委员在履行公职的时候犯了公私不分的错误。
在一片嘲笑声中,笔者却要为这个女性政协委员为女性维权的“有偿家务”提案叫好。因为她提出的议题恰恰反映出女性主义理论的核心主张:私人的即政治的。我们从大众对“有偿家务”的争议中可以发现,目前我们依然是一个男权社会,而且特点是家庭父权与公共父权相结合,我们的政治与性别是无关的。
事实上,女性主义最强有力的声音是从传统的私人领域—家庭中发出的。在我国,20世纪初女性觉得最具感召力的口号就是“婚姻自主”,它远比“争取选举权”这样的口号更深入人心。如今,西方各国在女性主义运动与实践的影响下,已经逐渐在公共生活中采纳社会性别专业知识,同时也警惕私人生活中的性别歧视与压迫。女性主义的理论分析早已跨越了传统的“公私划分”标准,也致使一些传统“公私”领域的问题模糊与交叉。
因此,恰恰需要从政治文明的角度来分析“有偿家务”提案。从这个视角看,很多人认为“提案不符合政治文明”:内容缺乏政治高度,有点政治弱智,理由是其混淆了“公私”事务。还有些人将“究竟谁来参政议政”的问题提出来,认为弱智提案是由于参政者的能力太弱导致的。笔者认为,提案者、提案内容、提案讨论等要素共同建构的“提案话语”才是政治文明程度的显示镜。“提案话语”恰恰显示我们的政治文明程度不高。
政协委员的“有偿家务”提案引发的“家庭主妇”该不该拿工资,向谁要工资的讨论,本身就是一个公共论争。不管主张“家庭主妇”向老公要工资,还是主张“家庭主妇”向国家要福利,这都是一个公共问题。“家庭主妇”应该得到工资,表明的是国家与社会应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而不仅仅是家庭应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更不主要是“家庭男主人”应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
如今,“家务劳动”的价值已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得到承认。家政已经是一种社会服务,它是一种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的内容。家政服务过去曾经被赋予“剥削”的政治内容,如今也被祛除。但是,我们要看到,所谓的“剥削”的政治内容被祛除也只是指,“阶级剥削”的政治内容被祛除而已,“性别剥削”的内容依然存在。但这种剥削有没有政治的涵义呢?这本身就是一个应该公众广泛参与讨论的政治议题,这样的问题也涉及到政府是否应采用家庭税制或家庭税收优惠政策。这些问题都与“有偿家务”有关,所以,一个女政协委员在参与政治活动时提出相关问题,根本不是一件大惊小怪的事情。这与公共知识分子思考的社会发展与公民权利问题都有关联。
在我们的公共知识分子还认为“家务是私事”、“家务劳动由谁来承担”也是“私事”的时候,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将“私事”放到了“政治”的层面,由国家法律对“私事”提出“公共要求”。德国的家庭法明确规定在婚姻家庭生活范围内家务劳动是一种职业。老公工资按比例打入
去年,薛涌曾撰写《家庭主妇值多少钱?》的文章,专门谈到美国人对“有偿劳动”的态度。他指出以前,美国人同样漠视家务劳动的价值,认为女性在家生孩子,以及男性在家抚养孩子都是不劳而获的行为,对社会没有贡献。他指出,这种原因是,男性主导的文化根本不承认妇女家务劳动的价值。笔者曾经的一位所谓“公共知识分子”的朋友在游历了西方各国后,私下里对那些不工作、只在家生孩子养孩子而领取福利的移民表示不屑,认为他们就是社会的寄生虫。我奇怪的是,为何这些西方国家需要寄生虫,甚至是鼓励寄生虫生存呢?这里涉及到的应该是一个公共问题了,那就是国家如何对待公民以及国家如何将有差异的公民权利纳入政治的视野,那绝不只是一个国家劳动力短缺的问题。薛涌的文章更凸显阶级的涵义,但我们也不能将性别的涵义漠视掉。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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